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石場合同范本(通用3篇)
承包石場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 采石場的管理,加大開采力度,提高礦石開采量,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 采石場從事礦產開采,本協議期限暫定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在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協議外,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
二、上繳利潤:
1、乙方應按照每開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計提 元作為其承包甲方石場的承包費用。
2、乙方應保證在承包期內每月開采石料數量不低于 立方。如乙方開采未能達到本協議約定最低標準的,應按照每月 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3、上繳利潤應經雙方確認,每月月底進行結算。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甲方應承擔辦理礦山證照、手續和職能部門收取的各項費用。
甲方應做好礦山開采的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建設維護用于出入石場的道路、水電設施等,確保道路通暢。
甲方負責協調與村民關系,保證石場的開采工作能正常進行。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有權派員對乙方的開采狀況進行監督,以確定石料的開采數量。
乙方:
在本協議約定承包期限內,乙方自行承擔開采石料所需的采礦及運輸設備。開采過程中所需的工人由乙方自行招募,并承擔其工人的工資、保險、石場經營所產生的水電費、運輸費等費用。
乙方為承包期內采石場的法定代表人,對采石場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對在采礦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責任。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做好礦山采礦的安全措施,如因乙方在采礦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導致甲方采礦許可證被吊銷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繳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乙方完不成當月開采指標,應按照約定開采指標支付甲方承包費。如乙方無故拖延承包費的結算,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最低開采指標一次性支付 個月的承包費。
五、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承包石場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為加強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和回收率,決定將甲方 生產工序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的范圍、內容: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即除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他輔料、設備維修、人工、水、電力等全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擔)。
第四條 包干產品價格以及包干產品回收款項的支付:
1、包干產品價格:料 元每噸; 元每個(詳見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單價及名分項包干價。)
2、產品回收款項結算金額的構成=單價×實收數量+上、下浮獎罰金額。
3、甲方應在每月 日之前(每 天)以□現金□轉賬:賬號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經回收合格產品的包干款項。
第五條 乙方包干產品以及提供勞務的質量標準:
1、技術要求:
(一)每一種產品交付乙方承包前由甲方技術人員向乙方交底,并以書面形式由乙方簽字。
(二)乙方必須指揮工人按技術交底和操作規范開工。先作樣品,達標后再開工。
(三)乙方必須按交底、開工、檢查、驗收幾個步驟進行。
2、乙方比照交底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率最低不得低于95%。
第六條 獎勵與扣罰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繳納 元保證金,合同終止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依照合同扣除乙方應該支付給甲方的扣罰款、違約金、損害賠償等款項后,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證金不足以抵扣上述款項的,乙方應予補足,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產品合格率達到95%后,每增加1個百分點合格率,甲方獎勵乙方每件 元;每降低1個百分點合格率,甲方扣罰乙方每件 元。
3、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返工的,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并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損失。返工后產品質量還達不到規定標準,造成甲方提供原材料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4、乙方必須按甲方訂單要求按時按量完成訂單,每少1件,甲方按合同包干價格加倍扣罰乙方。
5、甲方因水、電問題及原材料供應量不足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的,甲方不得因此對乙方進行扣罰,乙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乙方人員每違章一人次,乙方同意甲方從包干結算款項中扣罰乙方50元;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承包、提供勞務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2、有義務及時提供主要機器設備與主要材料,同時有權監督這些財產不受損害。
3.對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4.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
5、按時與乙方結算、支付乙方產品包干款項。
6、為乙方提供技術指導與相關服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愛護甲方財產,嚴格控制生產成本,確保生產安全有序,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如工序需要乙方需另雇他人,人員由乙方自行雇傭、管理、考核,乙方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乙方應向雇傭人員明確乙方與甲方系承包關系,乙方雇傭人員與乙方系勞務關系,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系。
3、承包期間內乙方對甲方無償提供的機器設備有完全的使用權并負責這些機器、設備的管理與檢修,但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 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乙方在合同期滿后,應按合同所附設備檢修的'配件、材料清單移交甲方。
4、乙方承包期間除主要材料外所需各項材料由乙方以自己名義自行采購,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經營、買賣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回收乙方的合格產品,乙方生產的產品不得向他人銷售。
6、乙方應管理好自己組織的人員,自行處理一切與這些人員的糾紛;乙方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7、乙方必須保證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包他人經營。
8、乙方應保守因承包關系知曉的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不得有影響甲方聲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合同的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協商一致自動終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較好完成承包任務,乙方可向甲方申請延續本合同。
2、乙方連續3批產品合格率或完成率不能達到甲方要求80%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相應包干費。
3、乙方擅自轉包、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以及不支付乙方相應包干費。
4、甲方違反包干產品回收款支付約定,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因自然災害或者政策調整或者其他不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告,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都有權主張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6、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當自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內將保管的甲方財物全部移交給甲方,退出承包場地。否則乙方的留置物,甲方視為乙方廢棄物有權自行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石場合同范本 篇3
合作(承包)協議
甲方:---,男,漢族,身份證號:----。
乙方:----女,漢族,身份證號:----。
甲方為《金水劉中倫診所》負責人,現聘用乙方為《診所》內科經營管理人,就其有關事項,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聘用乙方負責、管理《金水劉中倫診所》,期限自20xx年3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乙方須在該診所注冊醫師執業證,
二、甲方提供86平方面積的醫療經營場所、醫療設施及輔助物品(詳見所附清單),
三、乙方每年向甲方交利潤四萬八千元(480000元),此款項按季度交納,每季度末交次季度即12000元。為更好監督乙方的工作,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三萬元(30000元)。
四、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正常經營費用自己承擔,A:包括:房租(以甲方與出租方的合同執行,由乙方交付甲方)、水、電、收視、電話、衛生、清理垃圾等費用,B:若因有關機關要求所產生行政費用如稅金等。
五、乙方在管理經營中,應嚴格遵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不得超范圍經營,且需服從上級主管部門及甲方的`領導,配合檢查,接受監督,A:若因違反行政管理被處罰,由乙方承擔行政責任及所附帶費用;B:若與患者發生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而產生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以上事由如需甲方協助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費用。
六、協議有效期間乙方不得將診所轉讓他人經營,協議期滿前三月內乙方應告知甲方是否續簽,
協議期滿,乙方需如第二條所述歸還甲方醫療器械及輔助物品,丟失或損壞以市值賠償。
七、協議期滿,無遺留問題,甲方應在一月內返還乙方保證金30000元及利息(2%/月),逾期按日1%支付滯納金。
八、協議期間,如因乙方原因診所的醫療許可證被取消或未通過年檢,乙方賠付甲方損失30000元;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如期經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30000元。
本協議符合法律規定,雙方簽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