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通用5篇)
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 篇1
作為一名長期從事巡視工作的干部,我從親身經歷中深切感受到,十八大以來,巡視監督無論在戰略上還是戰術上,都打出了我黨歷史最佳戰績,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鞍l現問題,形成震懾”是中央對巡視工作的要求,這八個字點出了巡視工作的生命力就是要集中發現問題。若不能發現問題,巡視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中央新修訂的條例,科學總結了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按照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要求,對巡視工作進行規范,對巡視監督進一步強化,這必將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產生深遠的影響。
《巡視工作條例》是強化黨內監督的制度利器。條例作為黨內法規,是我們防止黨內監督不力,解決黨自身問題的有力武器。它不僅規范了巡視工作方法和權限,也規范了被巡視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還規范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和相關協作單位的責任和義務。這三個方面就形成了黨內監督的力量,構成了鍛造監督利劍的熔爐,形成了黨內監督落實機制。條例整合了中國歷史上各種監督的長處,統一了監督的公開、民主、法治三大要素,而盡力克服分權監督的弊端,避免了無序監督有可能帶來的混亂。只要我們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就能達成黨內監督的目的。
貫徹執行條例首先要破除認識誤區。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采取嚴厲措施整治吏治,對絕大多數干部震動很大,但巡視發現有些干部仍然具有僥幸心理,甚至我行我素,沒有真正把紀律立起來、挺在前面,有的'干部對反腐敗與經濟發展、改革開放的關系存在不正確認識,甚至錯誤地認為嚴格監督會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因此,貫徹執行條例,各級領導干部首先要提高認識,破除傳統思維定式和落后的傳統習慣,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貫徹落實條例重點在于發現問題和推動整改。巡視組和廣大巡視干部要自覺以條例指導工作,不折不扣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要重點做好兩件事:
第一,要始終堅持聚焦“四個著力”,重點發現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六大紀律為標準,進一步加大問責力度。
第二,要始終推動整改落實到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被巡視單位公開,讓廣大黨員干部知曉,督促整改到位,真正形成踏石留印的作風。
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 篇2
20__年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新修訂的7章42條規定,從機構和人員、巡視范圍和內容、工作方式和權限、工作程序、紀律與責任程序幾個方面對巡視工作進行了規范。
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巡視工作的力度、強度、效果大幅提升,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重要平臺。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巡視工作條例堅持遵循黨章、與時俱進、突出重點、必要可行的原則,尊重客觀規律,符合實際要求,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服務大局,提供保障的作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的相關要求在巡視工作條例中得到了體現,“實現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明確了巡視范圍,“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等明確了責任主體,巡視工作條例還分別規定了中央和地方領導工作小組的職責,規范了巡視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對于領導小組組長,以及其他職務的配備都有明確的規定。另外巡視工作條例還對深化監督內容、專項巡視、創新巡視工作方式、強化巡視成果運用、嚴肅責任追究等進行了規定。
鄉黨委政府作為我國最基層的行政機構,跟巡視工作的關系十分密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成效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巡視工作條例相關要求,認真落實部署,積極配合巡視工作小組的工作,為完善監督體系做出貢獻。
作為基層黨員干部,一方面我們要加強自我監督。強化敬畏之心,對黨和人民心懷敬畏,要學會經常反省自己,正確認知自己,敢于堅持真理,又要敢于修正錯誤,既要擇善固執,又要知錯能改。面對誘惑要有定力,保持心態平衡,永遠不動搖。要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將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堅守做人做事的底線。
