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網絡廣告服務合同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 如甲方不能提供廣告相關商品或服務的資質證明、產品說明書或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或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虛假成分,或因此第三方的法律訴訟、經濟索賠要求等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廣告服務費用,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時間為甲方提供廣告服務,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