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制的演講稿有哪些(精選3篇)
關于法制的演講稿有哪些 篇1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由于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我們應懂得哪些法律常識:
(一)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有無數種說法,漢語中的法字。古代寫作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來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頭剛直的獨角神獸。傳說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 拉出來,它的角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于憲法和法律的規范性文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衛生法。
(四)什么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里,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20xx年5月26日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學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里我給同學們出三個思考題:(1)第一步應該怎么做,(2)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么罪。結果應是(1)盡快送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鑒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周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后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滿16周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里我特要提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 由于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這對于我們來說真可畏意義重大。 我認真地聽完了這次報告會的內容,給我的感觸很深。我想那些少年犯們走上這條不歸路的,一定很后悔而且為失去自由而無奈和悲哀。
他們用自己犯的過錯來警示我們——這些正處于美好青春年華的少男少女們,這些正享受著生活的美好與自由的可貴的我們,告訴我們要從小樹立省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公民。同時還告訴我們要慎重交友并無論處于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這是一個處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道理傳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這對于我們來說是有很大的啟發,甚至可以產生心靈的震撼。
聽完這節課,我想這對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給了我許多真理和啟發,告訴我要想成才必先學會做人,我會一直受用!
聽了今天的報告,我感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為什么呈上升趨勢,主要是他們法律意識淡薄,有的不懂法,還有的不知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什么是自己應有的權利,什么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沒能真正理解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不能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要培養未成年人的自覺法律意識,首先應組織未成年人系統學習法律,多形式組織未成年人學習新《憲法》、《刑法》、《刑訴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等法律條文,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與一切違法犯罪的現象作斗爭。
學校、家庭和社會應注重引導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調解自己的情緒,加強自己抗挫能力的培養,以適應社會上各種環境的考驗。因為,未成年人正是長身體的時期,他們已開始產生強烈的獨立意識,不想事事依賴成人,想獨立去處理一些問題,但是,他們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又跟不上獨立意識的發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執使自己的行動帶有很大盲目性,這就需要我們成人對他們進行整體引導,逐步提高他們能分析和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關于法制的演講稿有哪些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為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于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后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為一名小學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后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后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并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么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為父母難過,為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愿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謝謝大家!
關于法制的演講稿有哪些 篇3
老師們、同學們:
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只有安全,才會有快樂”。本學期我們活動主題非常明了“快樂”,快樂工作,快樂學習,快樂生活,快樂成長,要達到這樣快樂,前提就要有安全,沒有安全,一切就是空談。所以我們就要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要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人人講安全,為此,學校把本周定為“安全教育周”。希望大家通過安全教育周活動,進一步增強大家安全意識。安全周的`活動內容是:
一是舉行啟動儀式和大隊部利用紅領巾廣播站宣傳陣地作好宣傳活動。
二是各班利用午讀時間,學習《消防安全教育》讀本,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方位安全檢查。
三是同學們做好身邊隱患排查。
四是高年級同學每人寫一篇安全歌謠或安全警句,低年級畫一幅自己熟悉的安全標志圖,每班選出最好五份交副校長室,其他同學作品張貼在班級的板報欄,本周五下班前,大隊輔導員和我進行檢查評比。
五是利用班隊會時間,開展安全疏散逃生演練活動。希望同學們在演練中,要高度重視,積極認真參與。同時,本周習慣養成教育我們重點抓好課間紀律和上、放學歸程隊,請同學重溫“我會走“,并以實際行動的“會走路”。
老師們,同學們,有了安全,才會有快樂,為了讓快樂時時刻刻伴隨我們,我們一起努力把安全做好吧!
最好,我宣布,蓮塘小學安全教育周啟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