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精選32篇)
保險合同 篇1
第一條保險目的
為了使城鄉居民的家庭財產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后得到經濟補償,發揚團結互助精神,_________人民生活,特舉辦家庭財產兩全保險。
第二條保險財產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下同)投保:
1、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2、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3、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4、個體勞動者的營業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5、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財產。
第三條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賬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2、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的財產。
第四條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2、雷電、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3、空中運行物件的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4、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墻、屋頂、屋架)倒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5、因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五條除外責任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2、核子輻射和污染;
3、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
4、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5、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稈、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6、蟲蛀、鼠咬、霉爛、變質、家禽的走失或保險責任以外的死傷,以及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四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7、凡保險房屋項下,其中有違章建筑、危險建筑發生保險事故的損失。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人(蓋章):______被保險人(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保險合同無效的原因
1、合同主體不合格。主體不合格是指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代理人等資格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例如,投保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締約行為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保險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代理人沒有保險代理資格或沒有保險代理權。如果保險合同是由上述主體締結,則合同無效。
2、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締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對方作出違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構成締約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在這里,欺詐是指行為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虛假情況,誘使對主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如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明知不存在風險卻謊稱有風險,明知風險已經發生而謊稱沒有發生等等。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給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人的人身、財產、名譽、榮譽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同自己訂立保險合同的行為。要挾是確定可能實現的行為,而且足以使對方違背自己的意志與其訂立保險合同。
3、客體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則其訂立的保險合同無效。
4、內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風險是非法的,如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等均導致合同無效。
三、保險合同的特征
1、有償合同
有償合同是指因為享有一定的權利而必須償付一定對價的合同。
2、雙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
3、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訂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即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給付義務,而只有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具備或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時才履行。
4、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內容不是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而是由乙方當事人先擬就,另一方當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種合同。
5、誠信合同
由于保險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保險合同對誠信的要求遠遠高于其他合同。
保險合同 篇2
1.團體人壽保險投保單
序號:_____
┏━━━━━━━━━━━━━━━━━━━━━━━━━━━━━━━━━━┓
┃投保單位名稱:_____聯系人_____發工資日_____
┃
┃
單位地址:_____電話_____ 廠休日______
┃
┠────┬────────────────────────┐
┃
┃投保人數│在冊人員總計
人參加保險
│
┃
┠────┼────────────────────────┤
┃
┃保險金額│每人投保
份,滿期時保險金額
元。
│
┃
┠────┼────────────────────────┤投保單位┃
┃保險費 │每人每月交費
元。
│ 蓋章 ┃
┠────┼────────────────────────┤
┃
┃保險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
┃
┃┌────────────────────┐
┃
┃│參加保險人員名單詳見后附“被保險人名單”│
┃
┃└────────────────────┘
┃
┠───────────────┬──────────────
┃
┃
保險單號碼: 單位代號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經辦人:
┃
┃
主管:
復核:
簽單:│
┃
┗━━━━━━━━━━━━━━━┷━━━━━━━━━━━━━━━━━━┛
2.團體人壽保險單
貳拾年期
-----★-----
┏━━━━━━┯━━━━━━━━━━━━━━━┯━━━━┯━━━━━━┓
┃投保單位名稱│
│單位代號│
┃
┠────┬─┴───────────────┴────┴──────┨
┃地
址│
┃
┠────┼─────────────────────────────┨
┃投保人數│在冊人員總計
人。
┌參加保險人員名單
┃
┃
│
│
┃
┃
│
└詳見后附清單
┃
┠────┼─────────────────────────────┨
┃保險金額│每人投保
份,滿期時每人保險金
元。
┃
┠────┼─────────────────────────────┨
┃保險費 │每人每月交費
元。
┃
┠────┼─────────────────────────────┨
┃保險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根據《團體人壽保險辦法》規定,投保單位所開列的全部在冊人員名單(即被保險人),經審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簽發本保險單,其承保責任范圍,均按本辦法規定辦理,今后人員名單如有變動,本公司僅按變動清單調正后的人員承擔保險責任。
_____保險公司
主管:_____
復核:_____
簽單員: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附合同格式如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
編號:_____
┏━━━━━━━━━━━━━━━━━━━━━━━━━━━━━━━━━━┓
┃投保單位名稱:
聯系人:
銀行帳號:
┃
┠──────────────────────────────────┨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
┃
┠──────────────────────────────────┨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
┠───┬────────────────────┬─────────┨
┃ 合同 │中方:
│
┃
┃
├────────────────────┤ (投保單位蓋章) ┃
┃ 單位 │外方:
│
┃
┠───┴────────────────────┤
┃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
┃
┃
│
┃
┃
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
│
主管:
┃
┠────────────────────────┤投保日期:
┃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年
月
日┃
┠────────────────────────┴─────────┨
┃┌────────────────────────────────┐┃
┃│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
┃├────────────────────────────────┤┃
┃│主管:
復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
┠──────────────────────────────────┨
┃備注:
┃
┠─┬────────────────────────────────┨
┃ │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
┃說│“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
┃ │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
┃明│效。
┃
┃ │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
┗━┷━━━━━━━━━━━━━━━━━━━━━━━━━━━━━━━━┛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人
起保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
經(副)理:_____
主
管:_____
復
核:_____
經
辦:_____
簽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
┃批注事項:
┃
┃
┃
┗━━━━━━━━━━━━━━━━━━━━━━━━━━━━━━━━━━┛
保險合同 篇3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 碰撞、傾覆、火災 、爆炸;
(2) 雷擊、暴風、龍卷風、洪水 、破壞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3) 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戰爭、沖突或暴亂:
(2) 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 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或停放期間翻倒;
(5) 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 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 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使損失擴大部分;
(3) 保險車輛遭受第一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使被保險人停業、停駛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4)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補償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親修理費用。
第八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規定賠償:
(1) 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重置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為限;
(2) 部分損失 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陪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作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 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 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于本保險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
(1) 被保險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產:
(2) 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3) 本車的駕駛人員;
(4) 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5) 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停業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 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 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
第十七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 被保險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到第十八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 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待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保險車輛在一年保險期間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待,優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保者是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 起3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各種必要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章 本條款中的重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車購置價。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該車市價。
第二十七條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中國
國際經濟
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雙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保險人:
受益人:
時間:
保險合同 篇4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海關、港務當局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部_____
保險合同 篇5
家庭財產盜竊險保險合同
家庭財產盜竊險保險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保險方: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規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 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 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 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 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 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 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____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備注
衣服、臥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保險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費率:每年每仟元元
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財產地址: br>注意:本投報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保
保險合同 篇6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是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
二、室內財產:
(一)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內裝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投保。
第二條下列財產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可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第一條載明的財產;
二、存放于院內、室內的非機動農機具、農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內的糧食及農副產品;
三、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下列家庭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首飾、古市、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二、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三、日用消耗品、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
四、用于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出租用作工商業的房屋;
五、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表,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六、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墻、屋頂的簡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與保險房屋不成一體的廁所、圍墻、無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財產;
七、政府有關部門征用、占用的房屋,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處于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八、其他不屬于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明的家庭財產。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五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二、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六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盜搶;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寄居人、雇傭人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
四、因計算機20__年問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四、座落在蓄洪區、行洪區,或在江河岸邊、低洼地區以及防洪堤以外當地常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家庭財產,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損失;
六、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七、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合同 篇7
發 票 號 碼 保險單號次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總 保 險 金 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 裝 載 工 具_____________ 開 航 日 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____________ 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 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 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 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 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 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暴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 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責任起訖
