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安全的演講中學(通用3篇)
有關交通安全的演講中學 篇1
當今世界飛速發展,人們的出行更加方便快捷。各種交通方式也是日新月異。除了傳統的飛機、火車、渡輪外,新興的高鐵和地鐵更是讓人體驗了速度帶來的便利。這固然是經濟發展國力日盛的可喜表現,但隨之而來的也有日趨嚴峻的交通安全問題。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車輛數目呈幾何倍數增長。城市生活節奏加快,交通事故的發生量也隨之上升。筆者這里有一個數據:20__年1至6月份,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99282起,造成27270人死亡、11698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1億元。我國政府采取了諸多措施整治交通問題。杭州市近日來實行的車輛限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交通擁堵,降低了車輛發生事故的機率,而公交車的斑馬線前禮讓,給行人的出行提供了更安全的保障。社會也倡導行人更有序有則地出行,為降低事故發生提供了可能。可見,良好交通秩序的形成不僅僅需要有政府政令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每個公民都應嚴格地自覺遵守與維護交通秩序。
現如今很多人對于交通規則的認識僅局限于其懲罰措施,并未真正意識到規則背后所蘊藏的良好交通狀況的真正意義。早在幾千年前孔子就曾說過:“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要讓人們從根本上認識到規則的意義何在,規則的存在保證了公眾出行的最大安全和利益,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良性運行。當人人心中都建立起規則意識時,交通事故就不會“猛于虎”了。
身為高中生的我們,也要積極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作為行人群體中重要的一支,在過馬路時是否規范地行走在斑馬線上?騎自行車時是否按規定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有沒有逆行的現象?有沒有隨意穿越馬路?通過我班中午門崗值周同學的統計:有20%同學就趁車少闖紅燈穿過校門口的馬路,有5%的同學沒有行走在規定的斑馬線上。這些行為,往小處說,是不守交通規矩,不講文明;往大處說,是對自己生命的極不重視,極不負責。同學們可曾知道,早年,學軍中學門口并沒有設置斑馬線,是因為學長們發生了交通事故相關部門為保護我們的安全才特意添加的,可現在,許多人漠視它的存在,也漠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很多同學說:“我從小到大就未碰到過交通事故。”似乎交通事故離我們很遠,可是,我們錯了,事故就在我們身邊。就在不久前,浙大生科院校門前,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對行人亂穿馬路,被高速行駛的汽車撞飛,一人當場死亡。
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從我做起,帶動身邊的同學,提醒其他家庭成員,為了自己的生命,為了身邊的親人、朋友,也為這個社會的和諧安定獻出自己的一份力!
有關交通安全的演講中學 篇2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當你走出家門踏上道路時,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經與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為你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不斷發展的現代交通既為我們提供了方便、舒適和享受,也給我們帶了煩惱和憂愁,并隨時可能給我們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許,你曾聽人講過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或者親眼目睹過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車輪制造的悲劇,感到十分可怕吧!“車禍猛于虎”,已越來越成為現實。
那么怎樣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車的安全,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號燈,以及乘車、行走、騎車時應注意的問題跟同學們談談。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想和同學們一起認識一下幾個常用的交通標志。
一、違反交通管理行為是違法嗎
在一些人眼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違反,違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認為“違反了,也算不上違法”。因此“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闖紅燈”等時有發生。
“騎自行車靠右通行”、“紅燈停、綠燈行”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早已是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里的這些規定去做。自以為警察沒看見占了便宜,一旦事故發生,后悔晚矣。
法律意識,是在日常點滴處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從點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違反了,不僅僅是受行政處罰,嚴重的也要根據《刑法》以犯罪論處的,更主要的是行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價的。
三、行人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①行人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須靠路邊行走。
②行人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準許通行時,須迅速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上,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橫穿道路“左右左”意識:示范…橫穿馬路,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并做說明。而且個人認為“左右左”意識比斑馬線意識更加重要,即使在斑馬線上行走,也要樹立“左右左”意識!
③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④行人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⑤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⑥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⑦不準在馬路上追逐、嬉戲,也不準在馬路上踢球、溜旱冰、表演、跳繩等。更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或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行路中會出現各種復雜和意想不到的情況,同學們一定要牢記亂穿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險,更不能把沖過馬路當作一種勇敢的行為,發現別人有這種行為,同學們要及時勸阻。
是啊,橫穿道路是很危險的,在去年發生在我們中小學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橫穿惹得禍。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學們談一談有關過馬路的安全常識。
四、行人橫過道路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①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后,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
②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駕駛員措施不及發生危險。
③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然行走,以免發生危險。
④橫過車行道時,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車輛臨近時通行。
⑤行人橫過人行橫道燈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即使信號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號燈將要變更時,絕對不要搶行,應等待下一個綠燈信號。
五、乘車時要遵守哪些規定
為保障乘車人候車、乘車安全,乘車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②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示例:發生追尾碰撞連鎖反應,四車碰撞,乘車人受傷)
③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等。
④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示例:手伸出車身,在兩車交會時,手被折斷!)
