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通用3篇)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1
為解決困難職工子女上學難的問題,助推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 “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縣困難職工(含農民工、外來工)子女中,今年應屆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錄取的二本以下院校;軍校、委培等免費生不在此次申請救助范圍之內)的學生。主要類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經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于疾病等困難原因,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縣級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或鎮、街道、企業工會蓋章的生活困難證明);
3、因各類自然災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費用證明或特別困難證明);
4、享受了社會其他方面資助的學生,不列入本次資助范圍(不能重復上報,一旦發現不予救助)。
二、申報程序
1、困難職工本人向單位或戶口所在地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接到申請后,進行核實,如屬上述三類對象,符合工會救助要求的發給《金秋助學申請表》(附件1)、《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學申請表》、《困難職工家庭申報表》要求如實填寫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2)困難證明(3)家庭就業成員的工資收入證明(4)若申請人為農民工或非公企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復印件(5)全家戶口本復印件(6)申請人本人工商銀行帳號(7)大學錄取通知書(8)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準考證》,交所在單位工會核實簽署意見蓋章后,送鎮、街道、系統工會復審把關并蓋章,上報縣總工會;
4、所在單位、鎮、街道工會應對困難職工困難情況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關材料和現場照片要存檔備查并且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檔案申請表和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審批。
三、活動時間
今年金秋助學活動,分為三個階段:7月10至8月10日,為宣傳、申報階段;8月11日至8月20日為調查、審核、公示階段;8月21日至8月25日為集中發放助學資金階段。發放儀式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傳,摸清底數。各基層工會積極做好金秋助學活動的宣傳工作,爭取黨政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支持,形成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的助學資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學活動作為黨員干部與特困職工家庭結對幫扶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社會各界和個人開展形式多樣的助學活動。同時要抓緊做好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的摸底調查、統計匯總工作,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2、信息公開,陽光操作。各基層工會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掌握受助對象條件,嚴格執行資助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輟學。縣總工會安排專人認真審核基層工會上報情況并入戶核實后,在《今日睢寧報》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認救助。
3、認真審核,及時上報。各基層工會要認真做好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相關資料申報審核工作。各單位困難職工子女助學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核后,于8月10日前報縣總工會一樓服務大廳(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2
為切實保證20xx年我市范圍內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株洲晚報、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市扶貧辦等單位決定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大愛株洲·金秋助學”牽手貧困大學生大型助學活動,為確保本次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辦單位
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工商聯、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株洲晚報、市扶貧辦等。
二、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市“大愛株洲 金秋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張雄部長
副組長: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長毛朝暉
成 員: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由鐘燕任辦公室主任,夏立威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七個工作組:統籌綜合組、資助對象審核組、資助活動材料組、資金募集發放組、資助活動會務組、資助活動宣傳組、安全保衛組。
三、工作原則
(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
(二)統一部署,分類實施。
(三)建檔立制,追蹤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五)資助引路,育人為先。
四、實施辦法
(一)資助對象
持有我市戶籍或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員子女,在我市就讀普通高中三年級的考取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條件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享受資助。
1.孤兒;
2.烈士子女;
3.城鄉低保戶;
4.家庭主要成員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災人禍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子女;
5.城鎮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鎮低保標準兩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鄉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
8.其他有關政策明確規定,需要給予特殊救助的學生;
9.“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孤兒、家庭經濟困難獨生子女、農村兩女一戶子女。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00元左右,資助人數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申請、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請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調查表》;并根據《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資助申報材料清單》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7月1日前)
2.學校初審。申請人所在學校對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申請對象進行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測評且排序;組織家訪核實實際情況,如實填報《20xx年株洲市貧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訪表》。(7月5日前)
3.同級復審。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區域內申請人資料,匯總信息,按照量化測評數據進行排序,整理有關資料上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核市直屬高中學校申請人資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聯合會審。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聯合相關部門會審所有申報材料。(7月28日、29日)
5.錄取核實。錄取工作開始后,市、縣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申報名單到本級教育考試機構核實考生錄取信息,遴選擬資助對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聯合會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會審新增申報材料(8月1-2日)
7.家庭財產信息比對。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對資助對象家庭財產信息進行核對。(8月3-6日)
8.入戶調查。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晚報記者及志愿者深入貧困學生家庭調查核實。(7月1日至8月10日)
9.聯合終審。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慈善總會、市教育基金會等部門聯合審核,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擬資助學生名單并報主辦單位領導審批。(8月8日-9日)
10.媒體公示。在株洲晚報分批公示擬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資助對象;在公示過程中如有異議,組織專人調查、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資金發放。對已確定的資助對象發放資助卡,實施資助。(8月17日)。
六、資金籌集
全市擬籌措資金500萬元,用于20xx年金秋助學。
七、資助發放儀式
時間: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點:市委大禮堂。
八、參加儀式人員
(一)出席領導
市里主要領導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出席代表
城區受助學生及家長360人;五縣(市)學生資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學生代表40人;捐贈單位代表10人;直屬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和主辦單位干部職工30人;媒體記者及其他相關人員10人(共約460人)。
九、資金發放
(一)各承辦單位應在8月4日前足額將資助資金匯到慈善總會,8月6日由慈善總會劃入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指定帳戶;
(二)由市教育局與中國銀行協商,由市總工會與建設銀行協商,為每一位受助對象辦理銀行卡,銀行及時將資助資金打入銀行卡,在儀式現場分6個小組現場組織發放;
(三)活動儀式需確定20名受助學生代表上臺接受資助金發放。
公司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3
為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進一步密切與職工群眾的血肉聯系,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家庭子女上學難問題。同時,結合20__年市慈善助學金發放方案,市總工會決定繼續在市本級工會系統中開展“金秋助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ㄒ唬┵Y助對象:
1、20__年參加中考、高考,當年被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2、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建檔困難職工子女。
(二)受助條件:
1、20__年已列入市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子女。
2、今年考取大學(大專)的市本級戶籍的特困職工子女和去年被慈善助學的對象,今年仍向戶籍所在鎮(街道)民政辦申請慈善助學金,市總不再安排助學。
二、申請辦法:
各級工會要對在檔的困難職工子女進行排查,將其中相對比較困難的學生列為助學對象。為避免重復救助,嚴禁將已申請其它渠道助學的困難職工子女列入上報對象。
符合“金秋助學”的對象,填寫嘉興市總工會“金秋助學”專項救助申請表并提供入取通知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經父母所在單位工會初審,逐級復核上報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幫扶中心)審批。
三、活動時間:
1、“金秋助學”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報。
2、8月下旬,市總對符合助學的對象進行助學金發放,發放形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