第十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 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 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 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賠償處理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當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四)其他有利于保險理賠的單證。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九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十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 )項解決:(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凡經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保險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五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保險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本協議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項目、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產品價格、產品設計、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成本、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會議內容、資料、公司決議等。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后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者同類企業服務。
第六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或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磁帶、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七條:保密期限:勞動合同終止__年內。
第八條: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員工保密協議書范本,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本協議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項目、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產品價格、產品設計、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成本、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會議內容、資料、公司決議等。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
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五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后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者同類企業服務。
第六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或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磁帶、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七條:保密期限:勞動合同終止__年內。
第八條:脫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名: 簽名:
身份證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z: 乙方(簽名):
簽名: 簽名:
身份證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合同 篇9
團體人壽_____投保單
序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發工資日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廠休日____________
投保人數
在冊人員總計 人參加_____
投保單位
蓋單
_____金額
每人投保 份,滿期時_____金額 元。
_____費
每人每月交費 元。
_____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參加_____人員名單詳見后附“被_____人名單”
_____單號碼: 單位代號
主管: 復核: 簽單: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團體人壽_____單
_____期
-----★-----
投保單位名稱
單位代號
地 址
投保人數
在冊人員總計 人。 參加_____人員名單
詳見后附清單
_____金額
每人投保 份,滿期時每人_____金 元。
_____費
每人每月交費 元。
_____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據《團體人壽_____辦法》規定,投保單位所開列的全部在冊人員名單(即被_____人),經審核,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簽發本_____單,其承保責任范圍,均按本辦法規定辦理,今后人員名單如有變動,本公司僅按變動清單調正后的人員承擔_____責任。
主管:__________ 復核:__________ 簽單員: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太平團體人壽_____條款
(中國_____監督管理委員會1999年9月核準)
第一條 _____合同的構成
本_____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_____單及所附條款、投保單、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等投保文件及其他書面文件構成。
第二條 投保范圍
一、投保人:凡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可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_____人投保本_____,被_____人人數應占其單位在職人員人數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投保時必須經被_____人同意。
二、被_____人:凡投保時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下同)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勞動或工作的投保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均可作為本_____的被_____人。
第三條 _____責任
在合同有效期內,被_____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殘,或者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殘,_____人給付_____金額全數,_____人對該被_____人的_____責任終止。
第四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_____人身故或全殘的,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_____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_____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_____人毆斗、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_____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品的影響而發生的意外;
五、被_____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_____人流產、分娩;
七、被_____人因整容、住院或門診手術導致的事故;
八、被_____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九、被_____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探險、武術、摔跤、特技、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和活動;
十、被_____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_____(HIV呈陽性)期間所患疾病;
十一、被_____人患先天性、遺傳性疾病;
十二、被_____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
十三、因意外傷害、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戰爭、軍事行動、_____或武裝_____;
十五、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第五條 _____期間
本_____的_____期間為一年,自_____人同意承保、收到_____費并簽發_____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終止性_____事件發生時止。
第六條 _____金額和_____費
一、本_____的_____金額由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二、本__________費按照投保單位的團體規模、被_____人的職業(工種)和年齡確定。期滿續保時,_____人根據該投保團體上年度的賠付情況在首年度_____費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本_____的_____費在投保時一次繳清(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七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_____人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_____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有權就投保人、被_____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_____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_____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_____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_____事故不負給付_____金的責任,并且不退還_____費。
投保人、被_____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_____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否提高_____費率或對_____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_____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的責任,但可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未滿期_____費。
第八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_____人或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_____金的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和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同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_____人或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需書面通知_____人,由_____人在_____單上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_____人書面同意。
被_____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_____金作為被_____人的遺產,由_____人向被_____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_____金的義務:
一、投保人、被_____人未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_____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九條 _____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_____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通知_____人,否則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_____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條 _____金的申請與給付
一、申領各項_____金須憑_____合同、最后一次繳費憑證和申請人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并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一)身故_____金的申領:
1.由投保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公安部門、_____人認可的醫療機構(縣、區級以上公立醫院,下同)出具的被_____人事故證明書、身故證明書及有關文件;
3.如被_____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4.被_____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二)全殘_____金的申領:
1.由投保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公安部門、_____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_____人事故證明書、全殘診斷鑒定書及有關文件。
二、如投保人委托他人申領_____金,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四、投保人對_____人請求給付_____金的權利,自其知道_____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一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被_____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在投保單上填明被_____人的真實年齡,如投保人申報的被_____人年齡不真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被_____人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_____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未滿期_____費;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_____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繳_____費少于應繳_____費,_____人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繳_____費及其利息,或在給付_____金時按實收_____費和應繳_____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_____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繳_____費多于應繳_____費,_____人將多收的_____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二條 被_____人變動
一、投保人因在職人員變動需要加保的,應書面通知_____人,_____人審核同意并收取相應的_____費后,開始承擔_____責任。
二、被_____人離職的,_____人對其所負的_____責任自其離職之日起終止,并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其未滿期_____費。
第十三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_____人將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四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_____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時由_____人在_____單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自_____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時起,本合同終止。_____人于收齊所需資料后30日內在扣除手續費后退還未滿期_____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并提供_____合同、繳費憑證及經辦人身份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依達成的合法有效的_____協議通過_____解決。無_____協議或_____協議無效的,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管轄法院為_____單簽發地人民法院。
第十七條 釋義
一、_____人:指中國洋_____公司。
二、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標準計算的年齡(不足一年不計)。
三、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_____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五、手續費:指每張__________均承擔的_____人營業費用及本公司對所承擔的_____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之和。本_____的手續費為所繳_____費的20%。
六、未滿期_____費:未滿期_____費=扣除手續費后_____費_________(1-n/12)。其中n為本合同生效月數,不足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運動。
八、攀巖:指攀登懸崖、樓宇外墻、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九、武術: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十、探險: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見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十一、特技:指馬術、雜技、訓獸等特殊技能。
十二、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十三、艾滋病_____: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_____。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_____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_____。
十四、管制藥品: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_____品,_____,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十五、全殘:指《人身_____殘疾程度與_____金給付比例表》第一級所列明的事項。即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七)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全殘的鑒定應在治療結束之后,由_____人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如果自被_____人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療仍未結束,可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投保單位團體規模折扣標準
團體規模 100人以下 101-500人 501人-1000人 1001人以上
_____費折扣率 - 2% 4% 6%
團體人壽_____(1999年9月)繳費表
(每年每千元_____金額)
單位:元
投保方式 投保年齡 _____費
一類職業 二類職業 三類職業 四類職業
全部投保 統一費率 3.6 5.4 8.1 9.9
部分投保
16-40 1.5 2.5 4.0 5.0
41-50 2.6 3.6 5.1 6.2
51-55 5.8 7.3 9.5 11.0
56-60 10.1 11.8 14.3 16.0
61-65 11.4 13.3 16.1 18.0
注:
1.職業分類按《中國洋_____公司職業分類表》執行。分類表中屬拒保范圍的團體業務,各分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報總公司另行審批。
2.調整幅度為30%。
保險合同 篇10
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暴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賠償處理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當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四)其他有利于保險理賠的單證。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第十九條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十條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xx項解決:
(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2)由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凡經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保險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五條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保險合同 篇11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拖拉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輪式拖拉機。本保險合同也適用于輪式收割機。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拖拉機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機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自燃是指因保險拖拉機的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拖拉機,致使發動機損壞;
