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紀三 起著雍困敦,盡閼逢敦牂,凡七年
時佛教盛于洛陽,中國沙門之外,自西域來者三千馀人,魏主別為之立永明寺千馀間以處之。處士南陽馮亮有巧思,魏主使與河南尹甄琛、沙門統僧暹擇嵩山形勝之地,立閑居寺,極巖壑土木之美。由是遠近承風,無不事佛,比及延昌,州郡共有一萬三千馀寺。
是歲,魏宗正卿元樹來奔,賜爵鄴王。樹,翼之弟也。時翼為青、冀二州刺史,鎮郁游,久之,翼謀舉州降魏,事泄而死。
天監九年庚寅,公元五一零年
春,正月,乙亥,以尚書令沈約為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王瑩為尚書令。約文學高一時,而貪冒榮利,用事十馀年,政之得失,唯唯而已。自以久居端揆,有志臺司,論者亦以為宜,而上終不用;乃求外出,又不許。徐勉為之請三司之儀,上不許。
庚寅,新作緣淮塘,北岸起石頭迄東冶,南岸起后渚籬門迄三橋。三月,丙戌,魏皇子詡生,大赦。詡母胡充華,臨涇人,父國珍,襲武始伯。充華初選入掖庭,同列以故事祝之曰:"愿生諸王、公主,勿生太子。"充華曰:"妾之志異于諸人,奈何畏一身之死而使國家無嗣乎!"及有娠,同列勸去之,充華不可,私自誓曰:"若幸而生男,次第當長,男生身死,所不憾也!"既而生詡。先是,魏主頻喪皇子,年漸長,深加慎護,擇良家宜子者以為乳保,養于別宮,皇后、充華皆不得近。
己丑,上幸國子學,親臨講肄。乙未,詔太子以下及王侯之子年可從師者皆入學。
舊制:尚書五都令史皆用寒流。夏,四月,丁巳,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眾局,亦乃方軌二丞;可革用士流,秉此群目。"于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用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右戶都,宣毅墨曹參軍王颙兼中兵都;并以才地兼美,首膺其選。
六月,宣城郡吏吳承伯挾妖術聚眾。癸丑,攻郡,殺太守朱僧勇,轉屠旁縣。閏月,己丑,承伯逾山,奄至吳興。東土人素不習兵,吏民恇擾奔散,或勸太守蔡撙避之,撙不可,募勇敢閉門拒守。承伯盡銳攻之,撙帥眾出戰,大破之,臨陳斬承伯。撙,興宗之子也。承伯馀黨入新安,攻陷黟、歙諸縣,太守謝覽遣兵拒之,不勝,逃奔會稽,臺軍討賊,平之。覽,淪之子也。
冬,十月,魏中山獻武王英卒。
上即位之三年,詔定新歷。員外散騎侍郎祖恒奏其父沖之考古法為正,歷不可改。至八年,詔太史課新舊二歷,新歷密,舊歷疏,是歲,始行沖之《大明歷》。
魏劉芳等奏:"所造樂器及教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義定,與舊樂參呈,若臣等所造,形制合古,出拊會節,請于來年元會用之。"詔:"舞可用新,馀且仍舊。"
天監十年辛卯,公元五一一年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大赦。
尚書左仆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嘗侍宴樂壽殿,酒酣,怨望形于辭色。上曰:"卿兄殺郡守,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至于陛下,不得言無勛。東昏暴虐,義師亦來伐之,豈在而已!"上捋其須曰:"張公可畏人!"稷既懼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為青、冀二州刺史。
王珍國亦怨望,罷梁、秦二州刺史還,酒后于坐啟云:"臣近入梁山便哭。"上大驚曰:"卿若哭東昏,則已晚;若哭我,我復未死!"珍國起拜謝,竟不答,坐即散,因此疏退。久之,除都官尚書。丁巳,魏汾州山胡劉龍駒聚眾反,侵擾夏州,詔諫議大夫薛和發東秦、汾、華、夏四州之眾以討之。
辛酉,上祀明堂。
三月,瑯邪民王萬壽殺東莞、瑯邪二郡太守劉晰,據朐山,召魏軍。
壬戌,魏廣陽懿烈王嘉卒。
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瑯邪戍主傅文驥相繼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勝。夏,四月,文驥等據朐山,詔振遠將軍馬仙琕擊之。魏又遣假安南將軍蕭寶寅、假平東將軍天水趙遐將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