另一方面,我們要重視制度監督。眾所周知,自我監督,是一種自我修養和自我克制的道德行為,其效果與個人的思想修養息息相關,對于思想水平較差的人而言,這種監督方式能夠起到的效果有限,并不能完全阻止權力的濫用。因此,監督工作要重視制度監督,將自律與他律有機結合。在工作當中,我們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同事領導,以及各級紀檢部門的監督,時刻提醒自己廉潔自律,奉公守法。不斷深化對從嚴治黨的認識,在巡視工作發揮的“利劍”作用中,有力地促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落實。
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 篇3
黨的十八大以來,市委巡視組先后對16家市屬國有重點企業開展了巡視。市國資委黨委全力配合巡視工作開展,全程督促指導市屬國企抓好巡視整改落實。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對巡視整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國資委黨委既是巡視監督對象,又是落實巡視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認真學習貫徹條例,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強化對巡視整改工作的四個責任:
強化對巡視整改工作的領導責任。針對市委巡視組對16戶市屬國有重點企業巡視發現的'問題,市國資委黨委及時召開黨委會,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成立了由市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督導組,全程督促指導企業進行整改落實。巡視整改工作督導組對整改問題逐一研究,審閱相關整改工作方案,先后開展70余次檢查督導工作,確保整改落實工作不拖延、不打折、不走樣。
強化對巡視發現問題的督導責任。
一是對重點問題跟蹤督導。對巡視發現市屬國有重點企業的突出問題、具體線索,市國資委黨委進行直接管理,跟蹤督導,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對共性問題全面督導。將巡視發現的問題與近年來在審計、紀檢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匯總梳理出6個方面22個共性問題。市國資委黨委配合市紀委逐戶企業開展落實“兩個責任”的約談,要求企業無論是否接受了巡視,都要認真對照檢查、舉一反三。
三是對潛在問題未巡先改。針對巡視央企發現的5個方面27個突出問題,要求所有市屬國有重點企業認真對照檢查、自查自糾,對自查整改不到位,今后出現同樣問題的,一律嚴肅處理。
強化對巡視發現問題監督執紀的問責責任。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主業主責,突出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領域,對巡視發現的每一個問題,都嚴格實行“責任倒查”,既處理事,也處理人,嚴肅追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強化對巡視發現問題源頭治理的預防責任。針對中央巡視組巡視央企、市委巡視組巡視市屬國有企業反映的問題,市國資委黨委研究制定了防治國企腐敗隱患問題的23條工作措施,完善了市屬國企“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市屬國企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一系列制度,強化明確了國企領導人員黨風廉政不可碰觸的“紅線”。
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 篇4
新頒布的《巡視工作條例》是黨內監督的制度利器,是對巡視工作強有力的指導,也是強有力的規范。作為巡視干部,學習貫徹好條例,關鍵是要在深入學習領會其精神實質和具體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嚴格依法依規履職。
一是學習貫徹條例要進一步明確巡視工作的職責使命。條例科學總結了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巡視工作實踐的創新成果,明確“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為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對全面從嚴治黨、巡視全覆蓋、圍繞“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開展專項巡視等作出規定。市委巡視組是市委派出的,背負著市委的權威和信用,使命崇高、責任重大。巡視干部,要找準新形勢下巡視工作的職能定位,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當好市委的“千里眼”“順風耳”,找出“老虎”和“蒼蠅”,讓利劍高懸、震懾常在。
二是學習貫徹條例要做到工作中敢于發現問題。發現問題是巡視工作的價值所在。巡視組工作在巡視監督第一線,要始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著力發現違紀違法問題、作風建設問題、違反政治紀律問題、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問題。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沿,緊扣黨的“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堅決貫徹全面從業治黨要求。要突出重點,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勇于亮劍,強化震懾遏制作用。巡視干部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增強“兩職”意識,敢于直面問題,有效發現問題、如實反映問題、推動解決問題。
