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院人民法庭論壇座談會領導講話
(三)加強溝通與協調。
人民法庭要全面發展不容忽視的關鍵是:加強與地方組織以及轄區其它單位的溝通和聯系。一方面,法庭應當加強與地方鄉鎮黨委、政府的溝通與聯系,以便為生存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與基礎。我們所說的“司法獨立”不能誤認為法院和法庭根本沒有必要同地方黨委和政府打交道,認為和地方的來往與接觸越少越好,這樣受到的行政方面干涉會少些,從而有利于司法公正。現在從法庭的司法實踐來看,這種做法不但不利于法庭生存和發展,反而使法庭在地方黨委、政府心目中造成了負面影響。在現有的國情和司法實踐中,法庭要想更好地生存,更好地發揮職能,不是應當游離于地方黨委、政府之外,而應該緊緊依靠黨委、政府開展工作,不斷加強與他們的溝通和聯系,不斷拉近彼此間的感情距離,只有這樣,法庭的環境和條件才會得到很大的改善。實踐證明,哪個法庭和地方關系處理的好,哪個法庭工作就開展的相對好些。作為人民法庭,既要樹立和諧的司法理念,有服務大局的思想;又要注重依靠地方黨委、政府來解決工作中的難題,來改善法庭的工作環境。只有這樣,法庭的工作環境才會有一個大的改觀。另一方面,法庭應當加強與基層村民自治組織、轄區企、事業單位及基層鄉鎮人大代表的溝通與聯系,以便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輿論環境。因為人民法庭的最大特點和特色就在于其立足鄉鎮、面向農村、服務農民。另外,還應經常邀請村民委員會治保主任、人民調解員等人員旁聽案件審理或者協助參與案件調解,來減少法庭工作阻力,使很多糾紛可以在庭前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從而平息事端,定分止爭。同時,我們還真正實踐“四進”活動,即送法進鄉村、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以誠心換理解,以真心換支持。
三、 學習楷模,真誠實踐司法為民
陳艷萍同志是我們法院系統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是我們人民法庭工作人員中的驕傲。陳燕萍作為江蘇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副庭長,扎根基層14年,情系百姓,無私奉獻,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職責,共審理30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做出了積極貢獻,被譽為“真情為百姓、公正建和諧的基層好法官”。她曾榮立一等功,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優秀女法官、江蘇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江蘇省十大女杰。XX年, 中央宣傳部將陳燕萍作為“道德楷模、文明風尚”典型進行廣泛宣傳。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其“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陳燕萍的先進事跡,集中展現了當代法院干警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精神風貌。陳燕萍是新時期政法干警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優秀代表,是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杰出楷模,是我們全體基層法院干警的學習榜樣。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已分別向全國法院、全國政法系統發出了向陳艷萍同志學習的通知。作為基層法院,我們更有學習的必要。近日我們將具體研究制定學習陳艷萍先進事跡活動的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如下內容:一是在學習的重點上,要做到五要。一要學習陳燕萍扎根基層、無私奉獻的高尚品質,以她為榜樣,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真正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 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二要學習陳燕萍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職業操守,以她為榜樣,切實增強同人民群眾的真摯感情,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嚴格執法、秉公辦 案,滿腔熱情地為人民群眾服務,實實在在地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三要學習陳燕萍調解為先、和諧執法的科學方法,以她為榜樣,將促進和諧的理念和調節優先的 方法,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四要學習陳燕萍秉公執法、清正廉潔的優良作風,以她為榜樣,嚴 格遵守政法干部的職業道德,在法律與金錢、人情等諸多較量和考驗面前,立場堅定、頭腦清醒、不負重托、不辱使命。二是在學習過程中要求做到“四個一”。即寫好一篇心得體會和剖析材料,辦好一件案件,為民辦一件好事。三是在學習的方法上,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要把學習陳燕萍活動和日常審判工作相結合,運用能動司法和巡回審 判等群眾樂于接受的工作方法,掀起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比賽熱潮;二是要把學習陳燕萍活動和業務能力建設及廉政建設相結合,通過“一村一法官”大走 訪活動,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著力提高做群眾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像陳燕萍同志那樣,做堅定立場、堅守原則、堅定信念的模范,做兩袖清風、秉公執法、 剛正不阿的典范,以讓老百姓實實在在看得見、聽得到、摸得著、感受得到的行動確保司法廉潔,維護司法公正,樹立司法公信。三是把學習陳艷萍先進事跡活動與狠抓作風建設結合起來。結合我們目前深入開展的 “人民法官為民人”主題實踐活動,在全體法官中開展一次深刻的思想作風建設活動,徹底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官老爺作風,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