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課程開發與實施方案
五、校本課程的開發步驟
1、調查
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實施是以學校為基地,并基于學校而進行的突出師生特點和學校特色的課程。不僅要分析校內的情景,更要分析校外的情景。只有盡可能利用和開發現有的校內外資源,發揚學校的傳統,結合當地的社會資源、學校資源和家庭資源,才能有效地實施校本課程。
2、申報
通過教研組會議,征集教師的意見,確定校本課程開發實施的具體標題及內容。并就即將開發實施的校本課程征求學生及家長的意見,考察所開發的課程是否符合學生及家長的意愿與需要。
3、審核
學校校本課程開發實施領導小組對教研組提交的《校本課程開發申報表》根據科學性、可行性等標準進行審定。
4、培訓
隨著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和素質教育的深化,校本課程的內容和形式將越來越豐富多樣。在職教師能否適應與承擔新課程的教學任務,已成為提高校本課程教學質量的關鍵。根據學校在職教師的現狀,特制訂目前師資培訓的計劃與方法。
方式與途徑:
①、培訓——參加各級培訓、觀摩和講座。
②、實踐——開設示范課、開展專題研討。
③、學習——老師們通過相應書籍資料和網絡平臺,經過學習,掌握一門或幾門校本課程教學能力。
內容:
①、校本課程開發實施的理論指導。
②、教師專業知識培訓。根據教師的個性特長,對擔任校本課程的教師進行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與輔導。教材編寫力求在內容與形式上達到完美統一,并且做到色彩鮮明、圖文并茂。
5、實施
經學校校本課程開發實施領導小組審定通過的校本課程,由教務處列入校本課程實施計劃,列入學校課程表付諸實施。
6、督查
教導處和科研處負責校本課實施檢查,包括教案、授課、課后反思、建議意見等,匯總后作為下一輪校本課開設的經驗材料和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