(七)保險拖拉機所載貨物掉落、泄漏、撞擊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保險拖拉機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保險拖拉機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精神損害賠償;
(六)保險拖拉機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拖帶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拖拉機;
(五)保險拖拉機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拖拉機;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拖拉機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輪式拖拉機保險期限為一年,收割機保險期限為一個月,均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賠償處理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拖拉機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進行處理的事故的,應提供相關的事故證明。
第二十三條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依據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按下列方式賠償:
(一)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以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
(三)拖拉機損失保險的施救費用在保險拖拉機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被施救的財產中,含有本保險合同未承保財產的,按保險拖拉機與被施救財產價值的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第二十六條 保險拖拉機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歸被保險人,由雙方協商確定其價值,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于保險人賠償范圍或超出保險人應賠償金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根據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責任限額)內,按下列免賠率免賠:
(一)負全部責任的免賠率為1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率為8%,負同等責任的免賠率為5%,負次要責任的免賠率為3%。
(二)單方肇事事故免賠率為10%。單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與第三方有關的損害賠償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 第二十九條 保險車輛重復保險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責任限額)與各保險合同保險金額(責任限額)的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不負責墊付。
第三十條 保險人受理報案、現場查勘、參與訴訟、進行抗辯、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三十一條 當一次保險事故中保險拖拉機損失的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金額或保險拖拉機發生全部損失時,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費。
第三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款金額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協商確定后,對被保險人追加的索賠請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獲得賠償后,該保險項下的保險責任繼續有效,直至保險期限屆滿。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四條 保險合同的內容如需變更,須經保險人與投保人書面協商一致。
第三十五條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拖拉機轉賣、轉讓、贈與他人,被保險人應書面通知保險人并辦理批改手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應交保險費3%的退保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自通知保險人之日起,保險合同解除。保險人按短期月費率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并退還剩余部分保險費。
短期月費率表:保險期限(月)/短期月費率(%)
┌─┬─┬─┬─┬─┬─┬─┬─┬─┬─┬─┬─┐├─┼─┼─┼─┼─┼─┼─┼─┼─┼─┼─┼─┤└─┴─┴─┴─┴─┴─┴─┴─┴─┴─┴─┴─┘
注:保險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本保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其他
第三十九條 保險人按照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輛保險費率規章計算保險費。
第四十條 在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附加險條款與本保險條款抵觸的,以附加險條款為準;附加險條款未盡事宜,以本保險條款為準。
保險合同 篇12
企業財產保險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厲害關系得財產。
第二條 下列財產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它珍貴財物;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5.其他。
第三條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法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第四條 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損失,本公司付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2)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發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 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遭受損害,引起停電、停水、停氣以致直接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2.在發生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七條 除外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爭、軍事行動或_;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貝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 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第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2.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壞;保險財產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以及損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固定資產可以按賬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下部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2.部分損失
(1)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2)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3.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 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2.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 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2.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1.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帳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章的規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護財產安全的各項,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十七條 保險財產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場。
第十八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償金額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
第二十條 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后,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 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亦可提前十五天發出通知解除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保險人按_________計收,后者按_________計收。
第二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保險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對本保險項下的爭議有排它管轄權。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2.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13
一、責任范圍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由于被保險人所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在承保區域內發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費或操作該產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本公司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對被保險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負責的訴訟及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但本項費用與責任賠償金額之和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責任限額為限。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二)根據勞動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
(三)根據雇傭關系應由被保險人對雇員所承擔的責任;
(四)保險產品本身的損失;
(五)產品退換回收的損失;
(六)被保險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故意違法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產品造成的大氣、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所引起的責任;
(九)保險產品造成對飛機或輪船的損害責任;
(十)由于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沖突、恐怖活動、謀反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十一)由于罷工、暴動、民眾騷亂或惡意行為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十二)由于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十三)罰款、罰金、懲罰性賠款;
(十四)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三、賠償處理
(一)若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2.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二)生產出售的同一批產品或商品,由于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應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四、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投保時,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問題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問題作出真實、詳盡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三)保險期滿后,被保險人應將保險期間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的總值書面通知本公司,作為計算實際保險費的依據。實際保險費若高于預收保險費,被保險人補充其差額,反之,若預收保險費高于實際保險費,本公司退還其差額,但實際保險費不得低于所規定的最低保險費。
本公司有權在保險期內的任何時候,要求被保險人提供一定期限內所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總值的數據。本公司還有權派員檢查被保險人的有關帳冊或記錄并核實上述數據。
(四)一旦發生本保險單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在預知可能引起訴訟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將其送交本公司;
3.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五)若在某一保險產品或商品中發現的缺陷表明或預示類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險產品或商品時,被保險人應立即自付費用進行調查并糾正該缺陷,否則,由于類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
五、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風險變更
保險期間,被保險人若生產、出售某種新產品或保險產品的化學成份有所變動,應在10天內書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據本公司的要求,繳納應增加的保險費,否則本保險將不擴展承保該產品。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
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款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被保險人的房屋、機器、設備、工作和產品或商品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本公司的檢查人員如發現任何缺陷或危險時,將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在該項缺陷或危險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認為滿意之前,對其有關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 )項解決:(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法院提出訴訟。
六、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保險人:
受益人:
時間:
保險合同 篇14
overland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at the request o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marks & nos.| quantity |description of goods|amount insured 總保險金額: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費費率裝載工具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_________----------- -----------開航日期自至slg.on or abt._________ fro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承保險別:conditions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if any,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保險公司
_______(英文名稱)
賠款償付地點
claim payable at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15
責任范圍
第一條 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險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險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險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偽造的被保險信用卡。
除外責任
第二條 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依據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并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二)由于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三)由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為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五)利息、手續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六)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暴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責任期限
第三條 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并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展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于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后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 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保險費
第五條 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為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于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發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于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后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于或低于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于或低于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內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文件,本公司審核確認后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 本公司在核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 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 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 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應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一)盡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序采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運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并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 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保險合同 篇16
產品責任險_____合同
一、責任范圍
在本_____有效期內,由于被_____人所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在承保區域內發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費或操作該產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_____人負責時,本公司根據本_____單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對被_____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負責的訴訟及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但本項費用與責任賠償金額之和以本_____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責任限額為限。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一)被_____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_____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二)根據勞動法應由被_____人承擔的責任;
