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篇1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安全會議,研究布置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三、總務處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的硬件建設,對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必須按上級要求配齊消防設施。
四、學校保衛科負責對消防安全的指導、檢查,記好消防記錄,管理好消防檔案,并做好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五、學校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師生實施演練。
六、學校對消防安全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因人為因素發生火災,要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法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篇2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重視和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每年要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以確保員工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和相應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3)本公司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求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新上崗人員必須經過規定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通過規定的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工作和上崗。在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針對性的現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
5)定期組織對本項目的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法規、規程制度的定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