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盡閼逢執徐,凡六年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
辛巳,加尚書令柳元景司空。壬寅,魏主還平城。
南徐州從事史范陽祖沖之上言,何承天《元嘉歷》疏舛猶多,更造新歷,以為:"舊法,冬至日有定處,未盈百載,輒差二度;今令冬至日度,歲歲微差,將來久用,無煩屢改。又,子為辰首,位在正北,虛為北方列宿之中;今歷,上元日度,發自虛一。又,日辰之號,甲子為先;今歷,上元歲在甲子。又,承天法,日、月、五星各自有元;今法,交會、遲疾悉以上元歲首為始。"上令善歷者難之,不能屈。會上晏駕,不果施行。
大明七年癸卯,公元四六三年
春,正月,丁亥,以尚書右仆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仆射。
上每因宴集,好使群臣自相嘲訐以為樂。吏部郎江智淵素恬雅,漸不會旨。嘗使智淵以王僧郎戲其子彧。智淵正色曰:"恐不宜有此戲!"上怒曰:"江僧安癡人,癡人自相惜。"僧安,智淵之父也。智淵伏席流涕,由此恩寵大衰。又議殷遺妃謚曰懷,上以為不盡美,甚銜之。它日,與群臣乘馬至貴妃墓,舉鞭指墓前石柱,謂智淵曰:"此上不容有'懷'字!"智淵益懼,竟以憂卒。
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二月,甲寅,上南巡豫、南兗二州;丁卯,校獵于烏江;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還建康。
夏,四月,甲子,詔:"自非將軍戰陳,并不得專殺;其罪應重辟者,皆先上須報;違犯者以殺人論。"
五月,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變起倉猝者,不從此例。"
戊辰,以左民尚書蔡興宗、左衛將軍袁粲為吏部尚書。粲,淑之兄子也。
上好狎侮群臣,自太宰義恭以下,不免穢辱。常呼金紫光祿大夫王玄謨為老傖,仆射劉秀之為老慳,顏師伯為齴;其馀短、長、肥、瘦,皆有稱目。黃門侍郎宗靈秀體肥,拜起不便,每至集會,多所賜與,欲其瞻謝傾踣,以為歡笑。又寵一昆侖奴,令以杖擊群臣,尚書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憚蔡興宗方嚴,不敢侵媟。顏師伯謂儀曹郎王耽之曰:"蔡尚書常免昵戲,去人實遠。"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嚴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嘗相召。蔡尚書今日可謂能負荷矣。"
壬寅,魏主如陰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愿為豫州刺史。德愿,懷慎之子也。上既葬殷貴妃,數與群臣至其墓,謂德愿曰:"卿哭貴妃,悲者當厚賞。"德愿應聲慟哭,撫膺擗踴,涕泗交流。上甚悅,故用豫州刺史以賞之。上又令醫術人羊志哭貴妃,志亦嗚咽極悲。他日有問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淚?"志曰:"我爾日自哭亡妾耳。"
上為人機警勇決,學問博洽,文章華敏,省讀書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騎射,而奢欲無度。自晉氏渡江以來,宮室草創,朝宴所臨,東、西二堂而已。晉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興,無所增改。上始大修宮室,土木被錦繡,嬖妾幸臣,賞賜傾府藏。壞高祖所居陰室,于其處起玉燭殿。與群臣觀之,床頭有土障,壁上掛葛燈籠、麻蠅拂。侍中袁顗因盛稱高祖儉素之德。上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已為過矣。"顗,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為淮南王,子產為臨賀王。
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還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鸞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為東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東海王祎為司空。
己巳,上校獵姑孰。
魏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等來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長者,禮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習水軍于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歷陽。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義恭加尚書令。
癸亥,上還建康。
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云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鸞領司徒。
夏,閏五月,壬寅,太宰義恭領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