(三)根據雇傭關系應由被_____人對雇員所承擔的責任;
(四)_____產品本身的損失;
(五)產品退換回收的損失;
(六)被_____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七)被_____人故意違法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
(八)_____產品造成的大氣、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所引起的責任;
(九)_____產品造成對飛機或輪船的損害責任;
(十)由于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_____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十一)由于_____、_____、民眾_____或惡意行為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十二)由于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十三)罰款、罰金、懲罰性賠款;
(十四)_____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三、賠償處理
(一)若發生本_____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2.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_____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_____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二)生產出售的同一批產品或商品,由于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應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被_____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四、被_____人義務
被_____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投保時,被_____人或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問題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問題作出真實、詳盡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_____人及其代表應根據本_____單明細表和批單中的規定按期繳付_____費;
(三)_____期滿后,被_____人應將_____期間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的總值書面通知本公司,作為計算實際_____費的依據。實際_____費若高于預收_____費,被_____人補充其差額,反之,若預收_____費高于實際_____費,本公司退還其差額,但實際_____費不得低于所規定的最低_____費。
(四)一旦發生本_____單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_____人或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在預知可能引起訴訟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將其送交本公司;
3.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五)若在某一_____產品或商品中發現的缺陷表明或預示類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_____產品或商品時,被_____人應立即自付費用進行調查并糾正該缺陷,否則,由于類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被_____人自行承擔。
五、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_____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_____的實質性內容,則本_____單無效。
(三)風險變更?_____期間,被_____人若生產、出售某種新產品或_____產品的化學成份有所變動,應在10天內書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據本公司的要求,繳納應增加的_____費,否則本_____將不擴展承保該產品。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_____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1.被_____人喪失_____利益;
2.承保風險擴大。
本_____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_____人本_____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費。
(四)保單注銷
被_____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_____單,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_____人注銷本_____單。對本_____單已生效期間的_____費,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_____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_____人將喪失其在本_____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款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_____人負責賠償。
(六)合理查驗
(七)重復_____
本_____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論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_____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_____人,被_____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后,被_____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_____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_____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解決:(1)向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2)向法院提出訴訟。
六、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_____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_____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17
20__年4月29日,某公司為全體員工投保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并于4月30日出具了保險單。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間為自20__年5月1日0時起至20__年4月30日24時止。20__年4月30日傍晚,該公司職工王某登山,不慎墜崖身亡。事故發生后,王某親屬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遭拒賠,引發投訴。
投訴人認為,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已收取保險費,并簽發了保險單,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保險公司應當履行合同義務,給付保險金。保險公司說明:
本案保險單明確約定,保險期間為自20__年5月1日0時起至20__年4月30日24時止,而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的事件為20__年4月30日下午,不在保險責任期間內,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監管點評:
本案的關鍵在于明確保險合同成立與保險合同生效的關系。保險合同自生效到終止的期間為保險期間,即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期間。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反之,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期限;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或期限屆至時生效。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保險合同成立時間和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一致的;有特別約定,則以特別約定為準。《保險法》第十四條也對此做了明確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本案保險合同是典型的附生效期限的保險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保險責任自20__年5月1日0時開始,而保險事故發生在20__年4月30日傍晚,在保險期限外,保險公司拒絕承擔保險責任是合法的。
保險合同 篇18
原告:住所地: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被告:住所地: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但千萬不可不加思考地亂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遭到敗訴的后果,通常還會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應的訴訟費。
另外,訴訟請求應提出具體的數額,不能籠統地說賠償原告的一切損失之類。雖然這是沒有爭議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訴訟請求時多多益善,比較切合實際的請求數額,不僅可以減收訴訟成本,降低訴訟風險,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調解和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減少訟累。
1、依法確認死者_____為本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的受害人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內賠付原告人民幣______(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元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機動車損失保險的責任限額內賠付原告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鑒定費等費用。事實和理由:風險提示:
訴狀是個利劍,挑起戰爭。如果沒有寫好,那么勢必倒過來傷到自己。因此,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駕駛原告所有的_____號中型廂式貨車沿國道_______線由____往____方向行駛至國道_____福昆線______公里處,與_______駕駛的_____號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號貨車乘車人_____被該車碾壓于右前輪下,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_____系交通事故致創傷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輕微受傷;兩車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損。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廂大隊認定______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_____不負事故責任。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______醫療費_______元、尸體檢驗費_____元、閩______號車司機______醫療費______元,向____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_____元、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元、喪葬費______元、誤工費______元、住宿費______元、交通費_____元、被扶養人生活費______元。此外,原告還支付了______號貨車修復材料費_______元、維修費______元、吊車拖車費________元、車輛鑒定費_______元。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______貨車向被告分別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賠償限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簡稱三責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_____元,不計免賠率)和機動車損失保險(簡稱車損險,責任限額為人民幣______元,不計免賠率),保險期間為________年。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告依法應當在交強險、三責險和車損險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付責任。但是,保險事故發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約在前述三險種的責任限額內向原告支付保險金。無奈,原告只能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如所請。謝謝!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狀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等等。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起訴狀副本____份;證據材料副本____份。
保險合同 篇19
第一章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3周歲至70周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保險金額按份計算,每份保險的累計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10萬元,其中各類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如下:
(一)飛機:人民幣50萬元;
(二)火車(含地鐵、輕軌):人民幣30萬元;
(三)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人民幣10萬元;
(四)船舶:人民幣20萬元;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但同一被保險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險。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六章 保險費
第七條 保險費為每份人民幣88元,投保人應于投保時交清全部保險費。
第七章 保險期間
第八條 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八章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一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規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二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7.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8.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交通事故證明;
5.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鑒定診斷書;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以提出索賠申請。
第十三條 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二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四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發生日起失蹤,后經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將根據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受益人應于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五條 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六條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
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第十一章 爭議處理
第十七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 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釋義
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乘坐:從乘客雙腳踏入機艙、車廂或甲板時開始,至乘客離開機艙、車廂或甲板時終止。
交通工具:指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汽車(含電車、有軌電車)、船舶。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傾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與其他物體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實。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準。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現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保險合同 篇20
1.航空貨物運輸保險單
AIR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發票號碼 保險單號次
Invoice No. Policy No.
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
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hesses that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here-
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t the Request o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being paid to the
company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
| 標 記 |包裝及量| 保險貨物項目 | 保險金額 |
|Marks & Nos.|Quantity|Description of Goods|Amount Insured|
|------|----|----------|-------|
| | | | |
| | | | |
| | | | |
--------------------------------
總保險金額:
Total Amount Insur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費 費率 航 班 號
Premium as arranged Rate as arranged Flight No._________
----------- -----------
開 航 日 期 自 至
Slg.on or abt.____________ from__________________to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Conditions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
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ne Original 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__________(英文名稱)
賠款償付地點
Claim payable at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
Address of Issuing Offic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 凡在國內經航空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 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 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
(二)因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失蹤(在3個月以上),在危難中發生卸載以及遭受惡劣氣候或其他危難事故發生拋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三)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四)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五)凡屬液體、半流體或者需要用液體保藏的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致使所裝容器(包括封口)損壞發生滲漏而造成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致保藏貨物腐爛的損失;
(六)遭受盜竊或者提貨不著的損失;
(七)在裝貨、卸貨時和港內地面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在發生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時,因施救或保護保險貨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險貨物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以及貨物包裝不善;
(四)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七條 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九條 保險責任是自保險貨物經承運人收訖并簽發保險單(憑證)時起,至該保險單(憑證)上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以后的15天為限(
雜蝕寥掌諼 。
第十條 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輸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
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一)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保險貨物在卸載地卸離飛機后滿15天為止。
