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晤禮儀
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經常要會晤方方面面的人員。一定要熱情、友好,講究基本的會晤、禮儀。
(一)介紹 l、自我介紹 時間要簡短,態度要自然、友善、親切、隨和。要正視對方雙眼,胸有成竹,不慌不忙。語氣要自然,語速要正常,語音要清晰。既不要小里小氣,畏首畏尾,又不要虛張聲勢,矯揉造作。不要過分謙虛,也不可夸大其辭。 2、他人介紹 要遵守“尊者優先了解情況”的規則。介紹職位、身份高者與職位、身份低者認識時,應先介紹職位、身份低者,后介紹職位、身份高者。介紹年長者與年幼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年幼者,后介紹年長者。介紹女士與男士認識時,應先介紹男士,后介紹女士。介紹已婚者與未婚者認識時,應先介紹未婚者,后介紹已婚者。介紹同事、朋友與家人認識時,應先介紹家人,后介紹同事、朋友。介紹來賓與主人認識時,應先介紹主人,后介紹來賓。介紹先到者與后來者認識時,應先介紹后來者,后介紹先到者。為他人作介紹時,不要辭不達意,敷衍了事。被介紹者在介紹者詢問自己是否有意認識某人時,一般不應拒絕或扭扭捏捏,而應欣然表示接受。實在不愿意時,則應說明緣由。當介紹者走上前來,開始為被介紹者進行介紹時,雙方均應起身站立,面含微笑,大大方方地目視介紹者和對方,神態莊重、專注,互致問候。必要時,還可作進一步的自我介紹。不要拿腔拿調,端架子或心不在焉。 3、集體介紹 當被介紹者雙方地位、身份大致相似,或者難以確定時,應當先介紹人數較少的一方或個人,后介紹人數較多的一方或多數人。地位、身份為尊的一方即使人數較少,甚至僅為一人,也應最后介紹,而先介紹另一方人員。有時,被介紹的不止兩方。此時需要對被介紹的各方進行位次排列。排列的具體方法:一是以其負責人身份為準;二是以其單位規模為準;三是以單位名稱的英文字母順序為準;四是以抵達的時間的先后順序為準;五是以座次順序為準;六是以距介紹者的遠近為準。進行多方介紹,應由尊而低卑。(二)握手禮儀 1、次序 “尊者決定”原則。位尊者要首先伸出手來。位低者只能在此后予以響應,不貿然搶先伸手。具體而言,職位、身份高者與職位、身份低者握手,應由職位、身份高者先伸出手。年長者與年幼者握手,應由年長者先伸手。女士與男士握手,應由女士先伸手。已婚者與未婚者握手,應由已婚者先伸手。先到者與后來者握手,應由先到者先伸手。在接待來賓時,較為特殊:當客人抵達時,主人要先伸手與客人相握。而在客人告辭時,客人要先伸手與主人相握。 上述握手的先后次序可用于律己,不必苛求于人。 2、方式 行至距離握手對象約1米處,雙腿立正,上身略向前傾,伸出右手,四指并攏,拇指張開與對方相握。握手時用力適度,上下稍許晃動三四次。與人握手時,應面含笑意,目視對方雙眼,并且熱情問候,不要敷衍了事,漫不經心,傲慢冷淡。如果遲遲不握他人早已伸出的手,或是一邊握手,一邊東張西望,甚至忙于跟其他人打招呼,都是不應該的。 常見的手位。單手相握,手掌垂直于地面,稱為“平等式握手”,表示不卑不亢。掌心向上,表示謙恭、謹慎,叫作“友善式握手”。兩人雙手相握,再以左手握住對方右手的手背,適用于親朋故舊之間。雙手相握時,左手除握住對方右手手背外,還可以握住對方右手手腕、右手手臂、按住或擁住對方右肩,這些做法除非是至交,不要濫用。 在與人握手時,不可毫不用力,使對方感到缺乏熱忱與朝氣。也不要使勁用力,否則有示威挑釁之嫌。握手時兩手不可稍觸即分,好似在走過場,又像是對對方懷有戒意,也不可拉住異性或初次見面者的手長久不放。 3、禁忌 不要在握手時爭先恐后,要遵守秩序,依次而行。不要在握手時戴著手套,戴著墨鏡,不要在握手時將另外一只手插在衣袋里,不要在握手時另外一只手依舊拿著東西而不肯放下,不要在握手時面無表情,好像是為了應付,不要在握手時長篇大論,濫用熱情,過份客套,不要在握手時僅僅握住對方的手指尖,好像有意與對方保持距離,不要在握手時把對方的手拉過來、推過去,或者上下左右抖個沒完,不要以不潔的手與他人相握,不要在與人握手之后,立即揩拭自己的手掌,不要拒絕與他人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