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合同范本
11.10施工中需要使用的灰斗、腳手架、平板鋼模、竹膠板、低壓電線等由乙方提供并承擔全部費用。
11.11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單》中的炸藥、雷管、柴油等費用已包含在勞務綜合單價中,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領料使用,材料費用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清單》中的單價乘以使用量每月從結算款中扣除。
12、施工檢查與驗收
12.1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施工,確保所施工工程的施工質量,符合質量標準。
12.1.1 施工規(guī)范:按TZ204-20xx《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執(zhí)行;
12.1.2 驗收標準:按TB10417-20xx《鐵路隧道施工質量驗收標準》驗收;
12.1.3 質量等級:達到總(分)包合同及業(yè)主質量評定標準。
12.2 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驗收不合格時,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返工重做,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12.3 隱蔽工程必須經(jīng)甲方及監(jiān)理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隱蔽。 12.4 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派駐現(xiàn)場人員旁站、指導、檢查、監(jiān)督,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應滿足業(yè)主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但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的任何旁站、指導、檢查、監(jiān)督和指令不免除乙方的質量責任。
13、保證金交付與返還
13.1 履約保證金:乙方應交納的合同總額5%的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在每月的結算款中扣除。乙方按約定全面履行合同項下所有義務,且完成的工作內容通過驗收后,甲方不計利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13.2 質量保證金: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與發(fā)包人(業(yè)主)約定的質量保修期滿后,若無質量問題,發(fā)包人(業(yè)主)返還甲方質保金后,甲方不計利息將質保金返還乙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修,質保期延長,保證金返還期順延。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權將質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費,保證金不足支付返修費時,由乙方補足。
13.3 安全風險抵押金:為督促乙方認真履行安全施工相關規(guī)程、制度和交底等規(guī)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繳納當期工程結算總額3%的施工過程安全風險抵押金(由甲方代扣)。
13.4 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返還和扣除標準如下:
13.4.1 施工過程中如未發(fā)生安全事故,甲方全額無息返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13.4.2 發(fā)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的60%:
13.4.2.1 發(fā)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超過責任目標1人;
13.4.2.2 鐵路一般C類貨車責任事故,鐵路客運列車一般D類責任事故;特種設備嚴重事故;
13.4.2.3 汽車行車主要責任重大事故,死亡1人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3-5萬元;
13.4.2.4 火災一般事故;
13.4.2.5 事故直接損失在30萬元以下質量事故等。
13.4.3 發(fā)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的80%:
13.4.3.1 發(fā)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超過責任目標2人;
13.4.3.2 鐵路一般B類貨車責任事故和客運列車一般C類責任事故,特種設備嚴重事故;
13.4.3.3 汽車行車主要責任重大事故,死亡2人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5-6萬元;
13.4.3.4 火災一般事故;
13.4.3.5 直接損失在30-100萬元質量事故等。
13.4.4 發(fā)生以下事故之一,扣除全部安全風險抵押金。
13.4.4.1 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傷超過責任目標3人及以上;
13.4.4.2 鐵路一般A類貨車責任事故和客運列車一般B類責任事故;
13.4.4.3 特種設備重大事故;
13.4.4.4 汽車行車主要責任特別重大事故;
13.4.4.5 火災較大事故;
13.4.4.6 直接損失在100萬元及以上質量事故等。
13.4.5 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返還:乙方在離場時清算安全風險抵押金,出現(xiàn)安全事故并負有責任的,按本合同13.4條款中約定的標準扣除。合同項目結束后,由甲方提交安全風險抵押金結算清單,甲方上級公司勞務管理部門審核后簽認通知單,甲方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jù)通知單無息返還外協(xié)隊伍安全風險抵押金。
14、違約責任
14.1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4.1.1 不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額時,但本合同6.8、6.9和9.6條款約定除外。 14.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2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4.2.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任務,工期每延誤一日,按合同總價1‰承擔違約責任。
14.2.2 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數(shù)額據(jù)實結算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結算款不足支付賠償數(shù)額時,由乙方補足。
14.2.3 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場,比照本合同5.9條執(zhí)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4.2.4 其他違約,依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14.2.5 乙方簽訂合同后,不能按甲方安排的時間及時進場,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簽訂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將乙方清退出場,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服從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據(jù)業(yè)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調整,影響了工期和質量,甲方有權視情況將乙方清退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14.2.6 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施工設備及人員等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工期及現(xiàn)場施工的需要。如甲方認為乙方的施工設備及人員等無法滿足本合同約定工期及現(xiàn)場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指令后3日內,按照甲方的指令無條件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承擔一切費用。
14.2.7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甲方根據(jù)乙方的施工進度、施工能力、履約情況、實力水平、機械狀況、與甲方的配合情況、安全質量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對乙方施工任務進行的調整。
14.2.8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合同的乙方委托代理人(或法人)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負責人,該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必須保證每月在工地現(xiàn)場20天以上,否則視為乙方無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其他時間(當月減去20天后剩余的天數(shù))如有事須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項目經(jīng)理提出書面請假,經(jīng)甲方經(jīng)理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每離開一天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
14.2.9 乙方將本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時,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術水平滿足不了合同要求時,甲方將扣除所有履約保證金并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4.2.10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農民工工資不能及時發(fā)放,甲方可以暫停乙方當月結算款項的支付,甲方并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擔。
14.2.1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生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問題,受業(yè)主及媒體投訴,甲方將以業(yè)主對甲方處罰金額的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5、合同變更和解除
15.1 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不得變更、解除本合同。協(xié)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前,仍執(zhí)行本合同。
15.2 乙方將本合同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時,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術水平滿足不了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扣除所有履約保證金并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6、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首先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協(xié)商時,雙方約定 在西安市蓮湖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17、保密條款
雙方對合同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因一方泄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泄密方賠償對方經(jīng)濟損失。
18、補充條款
18.1甲方提供的大型機械都是全新的,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保養(yǎng),如乙方原因出現(xiàn)機械故障,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19、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20、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工程結束驗收合格、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終止。
21、其它
本合同附件有三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承包人(甲方):(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訂立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簽訂時間: 年 月
勞務分包人(乙方):(公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