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范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報考工作經歷要求為“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證明,證明其工作經驗。
3、衛生、計生、農業、統計、林業、水利、民政等系統進行歸并設置的鄉鎮崗位,實行同類崗位統一報名,筆試(或面試)及資格復審后,根據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由考生選擇崗位后進行錄(聘)用,如最終成績相同,則采取抽簽方式決定選崗順序。
4、報名時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在網上填報相關信息,考生領到準考證后認真閱讀和核對準考證上的所有內容并自覺遵守。
5、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低于開考比例的,相應削減招聘崗位數。鄉鎮(縣區政府所在地除外)崗位和特殊緊缺專業的崗位,經市招考領導組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在后續的筆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的限制。學歷要求為碩研及以上的崗位,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考試的,一律不予退費。
6、公布考試報名數據
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報名數據。考生一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確認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報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過初審或尚未審查的人員可改報其它崗位,已通過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無論是否繳費)網絡報名系統將禁止其報考其它崗位。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在網絡報名開始后進行,系統會提示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網絡顯示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陸云南考試網在線查詢繳費結果,網絡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24日24:00。在銀行對賬、崗位調劑等情況統一處理完畢后,網絡報名的所有數據將于9月29日前在報名網站公布。
7、根據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關于普通招生計劃學歷方面的政策如下:
(1)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指經高考后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用的并經高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登記證》的學生),中專學歷層次的畢業生是否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以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為準。
(2)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3)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4)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區)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留學人員在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電話為:0871-5151676。
(5) 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及成人教育的考生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則取消其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或學位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或學位證的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
(6)根據xx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黨校學歷是干部在校學績的標志。該條例刪除了原暫行條例中“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的表述,按教育部的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