(二)保險貨物在上述15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 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合同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依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 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 保險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獲悉后,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險人的當地機構(最遲不超過10天)。
賠償處理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事故簽證、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的單據;
(四)其他有利于保險理賠的單證。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八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九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
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 )項處理:(1)提交仲裁機關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凡經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保險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四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保險合同 篇21
1、建筑工程保險一般條款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洪水、風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建筑結構、建筑材料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9.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保險種類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
10.特別條款
11.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嘩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保險合同 篇22
雇主責任險保險合同
1.雇主責任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
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載條款的規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內,承保下述雇主責任險,特立本保險單。
投保人
姓名
地址
營業性質
地區范圍
保險期限
個月自零時至二十四時止
雇員一覽表
雇員工種
總計
估計雇員人數
估計工資及其他收入總數
雇主責任險
賠償限額
費率
保險費
死亡
傷殘
附加醫藥費保險
每人累計不超過
第三者責任險
累計每次事故
保險費總數(預付)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日期:
2.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雇主責任險條款
一、責任范圍
凡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員工,在本保險有效期內,在受雇過程中,從事本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有關工作時,遭受意外而致受傷、死亡或患與業務有關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雇用合同,須負醫藥費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上述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員工包括短期工、臨時工、季節工和徒工。
二、賠償額度
1.死亡:最高賠償額度按保單規定辦理。
2.傷殘:a.永久喪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賠償額度按保單規定辦理。
b.永久喪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賠償額度按受傷部位及程度,參照本保單所附賠償金額表規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單規定的賠償額度。
c.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超過5天的,在此期間,經醫生證明,按被雇人員的工資給予賠償。
注:(1)本公司對上述各項總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保單規定的賠償限額。
(2)被雇人員的月工資是按事故發生之日或經醫生證明發生疾病之日該人員的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接實際月數平均。
三、除外責任
1.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叛亂、罷工、暴動或由于核子輻射所致的被雇人員傷殘、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員由于疾病、傳染病、分娩、流產以及因這些疾病而施行內外科治療手術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3.由于被 雇人員自加傷害、自殺、犯罪行為,酗酒及無照駕駛各種機動車輛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5.被保險人對其承包商雇用的員工的責任。
四、保險費
在訂立本保險單時,根據被保險人估計,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付給其雇用人員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的總數,計算預付保險費。在本保險到期后的1個月內,被保險人應提供本保險單有效期間實際付出的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的確數,憑此調整支付保險費。預付保險費多退少補。
被保險人必須將每一雇用人員的姓名及其工資/薪金、加班費、獎金及其他津貼妥為記錄,并同意本公司隨時查閱。
五、賠款
1.如發生本保險單承保責任范圍的事故,被保險人應迅速將詳細情況通知本公司。
2.在未經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事項不能作承認、提議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名義進行訴訟、追償,被保險人應全力協助。
3.在發生本保險單項下的索賠時,如同時又有承保同樣責任的其他保險,本公司對有關賠款及費用僅負比例賠償責任。
4.索賠期限,從發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過1年。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對其經營的業務,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發生。
2.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取消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險人取消保險單,保險費照上述四項調整,按日計算退費。
3.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應在被告人所在地進行仲裁或訴訟。
附加醫藥費保險條款
本保險擴大承保對被雇用人員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不論遭受意外傷害與否,因患疾病(包括傳染病、分娩、流產)所需醫療費用,包括治療、醫藥、手術、住院費用。除另有約定外,本保單只限于在中國境內的醫院或診療所治療,并憑其出具的單證賠付。醫療費的最高賠償金額,不論一次或多次賠償,每人累計以不超過本保險單附加醫藥費的保險金額為限。
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本保險擴大承保對被雇用人員,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從事本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務有關工作時,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所引起的對第三者的撫恤、醫療費的賠償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賠付的金額,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單上列明的最高賠償金額為限。對人身傷亡的賠款 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幣5萬元為限。
雇主責任險賠償金額表
項目
傷害程序
按保單規定賠償
最高額度的百分比
(%)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身故(失蹤不能作為意外身故,但因乘坐飛機或船只失事而致完全滅失的不在此限)………………………
全身癱瘓(必須終身臥床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喪失兩肢(指自手腕或踝關節以上之分離喪失)或雙目失明、或喪失一肢及一目失明…………………………
喪失一肢或一目失明…………………………………
喪失手指、足趾(每手、腳的):………………………
1.喪失四指……………………………………………
2.喪失拇指全部………………………………………
3.喪失拇指一節或食指全部…………………………
4.喪失食指一節或兩節或中指全部…………………
5.喪失中指一節或二節,或無名指、小指全部………
6.喪失無名指、小指一節或兩節……………………
7.喪失腳趾全部………………………………………
8.喪失大趾全部………………………………………
9.喪失大趾一節或其他任何一趾的全部……………
10.喪失大趾以外任何一趾的一節…………………
其他傷殘和耳聾、斷骨等………………………………
100
100
100
50
40
25
10
6
3
1
15
5
2
1
參照醫院證明另定。
附約:本表內賠款按下列附約辦理:
1.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賠償,本公司賠償累計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2.被保險人不得因遭受一次意外,而獲得表列一項以上的賠款金額。僅表列第(五)項內的可同時兼得。
保險合同 篇23
訂立合同雙方:
保險方: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財產保險合同,采用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標的,是指被保險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保險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人)。
第二條 座落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坐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險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保險金額不應超過保險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險財產價格,保險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保險部分的保險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 保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只對保險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保險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保險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保險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 除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方遇有法律規定的保險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保險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險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保險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保險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保險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 補償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保險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保險方應償付全部保險金額。被保險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 保險費交納辦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保險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保險方交納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方才負賠償責任。保險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保險,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 投保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保險費,如不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方有權要求其交付保險費及利息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
2.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保險財產的安全。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3.保險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保險方,在需要增加保險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保險事故而造成的損失,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4.在發生保險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保險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保險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5.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6.投保方發現被保險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保險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險方的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
1.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保險標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2.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3.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保險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險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同、單據和證明。保險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保險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保險合同一經成立,保險方不得在保險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險合同的協議,保險方提前終止保險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方。除非保險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保險費。
保險方:_____(章) 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__ 帳號: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盜竊險投保單
被保險人:_____
茲將下列財產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財產盜竊險:
編號:____
┏━━━━━━━━━━━━━━━━━━━━━━━━━┯━━━━┯━━━┓ ┃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備 注┃ ┠─────────────────────────┼────┼───┨ ┃衣服、臥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 │ │ ┃ ┃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 │ ┃ ┠─────────────────────────┼────┼───┨ ┃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 │ ┃ ┠─────────────────────────┼────┼───┨ ┃ │ │ ┃ ┠─────────────────────────┼────┼───┨ ┃ │ │ ┃ ┠─────────────────────────┴────┴───┨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 ┠──────────────────────────────────┨
┃保險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 保險費率:每年每仟元 元 ┃
┃ 保險費人民幣: ┃
┃ 保險財產地址: ┃
┠──────────────────────┬───────────┨
┃注意:本投報單在未經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保│ ┃
┃ 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被保險人簽章: ┃
┃ 保險單號碼 簽單 │電話: ┃
┃ 簽發日期 復核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
保險合同 篇24
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家庭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電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 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七、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第三條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性、區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
四、被 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一、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標的項目分別列明;
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
三、基本險、附加險年保險費率均為2‰。
第七條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1年,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八條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六款規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票以及必要的單據和有關部門(如所在單位、街道、鄉鎮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齊全,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 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保險合同 篇25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
保單號
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
項目
投保金額
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 如是,請列明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層數、建筑結構、建筑材料
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時間
8.3主體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時間
8.4拆除項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條件
9.1地形特點
9.2地質及底土條件
9.3地下水水位
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9.5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9.6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記錄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類工程的 施工經驗或同類施工方法的經驗及工程承包人專業等級
專業等級
11.工程監理人的名稱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財產的分布情況
13.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保險種類保險金額
14.特別條款
15.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 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定義
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保險合同 篇26
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
聯系人:
銀行帳號: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
合同單位中方:(投保單位蓋單)
主管:
投保日期:年 月 日
外方: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
復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說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27
1.公眾責任險保險單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POLICY 保險單號碼:
到期通知書 Policy No.
