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設講話
為了加強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區工作的領導,區委已建立了嘉定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領導小組,由區委和區府的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區四套班子有關領導共同參與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和推進。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全國文明城區創建工作的日常機構, 負責對這項全局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
為確保創建工作的進一步落實,高標準完成各項創建任務,實施計劃中規定建立季度工作制度,包括季度簡報制度、季度調研制度、季度交流制度、季度督查制度和季度通報制度。做到有計劃、分階段、經常性地研究檢查推動各項工作。
按照實施計劃要求,我們也希望各基層黨委,作好相應的計劃措施安排。
首先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創建工作責任和任務落實到位。區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各街鎮要由黨政領導親自掛帥,成立創建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從組織上確保創建工作任務的認真實施。
其次是加強協調,落實工作職責,發揮整體效能。要全面貫徹落實各項任務,互相配合、支持,形成強大合力。每個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建章立制,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要注重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保證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再次是大力開展創建宣傳,堅持群眾性的創建熱潮。要加強正面的宣傳報導,充分利用輿論宣傳陣地大力宣傳創建工作,引導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有計劃有策劃地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創建活動,形成層層發動更廣參與的創建局面。
二、關于指標任務分解的有關情況和要求。
XX年9月中央文明委頒發的《全國文明城市(區)測評體系(試行)》文件共有7項一級指標、37項二級指標、106項三級指標,240項具體標準,加上5項特色指標,這些指標覆蓋了文明城區創建所涉及的政務、法治、市場、人文、生活、生態、創建活動等七大方面的工作,概括表述為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
這七個方面所延伸、細化的具體標準涉及到全區各個領域和各地區以及我們工作環節的各個方面,《嘉定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指標任務分解(討論稿)》對所有創建指標逐一列出責任部門和配合部門,對街鎮包括工業區和菊園新區也單獨列出了任務。全區的各個職能部門、各街鎮和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要根據相應的指標和自身實際情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制定實施方案,確保所有指標能如期完成。
目前《嘉定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實施計劃(討論稿)》和《嘉定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區指標任務分解(討論稿)》還在進一步征求意見。在充分征求意見正式確定以后,這兩個文件將一并正式下發。各個職能部門和地區都應當根據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知難而上、勇挑重擔、精心組織、深入發動,形成人人參與創建,爭作貢獻的良好氛圍,通過今后幾年的不懈努力,力爭早日把嘉定創建成為全國文明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