卷七 孝桓帝紀(jì)第七
閏月,光祿勛尹頌為司徒。
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dāng)立為"太初皇帝",伏誅。
冬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guān),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各有差。
太山、瑯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二月,司隸、冀州饑,人相食。敕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谷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王侯須新租乃償。
夏四月,白烏見齊國。
六月,洛水溢,壞鴻德苑。南陽大水。司空房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
詔太山、瑯琊遇賊者,勿收租、賦,復(fù)更、算三年。又詔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縣鉤求收葬;及所唐突壓溺物故,七歲以上賜錢,人二千。壞敗廬舍,亡失谷食,尤貧者稟,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
秋七月,初置太山、瑯邪都尉官。
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安定屬國都尉張奐討除之。
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
二月甲申,東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屬國夷叛。
秋七月,鮮卑寇云中。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二州,遣中郎將段颎討,破斬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監(jiān)丞官。
十二月,京師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蠻夷叛,太守皃式討之,戰(zhàn)歿;遣九真都尉魏朗擊破之。復(fù)屯據(jù)日南。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初以小黃門為守宮令,置冗從右仆射官。
京師蝗。秋七月,河?xùn)|地裂。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長沙蠻叛,寇益陽。
司空韓縯為司徒,太常北海孫朗為司空。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
夏五月己酉,大會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師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園陵。大雩。
秋七月己巳,云陽地裂。甲子,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
冬十月,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鮮卑寇邊,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擊破之。
二年春二月,鮮卑寇雁門。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三月,復(fù)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夏,京師雨水。
六月,鮮卑寇遼東。
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xiàn)皇后于懿陵。
大將軍梁冀謀為亂。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詔司隸校尉張彪將兵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與妻皆自殺。衛(wèi)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騎校尉梁讓、越騎校尉梁忠、長大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親數(shù)十人,皆伏誅。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
壬午,立皇后鄧氏,追廢懿陵為貴人冢。詔曰:"梁冀奸暴,濁亂王室。孝質(zhì)皇帝聰敏早茂,冀心懷忌畏,私行殺毒。永樂太后親尊莫二,冀又遏絕,禁還京師,使朕離母子之愛,隔顧復(fù)之恩。禍害深大,罪釁日滋。賴宗廟之靈,及中常侍單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尚書令尹勛等激憤建策,內(nèi)外協(xié)同,漏刻之間,桀逆梟夷。斯誠社稷之佑,臣下之力,宜班慶賞,以酬忠勛。其封超等五人為縣侯,勛等七人為亭侯。"于是舊故恩私,多受封爵。
大司農(nóng)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大鴻臚梁國盛允為司空。初置秘書監(jiān)官。
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乙酉,幸未中宮。甲午,祠高廟。
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壬寅,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己巳,至自長安,賜長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燒當(dāng)?shù)劝朔N羌叛,寇隴右,護(hù)羌校尉段颎追擊于羅亭,破之。
天竺國來獻(xiàn)。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燒何羌叛,寇張掖,護(hù)羌校尉段颎追擊于積石,大破之。白馬令李云坐直諫,下獄死。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