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個人水庫養殖承包合同(通用3篇)
簡單個人水庫養殖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管好水庫,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甲方組織對__________________水庫、漁田公開招標,乙方通過公平競爭中標,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標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____________余畝,漁田養殖面積____________畝。
二、內容:
甲方將標的物承包給乙方經營,從事水產養殖。
三、期限:
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費用:
乙方在中標后每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交清下一年承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出具收款憑證。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的水庫所有權不變,但應保證養殖經營權的按期交付。
2、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偷魚,炸魚等治安案件、但因乙方故意引發的除外。
4、甲方應保證乙方養殖經營的最低水位留一 道砼為水位線。
5、甲方不承擔乙方在屆期內的養殖稅費,但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
6、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屆期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其合法利益受法律保護,不得侵犯。
2、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3、乙方有權利選擇養殖方式,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影響農業生產,妨礙甲方用水。
4、乙方為了養殖需要,可自費提水,但最高水位不得超過水庫溢洪道口。
5、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在屆期內部得轉讓。
6、乙方應精心看管水庫,積極參與抗洪搶險,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甲方,并采取及時、有效、力所能及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
七、風險責任
甲方承擔水庫工程設施因自然災害、他人破壞、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風險,乙方承擔因自然災害、管理不善、技術偏差等對養殖經營造成的風險。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約,如有違約,則向對方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并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爭議處理
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十、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
簡單個人水庫養殖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管好水庫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水產養殖,做到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三兼顧,經村委充分討論并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承包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 村的黃塘水庫,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20余畝,承包給乙方水產養殖,水庫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費為 元年。________年的承包費共計 元( 元),于合同簽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若今后物價上下浮動互不補償對方差額。如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實施正當的監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在屆期內,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費用或變象收取其他費用。
2、甲方負責辦理該水庫對外的所有手續(不含乙方在經營中所需辦的手續);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通車路、通三相電到水庫大壩上。協助乙方辦理經營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承包期內,甲方應承擔水庫工程的維護、建設等費用。因國家建設對水庫進行維修,應盡量考慮乙方利益,本著雙贏原則與乙方充分協商,應盡量定于農歷____月份進行維修,如確實需要提前施工,盡量在二個月內完工,如確實對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證農業用水,乙方不得阻攔。但甲方應盡量保證乙方養魚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線低于下水口為限,放不出水為止。如特殊情況下需抽水,抽水時須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魚水位最低不低于1.5米. 如抽水影響到乙方的養魚生產,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簡單個人水庫養殖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設備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需運輸的設備為:水庫閘門、攔污柵及埋件運輸。
二、甲方負責裝車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乙方自負車輛、人員、起吊設備及所運設備的安全責任。
四、在可能的情況下,甲方提供介紹信,乙方承擔費用,介紹信只能用于金屬結構及設備的運輸,乙方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五、運輸總價為 元(大寫: 元整),此價格為最終價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調整。
六、運輸前一次設備甲方預付 元,其余運費待運輸全部完成后, 日內結清。
七、在規定的結算日未能結算時,甲方向乙方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需一次性賠償甲方損失 元。
九、未明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結算后失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