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1年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我校根據《關于做好2011年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的通知》(深教【2011】130號)和《鹽田區2011年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方案》,制定了《深圳市沙頭角中學2011年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方案》,現予公布和印發,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一、指導思想與評定原則
1、使學校能更好全面地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建立健全初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制度和長效機制,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3、學生綜合表現評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使綜合評價工作規范操作,給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二、組織機構
1. 學校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委員會”。
主 任:古崇裕
副主任:陳水興、呂寧靜、曾立文、
委 員:賀校平(初三賀嘉麗同學家長)、辛 量、高華明、李小年、葉常環、聶景泰、駱小奎、譚國紹、鄒潔丹、李 樺、伍 鵬、姜 雁、徐紅萍、李 維、鄭偉穎、林 映(經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備案)。
2、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接受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3、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下設兩個小組:
(1)學校評定小組
各班評定成員及分工(見下表)
項
目
分
工
組
別
教師評價分值占50% 學生互評占50%
公民與道德修養 學習態度與能力 運動與身心健康 審美與表現 實踐與創新 關鍵性表現(資料整理) 學生自評、互評、家長評工作組織
一班
組長:
李 樺 李 樺
葉常環
李廣漢 李 樺
劉 燕
劉 靜 駱小奎房珍玲 甘雨來鄒潔丹 伍 鵬
李廣漢 李廣漢劉 燕 李 樺
二班
組長:
伍 鵬 伍 鵬葉常環
李廣漢 李 樺
劉 燕
劉 靜 邱 駿房珍玲 甘雨來鄒潔丹 伍 鵬
李廣漢 邱 駿劉 靜 伍 鵬
三班
組長:
姜 雁 姜 雁
葉常環梁 影 姜 雁
徐紅萍
朱文芳 宋學軍房珍玲 甘雨來鄒潔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學軍 姜 雁
四班
組長:
徐紅萍 徐紅萍葉常環梁 影 姜 雁
徐紅萍
朱文芳 宋學軍房珍玲 甘雨來鄒潔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學軍 徐紅萍
職責:對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進行評定。
(2)學校監察小組
組 長:陳水興
組 員:葛 莉(區人大代表)、鄒潔丹(區政協委員)、彭佛填(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駱小奎、張旭文、呂志姣、廖晉博(初三學生代表),(畢業班家長回避,經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備案)
職責: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咨詢、投訴,保證評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規范。
三、評定內容(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