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資源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林木資源承包合同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以下簡稱甲方;
縣 鄉 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 的林地(山地)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 年零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
定)實行 : 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 : 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⒈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 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 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五,雙方的義務
⒈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 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 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
六,獎懲
⒈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 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 村(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 縣 鄉 村 (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訂
林木資源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倉庫,乙方主要負責承包倉庫管理、出入庫、裝卸發貨、運輸、移庫、盤點、搬運、信息反饋、貨物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安全等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責任
1、嚴格遵循先進先出原則進行辦理出庫發貨
2、保持所轄物資庫存準確率及系統數據準確率;
3、庫存數量即將達到安全庫存量時要及時預警,通知相關人員;
4、區域劃分、標示清楚,保持所轄物資碼放整齊、無散亂混放現象
5、將人為引起的庫存產品損壞控制在0.1%以內
6、確保倉庫安全,對安全工作人員分工部署妥當,做好防火防盜
7、保持所轄區域內環境衛生,好壞產品及廢棄物按類別有序堆放
8、每月末盤點清楚,無差錯,制定盤存表,盈虧要有分析(見盤點制度)。
9、服從上級安排、配合各部門及客戶工作、做事態度端正、不拉幫結派。
10、乙方應配合及管理金榕橋所屬所有門店倉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詳見公司規章制度、盤點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條:雙方責任
1、 乙方應提供至少每天8小時以上的工時上班制,不分節假日的全天候服務,隨時滿足甲方提貨及倉管需求;并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2、 在工作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的正確指導,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甲方人員不得以有效憑證以外的形式(如:口頭通知或白條)讓乙方發貨,否則,乙方可拒絕發貨,并應將上述情形及時向甲方告知;
4、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包括儲存貨物的數量等信息,不得讓無關人員查看庫房,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本著求同存異,友好協商的原則,有問題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將問題積累下來,從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三條:承包勞動報酬及違約規定:
1、乙方承包人員分別為:倉儲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倉管員陳忠友4900元/月、陳長青、呂洋分別月薪為4300元/月,其中除翁怡利扣除1000元/月作為押金外,其余人員均為500元/月。總薪資費用20_0元,期間每月總和薪資不得超出20_0元,超出部分公司不予發放。
2、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于年底返還,以下條件甲方不予退還乙方違約金
A、乙方中途離職者;
B、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者;
C、偷竊公司財產者;
D、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3、乙方若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管理倉庫,甲方將從乙方承包中的20_0元內扣除相應部分。
第四條:變更及解除合同
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書面通知對方續簽或終止合同,如果繼續承包,則甲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并續簽合同。
第五條:違約及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在合同執行中產生糾紛,協商無效時,訴訟方可向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訴解決。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林木資源承包合同書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發展,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 約20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權和開發經營權。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為35年,自20xx年10月22日起,至2045年12月30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留的辦法及時間
由于乙方已提前付清前6年的提留款,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后30年即20xx年至2045年提留款,共計叁萬元。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漁塘三通,即電通(主線路的材料由甲方承擔,支線材料由乙方承擔,安裝由甲方負責):水通(保障漁塘有地方抽水):路通(指現有簡易路)。
2、甲方應對社會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應乙方必須抓住偷盜、投毒者方可)。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漁塘用水。
4、甲方確保乙方正常供電(如自然災害或重大供電事故除外),如由于甲方有意停電或者停電未通知乙方,造成乙方魚池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如乙方自己線路出現故障和事故未通知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擔(如甲方電工不在家在家與乙方協商,另找其它電工進行維修,但應給予充裕時間)。
5、甲方不得對乙方收取提留以外的任何水利雜工和其它等費用。
6、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期滿后享有優先承包權,但具體承包標準再另定,同時允許乙方在承包期內有轉讓承包權,但甲方不負責賠償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具體的轉讓條款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其中包括社會治安和計劃生育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以及抽水、用電費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用電價格與周邊漁塘承包戶同等。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一次性交清提留款。
5、乙方在不變更漁塘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有權對漁塘周邊土地進行開發利用。根據經營的需要,乙方可開發休閑漁莊(建房等土地使用必經土地部門認可方可,甲方不負責土地辦證等手續),承包期滿后,乙方開發的不動產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需對乙方進行適當補償。 6、協議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六、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或者國家工程征地項目建設需要和集體政策性調整,在乙方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協商提前解除合同。凡屬乙方的所投資的經濟損失由征地部門按照政策規定進行賠償,由甲方協助補償到位。 七、其它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方可。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