鑒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向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交書面投保申請和有關資料(該投保申請及資料被視作本保險單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繳付了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在本保險單明細表
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WHEREAS THE INSURED named in the Schedule hereto had made to the People"s Insurance
(Property) Company of China, L*d.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ompany") a written Proposal which to-
gether with any other statements made by the Insured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Policy is deemed to be
incorporated herein and has paid to the Company the premium stated in the Schedule.
NOW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contained herin or endorsed hereon the Company shall indemnity the Insured for the legal liability
incurred by the insured during the period of insurance stated in the schedule in the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hereinafter provided.
明細表
SCHEDULE
---------------------------------
|被保險人名稱: |
|Name of the Insured: |
|被保險人地址: |
|Address of the Insured: |
|-------------------------------|
|被保險人營業場所: |
|Premises of Location: |
|-------------------------------|
|被保險人營業性質: |
|Nature of Trade: |
---------------------------------
----------------------------------------
|被保險人名稱: |
|Name of the Insured: |
|被保險人地址: |
|Address of the Insured: |
|--------------------------------------|
|賠償限額: |
|Limit of Indemnity: |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
|Limit of Indemnity for Any One Accident: |
|人身傷亡: |
|Bodily Injury: |
|財產損失: |
|Property Damage: |
|總計: |
|Total: |
|累計賠償限額: |
|Aggregate Limit of Indemnity: |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
|The words "ANY ONE ACCIDENT" shall mean any one accident |
|or series of accidents arising out of one event. |
|--------------------------------------|
|每次事故免賠額: |
|Deductible (any one accident): |
|適用于財產損失: |
|Applicable to Property Damage: |
|--------------------------------------|
|保險期限:共 個月。 自 年 月 日零時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Period of Insurance: months from 00:00 of to 24:00hour of |
|--------------------------------------|
|保險費率: |
|Premium Rate: |
|--------------------------------------|
|總保險費: |
|Total Premium: |
|--------------------------------------|
|付費日期: |
|Date of Payment: |
----------------------------------------
---------------------------------
|被保險人名稱: |
|Name of the Insured: |
|被保險人地址: |
|Address of the Insured: |
|-------------------------------|
|司法管轄(選擇下列其一): |
|Jurisdiction (Choose One Hereunder): |
|1.中國司法管轄: |
|Chinese Jurisdiction |
|2.世界司法管轄(北-美地區除外): |
|Worldwide Jurisdiction (except North America) |
|-------------------------------|
|特別條款: |
|公眾責任險保單明細表 |
|Special Provisons: |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Policy"s Schedule |
---------------------------------
-------------------------------------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 |
|I, the applicant, certify that I fully |Signature: |
|understand the exclusion clauses hereof. |日期: 年 月 日|
| |date: / / / |
-------------------------------------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_____保險有限公司
Date of Issue: _________(英文名稱)
簽發地點:
Place of Issue:
2.中保財*保險有限公司公眾責任險條款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范圍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
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定義: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二)對為被保險人服務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害的責任;
(三)對下列財產損失的責任:
1.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傭人員所有的財產或由其保管或由其控制的財產;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傭人員因經營業務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
(四)由于下列各項引起的損失或傷害責任:
1.對于未載入本保險單明細表而屬于被保險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義使用的任何牲畜、腳踏車、車輛、火車頭、各類船只、飛機、電梯、升降機、自動梯、起重機、吊車或其他升降裝置;
2.火災、地震、爆炸、洪水、煙熏;
3.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4.有缺陷的衛生裝置或任何類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潔或有害的食物或飲料;
5.由被保險人作出的或認可的醫療措施或醫療建議;
(五)由于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引起任何土地、財產、建筑物的損壞責任;
(六)由于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七)由于罷工、暴動、民眾騷亂或惡意行為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責任;
(八)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九)由于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十)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十一)保險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三、賠償處理
(一)若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2.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二)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四、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二)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根據本保險單明細表和批單中規定按期繳付保險費;
(三)被保險人應努力做到選用可靠的、認真的、合格的工作人員并且使擁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廠、機器、裝修和設備處于堅實、良好可供使用的狀態。同時,應遵照當局所頒布的任何法律及規定的要求,對已經發現的缺陷應予立即修復,并采取臨時性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發生事故;
(四)一旦發生本保險單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在未經本公司檢查和同意之前,對擁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廠、機器、裝修和設備不得予以改變和修理;
3.在預知可能引起訴訟時,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將其送交本公司;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五、總則
(一)保單效力
被保險人嚴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險單的各項規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賠償責任的先決條件。
(二)保單無效
如果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漏報、錯報、虛報或隱瞞有關本保險的實質性內容,則本保險單無效。
(三)保單終止
除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本保險單將在下列情況下自動終止:
1.被保險人喪失保險利益;
2.承保風險擴大。
本保險單終止后,本公司將按日比例退還被保險人本保險單項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
(四)保單注銷
被保險人可隨時書面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險人注銷本保險單。對本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險費,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計收,后者按日比例計收。
(五)權益喪失
如果任何索賠含有虛假成分,或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在索賠時采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被保險人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對由此產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賠款在內的一切損失,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
償。
(六)合理查驗
本公司的代表有權在任何適當的時候對被保險人的房屋、機器、設備、工作和產品或商品的風險情況進行現場查驗。被保險人應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評估有關風險的詳情和資料。但上述查驗并不構成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的任何承諾,本公司的檢查人員如發現任何缺陷或危險時,
將以書面通知被保險人,在該項缺陷或危險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認為滿意之前,對其有關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七)重復保險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損失、費用或責任時,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險存在,不論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以其名義投保,也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攤賠償的責任。
(八)權益轉讓
若本保險單項下負責的損失涉及其他責任方時,不論本公司是否已賠償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該責任方索賠的權利。在本公司支付賠款后,被保險人應將向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本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 )項辦法解決:(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特別條款
下列特別條款適用于本保險單的各個部分,若其與本保險單的其他規定相沖突,則以下列特別條款為準。
保險合同 篇28
財產_____合同(樣式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方:_________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據《_____》規定:“財產_____合同,采用_____單或_____憑證的形式簽訂。”為履行財產_____合同,_____方和投保方都應明確如下合同的內容和雙方的責
任:
第一條?_____標的______
(財產_____標的,是指被_____的建筑物、生產設備、運輸工具、運輸貨物等物質財富,投保方必須是這些被_____財產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與該財產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
第二條?座落地點______
(建筑物、生產設備的座落地點,或運輸工具及航程)。
第三條?_____金額______
(即_____方在發生_____事故時,負責補償的最高金額。_____金額不應超過_____財產的價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_____財產價格,_____合同無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過_____部分的_____金額必須減去)。
第四條?_____責任______
(_____方只對_____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的_____事故負責,按規定承擔補償責任。投保方在_____事故發生后,因救護被_____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或支出的費用,_____方應負責賠償)。
第五條?除外責任______
(_____方遇有法律規定的_____事故時,可以免除補償的責任。_____事故的發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過失;事故發生后超過規定的期限未通知_____方;投保方放棄對造成_____財產損失的第三者的追償權;_____財產的損失已經得到補償等,都可以使_____方免除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補償辦法______
(被_____財產以全部價值投保的,當發生_____事故遭到全部損失時,_____方應償付全部_____金額。被_____財產如以部分價值投保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按比例償付。)
第七條?_____費交納辦法______
(_____費按照一定的比例從_____金額中計算出來。投保方應按規定的辦法向_____方交納_____費。)
第八條?_____期限______
(只有在_____期限內發生_____事故,_____方才負賠償責任。_____期限一般以一年為期,期滿后,可續訂;貨物運輸_____,一般是從貨物起運時起,至運達目的地時止。)
第九條?投保方的義務______
一、投保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_____費,如不按期交納_____費,_____方有權要求其交付_____費及利息或終止_____合同。_____方如果終止合同,投保方仍應交納終止合同前欠交的_____費及利息。
二、投保方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訂的關于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和_____等有關規定,維護勞動者和_____財產的安全。_____方可以對被_____財產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應及時采取措施。否則,由此引起_____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投保方自己負責,_____方不負賠償責任。
三、_____標的如果變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險程度,投保方應及時通知_____方,在需要增加_____費時,應當按規定補交_____費。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項義務,由此引起_____事故而造成的損失,_____方不負賠償責任。
四、在發生_____事故后,投保方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擴大損失,并將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_____方。如果投保方沒有采取措施,_____方對因此而擴大的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五、投保方如隱瞞被_____財產的真實情況,_____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
六、投保方發現被_____的財產有危險情況,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因而發生事故并造成損失,由自己負責,_____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_____方的賠償責任____
一、對于_____事故造成的_____標的的損失,在合同規定的_____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二、被_____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_____方提出要求,_____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將追償權轉讓給_____方,并協助_____方向第三者追償。
三、投保方為了避免和減少_____責任范圍內的損失而進行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為了確定_____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所支出的對受損標的檢驗、估價、出售的合理費用,按照合同規定,由_____方負責償付,但最高以_____金額為限。
