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剿火患工作方案
(三)居住出租房屋。對轄區內的居住出租房屋進行徹底排查,重點整治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級、消防設施器材、內部用火用電等方面問題。
(四)各類小單位、小場所。對社區、農村個體或者家庭經營的小酒吧、小網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廳、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娛樂場所和小旅館、小餐館、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發店、小洗衣店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五)高層、地下建筑。對本地區高層和地下建筑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消防車通道堵塞、舉高車作業和撲救場地占用、自動消防設施停用、消防管網無水、水泵房控制開關未設置為自動、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
(六)人員密集場所。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七)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重點檢查是否明確和細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車道是否暢通,是否存在違章動火的情況,是否設置了消防救援場地等。
(八)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進一步加大中小學校尤其是鄉鎮、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檢查力度,指導學校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加大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
(九)消防檢測機構專項整治。對出具虛假報告、降低檢測標準的等13類情況給予其警告并限期整改、暫停、降級或取消資信證書的處理,對消防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予以處罰。
(十)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回頭看"。相關督辦部門加大對政府公布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確保按時整改、銷案到位。對已經整改完畢的單位進行"回頭看",鞏固成效。
(十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對近年來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要進行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分片、分行業包干制度,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研究部署,確定排查整治重點,積極采取措施,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網格,消除盲區。以鄉鎮、街道行政區為"大網格",以行政村和社區為"中網格",以街區、居民樓院、村組為"小網格",每個網格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員、聯絡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做好行業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已排查的社區、行政村、單位場所逐一登記,建立臺賬,實行"戶籍化"管理,消除檢查盲區,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各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名單請于10月底前報"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