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小學藝術節工作方案
剪 紙
1、比賽時間:具體時間待定,創作時間為3小時。
2、比賽地點:3月18日(周五)下午。
3、參賽名額不限。
4、作品圍繞“優美校園?青春風采”的大主題自行設計,現場創作,作品要有創意,并附上名稱。
5、剪紙所需材料自備,紙張大小為:8開或16開。再帶齊其他工具:剪刀、美工刀、筆、墊板等。
5、如有選手自帶參考資料,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不予以評獎。
攝 影
1、參賽名額不限。
2、自備數碼相機一臺及三角架等,在相機上貼上紙,寫明班級、姓名。相機卡內無其他內容。謝絕膠卷相機。
3、比賽時間:3月18日(周五)下午。拍攝時間為10分鐘。
4、比賽地點待定。
5、比賽內容:采用移動拍攝,選手根據現場活動地點,自己選擇,自己拍攝,拍15張后,選取5張最佳作品留在相機內,其余都刪除。
6、謝絕帶其他任何參考資料,拍攝過程全由選手自行獨立完成。如有違規,取消比賽資格。
篆 刻
1、參賽名額不限。
2、比賽時間:具體時間待定,創作時間為1小時30分鐘。
3、比賽地點:3月18日(周五)下午。
4、比賽采用現場創作,現場命題。
5、創作材料自備:刻刀、石頭、印泥、篆刻字典、鉛筆、宣紙等,規格不限。
6、將刻好的印章拓印在30×40cm規格的宣紙上;宣紙現場提供一張。
7、謝絕帶其他資料入場,如有發現將取消比賽資格,不予以評獎。
附2、
聲樂、器樂、舞蹈比賽規程
一、參賽要求
(一)聲樂:
1.合唱項目各班全員參與,cd伴奏,需設指揮。節目時間不超過8分鐘,演唱歌曲2首(指定一首,自選一首)。
2.小合唱、表演唱、重唱、獨唱演唱歌曲1首,一律由伴奏帶伴奏,無擴音設備,參賽曲目要體現青少年奮發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審美情趣的歌曲,節目時間不超過4分鐘;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數為4-15人,不設指揮,節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3.參賽選手服裝要求樸實、大方,體現學生特點,不可成人化,如著婚紗等。
4.聲樂參賽名額:各班級推薦節目參賽。
5.比賽時間:4月1日(周五)下午。
(二)器樂:
1.參賽節目進行現場比賽。(架子鼓、雙排鍵可錄拍cd參賽)小合奏或重奏,管樂、弦樂含指揮人數不超過30人,時間不超過5分鐘;獨奏,含伴奏人數不超過3人,節目時間不超過4分鐘。
2.所有超時的器樂作品自行處理,如省略反復部分。
3.節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帶。
4.除鋼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
5.獨奏參賽的名額:各班級推薦節目參賽。
6.比賽時間:4月1日(周五)下午。
(三)舞蹈:
1.獨舞(包括雙人舞和三人舞)時間不超過5分鐘
2.鼓勵創作,原創的舞蹈評審時將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編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圍。
3.少兒舞蹈要體現少兒的特點,反映校園的生活,成人化舞蹈不得參賽。
4.獨舞參賽名額:各班級可以推薦1——2個節目參賽。
5.比賽時間:4月1日(周五)。
注:
以上各項比賽要求如有不清楚,可咨詢、xx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