四、投保方要求_____方賠償時,應當提供損失清單和施救等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帳冊、單據和證明。_____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賠償的憑證后,根據合同的規定,核定應否賠償;在與投保方達成有關賠償金額的協議后,應在十天內償付。_____方如不及時償付,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自確定賠償金額之日起十日后,開始按中國人民銀行當時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_____合同一經成立,_____方不得在_____有效期內終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_____合同的協議,_____方提前終止_____合同時,應將按日計算的未到期的_____費,退還投保方。除非_____合同另有規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終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還_____費。
_____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簽字)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__年__月__日
保險合同 篇29
學生、幼兒意外傷害_____合同
第一章?_____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_____合同由_____條款、投保單、_____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_____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校或者幼兒園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_____合同的被_____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_____人本人或對被_____人有_____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_____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_____責任
第三條?在_____期間內,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_____金:
(一)被_____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_____人按_____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_____金額給付意外身故_____金,對該被_____人的_____責任終止。
被_____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的_____金的,身故_____金為扣除已給付_____金后的余額。
(二)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人身_____殘疾程度與_____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_____金額給付殘疾_____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_____人給付各項殘疾_____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_____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_____金。
2.被_____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_____金者,_____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_____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_____金。
(三)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_____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生在身體同一部位,_____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_____金。
2.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_____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_____金,即:后次燒傷_____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_____金;前次燒傷_____金的金額較高的,_____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_____金。
3.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_____人給付各項_____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_____金額為限。
第四章?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_____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_____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_____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_____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_____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_____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_____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_____人也不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_____、_____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_____期間;
(二)被_____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_____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_____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_____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_____(hiv)期間;
(六)被_____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第五章?_____金額
第六條?_____金額由投保人、_____人雙方約定,并在_____單中載明。本_____合同最低_____金額為3000元,_____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_____金額是_____人承擔給付_____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六章?_____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_____期間為一年,以_____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第七章?_____費
第八條?_____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_____費。
第八章?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_____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_____人有權解除本_____合同,且不退還_____費。對于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_____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_____費率的,_____人有權解除本_____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_____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_____合同解除前發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_____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_____費。_____費交付前發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承擔_____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投保人未通知的,_____人按本_____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第九章?_____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生本_____合同_____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_____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_____人。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_____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_____人承擔。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索賠申請人向_____人申請賠償時,應于合理期限內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_____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_____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_____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_____金責任。
(一)被_____人因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_____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_____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_____人死亡證明或驗尸報告。若被_____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_____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_____人意外殘疾或燒傷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_____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_____人:
1._____金給付申請書;
2._____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_____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或燒傷鑒定診斷書;
5.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6._____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十四條?_____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_____金給付申請書和第十三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后,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_____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_____金義務;對不屬于_____責任的,_____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_____金通知書;對確定屬于_____責任的而給付_____金數額不能確定的,_____人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并在最終確定給付數額后作相應扣除。
第十五條?在_____期間內,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在事故發生日起失蹤,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_____人應根據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_____金。但若被_____人被宣告死亡后生還的,索賠申請人應于知道被_____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_____人支付的身故_____金。
第十六條?索賠申請人對_____人請求_____金的權利,自其知道_____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章?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七條?訂立本_____合同時,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_____金受益人。身故_____金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_____金受益人將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以變更身故_____金受益人,但需書面形式申請通知_____人,由_____人在本_____合同上批注。身故_____金受益人變更若發生法律上的糾紛,_____人不負任何責任。
被_____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指定或變更受益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_____人書面同意。
本_____合同殘疾或燒傷_____金的受益人為被_____人本人,_____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變更。
第十一章?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_____合同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單載明的_____機構_____。_____單未載明_____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后未達成_____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_____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書面形式通知_____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_____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解除合同通知書;
2._____單;
3._____費交付憑證;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根據本_____合同,索賠申請人已領取過任何_____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在_____期間內,經投保人與_____人雙方約定,可以采用附加條款或批單的方式變更本_____合同的有關內容。這種附加條款或批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_____合同條款與附加條款或批單不一致之處,以附加條款或批單為準,附加條款或批單未盡之處,以本_____合同條款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_____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一條?本_____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_____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_____合同的中國人民_____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_____合同的身故_____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_____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_____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_____合同殘疾或燒傷_____金而言是指被_____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燒傷:指被_____人在_____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傷,燒傷程度達到ⅲ度,山度燒傷的標準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后脫落。燒傷的程度及燒傷面積的計算均以_____人、被_____人雙方約定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準。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_____金給付比例表》約定的人體部位,即人體分為兩個部位:頭部、軀干及四肢部。
無有效駕駛執照:指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駕駛證或駕駛_____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醫療事故:指醫療機構及其醫療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活動。
攀巖運動:指以攀登懸崖、樓宇外墻、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
未滿期凈保費(一年期_____單)計算公式:未滿期凈保費=_____費_________[1-(保單已經過天數/365)]_________(1—?20%)。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保險合同 篇30
第一章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 下列小麥可列入保險標的范圍內:
(一)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管理的小麥;
(二)由被保險人合法租種的小麥;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麥。
第二條 下列小麥不在保險標的范圍內:
(一)新開墾土地上種植的小麥;
(二)經濟林內間種的小麥。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三條 由于雹災直接造成保險小麥的產量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的約定負責賠償。
責任免除
第四條 下列原因造成保險小麥的產量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發生雹災后,被保險人管理不善或故意、違法行為;
(二)發生雹災后,未經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毀掉或放棄保險小麥、或改種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原因。
第三章 保險期限
第五條 從小麥返青起至小麥收獲離開田間止,具體起止日期以保險單上的約定為準。
第四章 保險產量、保險價格
第六條 每畝保險產量按被保險人所在縣(市)前3至5年平均畝產量的30%至60%(含)確定。保險價格是指上年度國家小麥最低保護價格。
