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演講稿:注定一生與天爭
放棄了上大學深造的機會,我學會了養花賣、做服裝加工、給人當家教,掙來的錢連同稿費一起維持家中生活。日子久了,便有了剩余,母親用剩余的錢買了奶羊。從此,家中生活不再依靠我。我可以拿著自己掙的錢買錄音機、磁帶,自學英、日、俄語;可以拿著自己掙的錢去學電腦;可以拿著自己掙的錢去參加全國統一的成人教育。沒有了老師的督促,不見了學校的圍墻,我仍舊如饑似渴地啃讀自修大學的教材。
人生本是一次與自己較量的勇氣和精神的全然投入,有過怎樣的付出,就有怎樣的收獲。我不懈地拼搏,不僅使自己在緊張充實的生活中,找到了人生價值的堅實坐標,而且還贏得了人們的刮目相看——我被團市委評為“學雷鋒標兵”“自強自立的楷模”。面對著這一切,我由衷地感到高興。其實,榮譽對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憑著自己的努力抗爭,嘗到了一個殘疾人自尊、自強、自信、自立的歡樂!
如今,我自修法律即將大學畢業,我的目標是拿到全國通用的“律師資格證”,因為在我心中有一個創辦屬于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的夢……
今天,我再回首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是希望我的痛苦經歷能給世人以警示——我愿這個世界能再多一點愛心、再多一點理解、再多一點情義、再多一點體貼!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