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活的勵志演講稿(通用4篇)
熱愛生活的勵志演講稿 篇1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馬克西姆,高爾基的《童年》舉世聞名。在寒假的一個下午,我翻開了它。情緒也隨著書上的一行行黑色字體忽起忽落……
這本書主要講述的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小說從我隨母親投奔外祖父開始,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間去混飯吃結束。外祖父家開了間染坊,但隨著家業的逐漸衰落。他變得吝嗇,貪婪,專橫,殘暴,經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們,狠心剝削手下的工人。幼小的阿廖沙曾經被他用樹枝抽的失去知覺。他還曾暗自放高利貸,甚至慫恿幫工去偷東西。兩個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燴,整日為爭奪家產爭吵斗歐。在這樣一個沖滿殘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過早體會了一個痛苦和丑惡并存的人間。
然而就在這樣一個可怕的環境中,也有溫暖和光明。這就是阿廖沙的外租母和另一些人過的另外一種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聰明能干,熱愛生活,對誰都能忍讓,有著圣徒一般的胸懷。她如黑夜中的一盞明燈,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又孤獨的心,她對阿廖沙的影響正如陽光對植物的不可或缺,被高爾基寫的很真實,很偉大。
很幸福的童年如今有的是,現在我們有疼愛我們的父母,有辛勤教育我們的老師,有庇護我們的爺爺奶奶……
這本書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糧,讓人懂得了珍惜現在來之不易的生活。合上書,腦海中就會浮現與家人在一起的溫暖場面,相比于阿廖沙的童年,我們的童年就顯的是那么的真貴,即使有辛酸,有不解。但那都是我們的家人,不是么?
熱愛生活的勵志演講稿 篇2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總覺得女生到了一定年齡,還能夠始終保持一顆少女心,對生活充滿熱愛,并且能夠把日子過程自己喜歡的模樣,這樣的人真是特別有吸引力呀。
想起了陳喬恩,她今年三十多歲,一直也沒有結婚。
可是當記者問到她的時候,她很風輕云淡的說,可能上天覺得這個女孩太特別了,想給她留個最好的。
是啊,一個人又怎么樣呢,一樣可以很努力,很出色,慢慢把自己變得更好,讀書旅行美容健身,始終對生活充滿期待,這樣的你,等到對方來的時候,無論他是富甲一方,還是貧困潦倒,你都可以敞開雙臂去擁抱他,和他一樣熱愛生活啊。
熱愛生活是一種習慣,當然也是一種能力。
能夠把生活過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也真的是一種很棒的能力,太多人每天充滿負能量,恍恍惚惚不知去向何方,卻不曾想珍惜眼下,好好打理當下的時光,一點一點把美好的日子拉長。
所以,從現在起,熱愛生活吧。只有你滿心期待,所有美好才會義無反顧向你走來。
熱愛生活的勵志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早就聽說我們學校的豎笛在縣里甚至在省里都是數一數二的。這不,在剛入學沒多久的音樂課上,老師就給我們每人發了“新裝備”——八孔豎笛,對于這支豎笛,我可寶貝了。
在剛發下豎笛時,我就迫不及待地想拿它吹一首曲子,可是最關鍵問題是我連指法都還沒學會,無奈,只好先跟老師把指法學好。
正當我滿懷信心想把指法學得滾瓜爛熟時,問題來了。
每當我吹中音“哆”時,明明已經把手指在孔上按得非常緊了,可還是吹出尖銳又刺耳的聲音。當我把手從豎笛上拿下來時,每一根手指上便多出一個小孔印,我是得按得多用勁才能這樣啊。這時,我總會樂觀地想:這就是我努力訓練的結果了吧。
秉著“不拋棄,不放棄”的信念,每天我都會抽出一點時間練一練豎笛。終于,功夫不負有心人,我把豎笛的兩套指法都學會了,而且吹出來的音準,那可都是“杠杠的”。
學好了指法,我便“雄赳赳、氣昂昂”地向著歌譜“進軍”了。
吹豎笛,選一首好歌是關鍵。通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晝夜不停地尋找,我終于找到了一首堪稱經典,舉世聞名,婦孺皆知的歌曲——《兩只老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不看譜子我都能把這首“名曲”給完整地吹下來,牛吧!
驕傲歸驕傲,在關鍵時刻我可不掉鏈子。
每次上音樂課,我都會拿出最好的狀態來面對。因為我知道,每一個音符都代表著演奏者的那份激情與熱愛,它們都有靈魂,它們都有生命。而我所希望的,就是從我和我手中的那根笛子里,演奏出來的每一個音符都是一個精靈,活潑而有靈氣。
笛子,只是演奏出音樂的一個工具,最重要的,還是心。心里有那份熱愛,無論是什么音樂,在你的耳里都是動聽的。
試著去熱愛音樂吧,你會學會熱愛生活的。
熱愛生活的勵志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長存于心的美不需要濃妝艷抹,宛若薄紗輕拂,卻讓人永銘心間。
自從老家村里的大禮堂建成后,成群的孩子們都往那跑,不管風霜雨雪,總之那樓里總會被孩子們口上吐著的白氣吼得熱呼呼的,叫人一走進會堂就會先想著摘下長圍巾和毛手套。
那里最熱鬧的就是孩子們呆的圖書室,剛換上的新木桌還有油漆的味道,書架上擺滿了村民自發捐贈的各種圖書,花花綠綠的,各式各樣的書都有。村里的孩子們一旦見了書,就會安靜下來,那紅得如抹了胭脂的小臉上兩只大眼一動不動,聚精會神盯著書本,小手還時不時想揉平壓皺的書角。
那次回到老家,見到這么多小朋友在圖書室里靜靜地看書,讓我十分感動,所以我每次回老家,都帶些自己看過的書捐放在圖書室。奶奶告訴我,那些孩子們大多是留守兒童,父母都是出了遠門,一年到頭就過年時才回家一次,孩子們雖然小,可都學會干農活了。家里一般都沒有課外書,所以村里的圖書室是孩子們最喜歡的地方。
對我印象特別深的是有一個總是坐在角落里總是穿著紅衣服的小女孩,她總是低著頭,認真地看著書,似乎故意不讓我們看到她的臉。有一次,我小心翼翼地走過去,輕聲跟她打招呼。她才抬起頭——那白嫩的臉上有一塊硬幣大小的黑色的胎記,那雙清澈的眼睛里藏著緊張、不安和自卑。我抓住她的小手,緊緊握著。“她是隔壁王大娘的孫女,母親嫌她,在她小時候就離開了,父親也外出打工掙錢了,她家里窮,穿不暖,住舊房”,奶奶一臉心疼地看著這個小女孩。我盯著她的臉,微微地嘆了一口氣。
前段日子我又回了趟老家,特意將自己心愛的幾樣玩具帶給了她。小女孩似乎比以前開心多了,她拉著我的手說“我奶奶幫我找好了學校,我要上小學了,我可喜歡看書了”。看著她一臉的自豪感,我也明白了她總是往圖書室跑的原因了。
我的心一顫,也似乎被什么電了一下。看著她雖然不怎么漂亮的臉卻綻放著美麗的笑容,我忽然覺得她是多么美。生活對她苛刻,而她卻越發活得精彩。
看著那一個個孩子陸續到圖書室,我渾身輕松。因為我眼中的一切是那么美麗,這種美麗叫熱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