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管業務培訓班開班儀式上的發言稿
安全生產監管業務培訓班開班儀式上的發言稿
同志們:
今天,我們這次學習班,主題很明確,任務很具體,要求很嚴格,就是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強屬地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確保此次學習班取得實質效果,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
今年的7月7日,溫--總理主持召開第118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7月19日,國務院下發國發〔〕2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安全生產的總體要求、嚴格企業安全管理、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嚴格行業安全準入、加強政策引導、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等9個方面,做出了總體思路更清晰、企業主體責任更明確、行業安全準入門檻更高、企業安全標準更嚴格、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罰更嚴肅、責任追究更嚴厲等32條明確規定。《通知》是國務院繼XX年《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XX年第116次常務會議提出安全生產12項治本之策之后,出臺的關于安全生產工作又一重要文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是指導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今年7月30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并已于10月1日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我省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進入一個新階段。《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我省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規定了各級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職責,明確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實施監管的職責,規范了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規定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是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是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力武器。新修訂的《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對安全生產保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在不違背上位法規定的前提下,注重了各種處罰方式之間的銜接,加大了處罰力度,必將對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起到顯著作用。
我們要充分認識《通知》和《條例》對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要統一思想,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方式、調結構的高度,切實增強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認真領會,努力學習,確保各項要求不折不扣貫徹執行,努力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認真學習,強化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內因和根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只有落實到企業的生產管理行為中,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因此,我們必須緊緊抓住企業這個責任主體。國務院《通知》,正是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求實施更加嚴格的企業安全管理,建設更加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和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實行更加嚴格的安全監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對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對廣大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關懷。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條例》中也有體現,新修訂后的《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條明確指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企業安全生產出了問題,首先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其他相關負責人也難辭其咎。11月16日,平頂山中院對明知井下瓦斯超標仍組織大量工人下井作業,致使煤礦發生瓦斯爆炸造成76人死亡的平頂山新華四礦5名責任人進行宣判,其中2個死刑,1個無期,這也是我國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事故煤礦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