三是學習貫徹條例要鍛造監督鐵軍。監督者要首先接受監督,絕不能濫用巡視監督權。條例新增了“工作方式和權限”專章,增加了抽查核實個人事項、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原有的方式進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這一授權性條款,意味著賦予了巡視工作更大權限。有權必有責,用權要擔責。條例對巡視組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請示報告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使巡視組工作更加正規、程序更加規范、權力邊界更加清晰,并將“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不如實報告巡視發現情況”、“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行為,列為責任追究的情形。因此,在巡視工作中,要更加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巡視政治紀律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好巡視工作。
個人參加巡視工作總結 篇5
巡視工作最大的特點是組織一定的專門力量、利用一定時間對所管轄的下一級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全方位的檢查。但由于這項工作處于起步階段,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參考。要做好巡視工作,筆者認為巡視隊伍建設是基礎和關鍵。
一、必須加強巡視人員的素質建設
第一,巡視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道德取向。巡視人員必須公道正派,沒有任何私心雜念,必須甘于清貧,能牢固樹立對組織負責、對工作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對群眾負責的政治觀念。如果巡視者借機搞關系,則巡視工作不僅收不到預期效果,反而會影響黨的聲譽,失去群眾的信任。應該把“人人好公、修身潔行、不為茍得、竭情盡實、不行詐偽”視為選拔巡視人員的重要標準和條件。
第二,巡視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相關工作經驗。巡視工作時間跨度長,工作面寬,單靠熱情和吃苦耐勞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有人認為年齡大、參加工作時間長就可以干巡視工作,這種想法是片面的。年齡大、工作時間長與有實際經驗不能畫等號,切不可把巡視崗位當成“養老院”或“安置中轉站”。
第三,巡視隊伍必須是一個“合成軍”。巡視工作涉及被巡視單位的方方面面,既有宏觀的,又有具體的。一個組去執行巡視任務,必須組建“合成軍”配合工作。其組成人員中既要有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也要有精通具體人、財、物、管、查的業務高手,合理分工,各負其責,協調作戰。
二、巡視人員必須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善于和敢于發現和指出被巡視單位的問題是巡視工作的重要責任。
一是巡視人員要有原則性。堅持原則,敢于說問題,不能是和稀泥式的`老好人,更不能因蠅頭小利就故意袒護。巡視人員能夠及時指出問題,并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是對被巡視單位和個人的最大愛護和保護。
二是巡視人員要有敏感性。假如巡視人員很敏感,在談話、聊天、看資料時就有可能在瞬間捕捉到有價值的線索,進而發現問題。
三是巡視人員要有辨別性。問題的覆蓋面很寬,有一般的工作失誤,有違紀、違法問題;有無意的,有故意的;有偶爾的,有一貫的;有個人的,有組織的;有歷史遺留的,有新近發生的。因這些問題所承擔的責任不同,處理方法不同,所以在發現問題時,一定要善于辨別,做到處理問題有理有據、公平公正。
三、巡視人員要會溝通
有些同志說,通過談話了解不到太多有價值的問題。筆者不這么認為。巡視人員必須學會與人溝通。
一是能夠選準談話對象。巡視工作要求廣泛地征求群眾對一級班子的意見,F實中,有的人愿意談,有的人不愿意談,有人善于談,有人不善談,甚至有人不敢談。這就需要巡視人員能夠選準談話對象。筆者的體會是,現在不在位的領導、工作負擔重的人、仕途不順的人、與領導接觸多的人是談話的重點。
二是與人溝通要動真情。巡視人員一忌居高臨下。要放下架子,不要以上級機關的巡視人員自居。二忌嚴肅發問。巡視人員不是辦案審訊,不要照本宣科,板著臉發問。三忌輕易打斷插話。巡視人員要洗耳恭聽,不要輕易打斷談話人說話。四忌直入主題。巡視人員對了解什么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可通過聊天的形式,引導被談話人圍繞主題暢所欲言。
三是能坐得住、聽得進。談話時巡視人員要認真聽,切不可心不在焉,給被談話人造成走形式、走過場的感覺。
此外,巡視工作需要巡視人員常年出差在外,且每次時間較長,辛苦枯燥,壓力大,責任重,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一是個人與組織的關系。個人服從組織。二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巡視人員監督別人,但同時也是被監督的對象。要認識到巡視人員與被巡視人員是平等的,要尊重對方,理解對方,不要打亂被巡視單位的工作計劃,更不能給被巡視單位增添麻煩。
巡視工作正處于初創時期,其作用已經有明顯的發揮,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不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更要在巡視人員的選調上給予更大的支持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