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羅斯中歐大學演講《未來的路》
為了理解正在發生的這些事,我們需要一個不同于以往所熟悉的那種理念框架。有效市場假定論把金融市場孤立看待,完全不考慮政治因素。這是一種曲解。像我已經多次提到過的,在市場的無形之手背后,有一個有形的政治之手,在制定市場運作的規則和條件。我的理念結構關系到政治經濟學,而不是抽象概念的、受永恒有效規律主宰的市場經濟學。我把金融市場看成是歷史的一個分支。
二戰后重建的國際金融體系并沒有建立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其傾側與不平衡是有意設計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這樣的國際金融機構,是按控股公司的形式組建的,其中富國有不成比例的投票權并且控制其理事會。這使處于該體系邊緣的國家比位于體系中心的國家處于劣勢。
該體系從初建起就一直受美國控制。在布雷頓(bretton woods)會議上,盡管英國凱恩斯勛爵(lord keynes)提出了該體系的建議,但是是由美國代表團團長哈里. 懷特 (harry white) 具體操作的。從那時起,我們從幾乎全面監管的體系變成了幾乎完全無監管的體系;這些變化由美國主導,而且所謂的 “華盛頓共識”(washington consensus) 仍在繼續引導這個體系。
盡管由華盛頓共識制定的法規條例理應對所有國家平等適用,但美國作為主要國際貨幣的發行者,卻比別人“更平等”。實際上國際金融體系是一個兩個等級層次 (two-tier) 的架構:能用自己的貨幣借貸的國家是該體系的中心,而借貸要由硬通貨之一來決定的國家是這個體系的外圍。如果某個國家遇到困難,可以得到援助,但條件很苛刻,這對核心國家和外圍國家都是一樣的。但是如果核心本身受到了威脅,那么該體系的維存則成為第一位的優先考慮。
這種情況在1982年的國際銀行業危機中第一次發生。如果債務國被允許拖欠付款,銀行體系將崩潰。因此國際金融權威機構聯手,采用了我當時稱為的 “合作出借體制(collective system of lending)”。借貸國不得不滾動延續貸款(roll over loans),使債務國能得到足夠借款支撐債務。最終結果是,債務國被推進嚴重衰退,拉丁美洲的發展因此被推遲十年,而銀行體系得以贏利而擺脫困境。當銀行建立了足夠的儲蓄時,這些貸款則被重新組合為所謂的布雷迪債券(brady bonds),其余的損失由銀行銷賬。
1997年類似情況再度發生,但那時銀行已經學會審查貸款, 不至被迫采取合作出借的做法,而絕大部分損失不得不由債務國承擔。這樣就建立了一個模式:債務國受制于嚴厲的市場戒律,但如果體系本身受到威脅,規則通常暫停執行。其整體失敗將使該體系陷入危險的數家銀行得到保釋。
/2012年的金融危機與此不同,因為它起源于核心國,而外圍國家是在雷曼兄弟公司破產后才被卷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面對的是一個新的任務 – 保護因核心國風暴而受影響的周邊國。該組織沒有足夠的資金,但其成員國很快聯合行動募集了一萬億美元。盡管如此,應對局面還有一定的困難,因為imf的設立是為了應對政府部門的問題,而這時信貸的短缺主要影響的是私營領域。但總的來說,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承擔這一新的任務上做的相當出色。
國際金融權威機構應對這次危機的做法,總體上與過去一樣:救助將要垮臺的金融機構,實行貨幣及財政刺激措施。但這次危機要大得多,用同樣的辦法起初沒有奏效。對雷曼兄弟公司的救助失敗,是一個具有轉折意義的事件:金融市場實際上停止運轉,不得不加上人工生命維持器。這意味著政府被迫實際上是在擔保,不能讓其他可能危及這個體系的機構再垮臺。正是此時危機延伸到了周邊國,因為這些國家無法提供同樣有信譽的保證。這次東歐國家受創最重。處于核心地位的國家,用他們中央銀行的資金平衡表給這個體系注入資本,為商業銀行的債務進行擔保,而且政府為刺激經濟,赤字財政達到前所未有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