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學校安全暨秋季開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加強學生管理,嚴防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一是學生上學期間離校,實行信息通報制。對因事因病的學生須中途離校的,要嚴格履行手續,即: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同意簽字→政教處或學校蓋章→門衛登記,同時,班主任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后,學生方可離校。
二是加大對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管力度。學生的自習輔導課、信息技術課、實驗教學課必須有教師在場進行輔導和監管。學生參加體育課、課外活動時,必須在教師的視野范圍內進行。體育教師因事請假時,堅決取消本節體育課,非上不可的,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在其他教師的組織下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每學年必須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檢,如實填寫由體檢醫師親筆簽字和體檢單位蓋章的體檢表,學校注意及時存檔備案。
三是加大學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各學校要通過建立學生矛盾化解臺帳,形成由學校領導、班主任、科任教師和安全委員組成的四級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化解學生間的矛盾糾紛,做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避免學生打架斗毆事件發生。
四是加大管制刀具和危險器械的排查力度。各學校要主動爭取有關執法部門合作與支持,加大對管制刀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排查管理力度。嚴格執行日巡查制度,同時建立“重點學生”檔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通報其在校期間表現,形成家校合力、共同管理機制,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各學校還要充分發揮各班班長、安全委員、寢室長的作用,及時了解學生的紀律情況,掌握學生的情緒動態,發現學生之間存在矛盾或情緒異常,要立即向班主任、政教處報告,及時穩定學生思想,化解矛盾。
五是加強對住宿生的管理。健全并嚴格落實宿舍管理制度,有住宿生的學校,要做到專人管理,晝夜巡查,重點監控,并嚴格出入登記,嚴禁外人擅自進入宿舍或留宿。各校還要實行熄燈就寢前的晚點名制度,杜絕住宿生擅自在校外留宿或徹夜上網現象。
六是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學生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學校要以班級為單位,建立中小學生成長記錄袋,記錄學生在校期間(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和學會做人)的成長歷程。同時,班主任還要發揮好各學科教師與學校、家庭和社會溝通的紐帶作用,及時掌握學生自身及家庭背景等情況,尤其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學生、父母離異家庭學生和有劣跡背景的學生,要及時給予特殊關注和適時的特別教育,加強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患于未然。
四、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確保校園周邊安全
一是整治交通秩序。集鎮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協調公安交警部門,在上下學時段增加警力,加強對學校門口過往車輛的疏導,合理設置接送學生的等候區。在臨近交通干線的校門前測畫斑馬線,設立“學校出口,減速慢行”、“禁止車輛調頭”等安全標識,確保校門口交通安全和行車通暢。
二是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管理。針對個別學校周邊存在的飲食攤點、流動商販、網吧、營業性舞廳(校門兩側50米、周邊200米的娛樂場所)等可能形成治安隱患的問題,學校要積極協同公安、城管、衛生、文體等部門,加大專項整治力度,不斷優化校園周邊環境。
五、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1、開足上好公共安全教育課,普及安全知識。全縣各中小學都務必要開設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課,落實好安全知識進課堂,并做到有計劃、有課時、有教案、有師資、有考核,使安全教育形成系列化。
2、組織開展好專項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各學校要抓好特殊時段的安全教育。開展好“安全生產月”、 “安全教育月”、“11.9消防日”及放假前、開學初的學生安全教育。要定期開展專題安全教育,根據不同季節,組織開展防傳染病、防汛、防雷擊、防溺水,防暑、防火、防地質災害以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專題教育。通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