⑤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車廂攔板上。
⑥集體旅游時要由老師帶隊,不準超員乘車。
⑦乘坐摩托車時,一輛二輪摩托車只準搭乘一人(滿十二歲以上的兒童),要戴頭盔,不要側坐在摩托車上。
⑧乘坐人力三輪車時,不得超過三人。
另外,下車后不要從車道車后突然走出或猛跑過道路。在乘車時,不要催駕駛員開快車,不準與駕駛員閑談或作其他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活動。
六、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哪些規定
1、沒有滿12歲的兒童,或年齡過大、行動不便的人不準騎自行車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則,嚴禁在機動車道騎自行車、三輪車。
3、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4、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輛行駛。
5、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擺動示意,不準妨礙后面車輛行駛。
6、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7、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8、不準并行騎車交談、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騎自行車不準帶人。
9、駕駛三輪車不準并行。
10、下雨天騎車,應穿專用的車用雨披。
11、自行車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或不影響交通的地點。
七、騎自行車轉彎應注意哪些事項
①右轉彎時,必須看清車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轉彎手勢,盡量沿著道路右側前進。
②左轉彎時,必須看清車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轉彎手勢。如果有自行車禁駛區,應從禁駛區外側左轉彎,沒有禁駛區時,要大轉彎。
③自行車在路段行進當中不準突然猛拐。因為這時的機動車駕駛員對自行車突然猛拐事先無思想準備,最容易發生事故。
同學們,我相信大家都能成為一名文明的交通參與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為廣大群眾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者和監督者。
祝同學們身體健康,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有關交通安全的演講中學 篇3
大家好!歡迎來到初二年12班的演播室參加我們的節目。我是主持人許小撒。今日邀請到的嘉賓有校領導、班主任、各科任教師們。
十字路口,沒有警察值勤,我是否會等綠燈亮起再穿道而行?
繁忙路面,暫時沒有車流,我是否會趁那一隙間便越欄而過?
回家心切,沒有其它車輛,我是否會乘這已超載的客車而歸?
(臺下笑聲四起)
我們今天的節目是要告訴大家:交通,時時刻刻都發生在我們身邊。安全,時時刻刻都提醒著我們注意。
請看以下的報道:
一、在寬闊的城外大道上,各式的運輸車輛川流不息。一輛滿載貨物的拖拉機在加速行駛。緊盯前方的司機不曾想到有某個學生一手扶著車把,一手攀在他的車沿上,隨車而行。迎面有一輛客車要駛來,司機一剎車,拖拉機停住了,學生的生命也停住了,只有自行車的輪子還在轉動。
二、在繁忙的市內大道上,兩旁的綠樹成蔭。樹蔭下,若隱若現著一道綠色的防護欄。柵欄內,行人步履匆匆。忽然停下腳步的人要干什么?他四下張望(遠處有一條人行的斑馬線),一抬手腳,竟越出欄外。說時遲,那時快,一輛轎車急速駛來……不多時,一輛頂部閃爍著紅燈的車輛呼嘯而來,活潑的生命奄奄一息地躺在擔架上。
三、在燈火輝煌的夜景下,忙碌一天的人們相繼休息了。“小李,走好,不送了。”一酒家傳出殷勤的道別聲。“不——用,我能回去。”接著摩托發動的機聲,帶著疲倦與醉意,人與車匆忙上路了。“嘀——嘀——”刺耳的喇叭聲喚醒酒醉的人,然而不聽使喚的手腳還是誤了大事。摩托車沖出了道路,人甩在冰涼堅硬的水泥路上。
(臺下群情激蕩,東一句,西一句,議論開了)
主持人許小撒詢問嘉賓:這樣的悲劇在今天為什么還會發生?
嘉賓:悲劇是大家不愿見到的。但發生了,我們就要深思其中的原因。《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騎自行車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行人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的護攔”、“醉酒的人不準駕駛機動車”。很顯然,當事人都忽視了交通安全,更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這是主要原因。
主持人許小撒詢問嘉賓:悲劇有沒有可能減少?
嘉賓:這絕對有可能。只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安全地行駛,悲劇就不會發生。有法可依,有法還得必依。我們還要通過更多的宣傳方式使我們的交通安全法規廣為人知,讓人們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它,并讓安全行駛成為一種習慣,這樣,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才會降低。
主持人許小撒:據統計,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上億,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幾千億美元,間接損失更遠甚于此。杜絕不安全的交通行為,勢在必行。
高興的是,我們的國家意識到這一點。前不久,國家又重新制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部法律將于__年5月1日實行,它將規范著我們日常的交通行為,保障著我們交通的暢達安全。
學習這部法律,宣傳這部法律,讓枯燥的條文演變成生動的故事深入人心,是今天的我們要做的。
謝謝大家的觀看。下期節目再見!
(掌聲響起,一堂“我與交通安全”的班會課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