第五章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七條 每畝保險金額按每畝保險產量與保險價格確定。
第八條 保險費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計收。
第六章 賠償處理
第九條 保險小麥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在保險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一)全部損失
保險小麥發生下列雹災損失時視為全部損失:
1.收獲期前:
(1)90%(含)以上的小麥植株倒折;
(2)保險小麥損失嚴重,以至縣級(含縣)以上政府部門決定改種其他作物。
2.收獲期:實際產量不足正常產量的10%(含)。
全部損失時,保險人按下列賠償標準計算賠款:
生長階段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返青至拔節期前
保險金額×30%拔節期至抽穗期前保險金額×40%抽穗期至收獲期前保險金額×80%收獲期保險金額×100%
保險小麥面積高于實際播種面積時,按實際播種面積計算賠償金額。
保險小麥絕產經一次性賠付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二)部分損失
保險小麥遭受雹災損失,凡未達到全損標準的為部分損失,部分損失按保險產量與實際產量的差額和保險價格計算賠償金額,實際產量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測定的結果確定;實際產量達到或超過保險產量時,不發生賠款。小麥保險面積等于或高于實際播種面積時,按實際播種面積計算賠償金額;小麥保險面積低于實際播種面積時,如無法區分保險面積部分,按保險面積與實際播種面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第十條 如果保險小麥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時,同時遭受非保險責任災害損失,對非保險責任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從保險損失中扣除。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證、分戶清單)、損失清單和有關部門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詐。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
第七章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三條 投保人應當按實際播種面積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條件的小麥。
第十四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小麥發生權利轉讓或者保險小麥遭受其他原因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并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或者協助保險人做好損失程度等記錄,以便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時,合理確定賠款。
第十五條 保險小麥發生雹災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時在24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并協助查勘。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后終止保險合同。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作物種植險保險單(正本)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
戶數: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會計:_________復核:_________制單: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31
機動__________條款
本_____分為_____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_____責任。
_____損失險
第一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__________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火災、爆炸;
(2)雷擊、暴風、龍卷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3)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載運__________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發生_____事故時,被_____人對__________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_____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戰爭、軍事沖突或_____;
(2)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及停放期間翻倒;
(5)被_____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__________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_____自身故障;
(2)__________遭受_____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3)__________遭受第一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致使被_____人停業、停駛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4)其他不屬于_____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公有_____的_____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_____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_____的_____金額,由被_____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在_____合同有效期內,被_____人要求調整_____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__________發生_____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被_____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司檢驗受損_____,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第八條?在_____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發生_____事故而遭受的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規定賠償
(1)全部損失?按_____金額賠償,但_____金額高于重置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為限;
(2)部分損失?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_____金額的_____,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投保時_____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_____,按_____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_____損失賠償以不超過_____金額為限。如果__________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_____金額全數時,_____損失的_____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__________發生_____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_____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_____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__________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被_____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_____合同的規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由被_____人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下列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_____人承擔賠償責任,均不屬于本_____的責任范圍,本公司概不負責
(1)被_____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2)私有_____的被_____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3)本車的駕駛人員;
(4)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5)拖帶的未__________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發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停業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被_____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__________軌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賠償。被_____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部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_____的_____責任繼續有效,直至_____期滿。
被_____人義務
第十五條?被_____人投保時對__________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_____合同時一次交清_____費。
第十六條?被_____人應當做好__________的維護、保養工作,使__________保持正常技術狀態。
第十七條?在_____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_____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_____人不得利用__________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__________。
第十八條?__________發生_____事故后,被_____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被_____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_____合同。
無賠款優待
第二十條?被_____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__________在一年_____期間內無賠款,續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待,優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_____費的10%,不續保者不給。被_____人投保_____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被_____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_____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_____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被_____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_____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_____賠款。
第二十三條?__________發生_____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被_____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_____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_____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_____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被_____人自__________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_____人領取_____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__________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檢驗合格,否則本_____單無效。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中的重置價值是指_____合同簽訂地的新車購置價。
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_____合同簽訂地的該車市價。
第二十七條?被_____人和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機動_____投保單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投保單號碼:_____________
項目
總計
序號
廠牌型號
牌照號碼
發動機號
使用性質
噸位或坐位
_____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額(元)
_____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保費(元)
附加險
附加險
保費合計(元)
重置價值(元)
_____金額(元)
基本保費(元)
費率(%)
保費(元)
保費小計(元)
險
險
保費(元)
保費(元)
總_____金額:人民幣(大寫)
_____總數:輛
總_____費:人民幣(大寫)
_____期限: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日止
特別約定:
投保人簽章
投保人簽章
本投保單不經本公司簽章不發生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公司
年?月?日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注意:
1.黑框內各項由投保人填寫。
2.“使用性質”:分別按“機關自用”、“企業自用”、“私人自用”、“營業運輸”、“私營運輸”、“個人承包”六類相應填寫。?機動__________單
_____單號碼: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被_____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______險和附加______________險,并同意按_____合同約定交納_____費,本公司特簽發_____單并同意依照本_____單中載明的機動__________條款和附加_____條款以及其他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_____人下列機動_____的_____責任。
項目
總計
序號
廠牌型號
牌照號碼
發動機號
使用性質
噸位或坐位
_____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額(元)
_____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保費(元)
附加險
附加險
保費合計(元)
重置價值(元)
_____金額(元)
基本保費(元)
費率(%)
保費(元)
保費小計(元)
險
險
保費(元)
保費(元)
總_____金額:人民幣(大寫)
_____總數:輛
總_____費:人民幣(大寫)
_____期限: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日止
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公司簽章
年?月?日
注意:收到本_____單后,請即核對,如有錯誤,立即通知本公司。
經(副)理:___________會計:_____________復核:_______________制單:_____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32
原告:________________福州甲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福州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丙,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福州市五一中路88號平安大廈28、29層郵編:________________35000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吳軍電話:________________,95512
被告:________________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福州東街43號新都會財經廣場七樓,郵編:________________35000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石敏熙電話:________________,95512
訴訟請求
1、判令兩被告立即向原告賠付車輛損失險保險金人民幣462158元(具體金額以車損司法鑒定結論為準)和車輛施救費人民幣1000元;
2、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鑒定費。
事實和理由
20__年8月15日,原告為其車牌號為閩A-_______________的奔馳轎車向被告投保了包括車輛損失險及其不計免賠率在內的機動車輛保險,保險金額為570000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一年(自20__年8月22日零時起至20__年8月21日二十四時止),保險費用為人民幣11242.55元。原告當日就全額向被告支付了上述保險費,被告未向原告交付保險條款,更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向原告明確說明保險合同中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
20__年9月15日凌晨,原告公司總經理陳_______________駕駛被保險車輛從寧德返回福州途經羅源縣高速路口處,遇暴雨襲擊,路面積水致行駛中的被保險車輛發動機損壞,陳_______________及時報險,被告派員至現場查勘后,原告支付拖車費人民幣1000元,將出險車輛拖至被告指定維修單位_____福州東星奔馳汽車特約維修公司,經該公司維修核價,修復車輛需支付費用合計人民幣462158元。隨后,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車輛損失保險責任,被告以發動機部分損失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為由向原告發出《機動車輛保險拒賠通知書》。
根據《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原告認為,被告拒賠理由不能成立,依法應當賠付被保險車輛本次出險的全部損失,為此特向貴院起訴,懇請依法判如所請,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謝謝!
此致
福州市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