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
2、媒體消防宣傳情況。在政府主流媒體開設專欄,刊播夏季消防檢查動態和消防安全常識,每月定期在有影響的電視、報刊推出消防安全專題報道,通分利用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臺按要求發送消防安全常識,向“目標人群”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況。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發揮情況。消防隊站、防災教育館、消防博物館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開放,接受群眾參觀體驗等情況。
(四)消防執勤訓練
1、檢查消防部隊實戰化訓練和熟悉演練情況。針對夏季火災多發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生產儲運場所和文物古建筑單位,消防部門實地了解建筑結構、功能布局、工藝流程、消防設施,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疏散救生、遠程供水等專項訓練、實戰演練情況。
2、滅火救援組織指揮情況。重點檢查滅火救援專家隊伍建設情況;實施等級調派、力量編成和專業化指揮,執行火場紀律和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等情況。
3、專職消防隊組織指揮和滅火救援準備情況。專職消防隊執勤人員編配、車輛裝備配備和滅火藥劑儲備情況;針對本單位災害事故特點,開展專項訓練和熟悉演練情況;與公安消防隊聯勤、聯動和聯訓情況。
三、步驟和任務
夏季消防檢查分三個階段組織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底前)。區政府要召開專題會議對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統一工作方法,按照《方案》中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公安分局要每月邀請主流媒體參加夏季消防安全檢查新聞通氣會,向社會公布開展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情況,推動群眾監督隱患排查的整改情況,營造社會輿論氛圍。
(二)全面檢查階段(9月15日前)。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安監、商務、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衛生計生、規劃、公安等行業部門要依法全面開展檢查。
一是組織開展自查。區政府會后迅速組織轄區社會單位開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深入基層排查隱患問題和不足,制定針對性整改對策和措施。
二是全面聯合檢查。各行業部門對轄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企業、文物古建筑逐一建立夏季防火工作臺賬,明確工作責任,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依法跟蹤督促整改。安監部門重點開展對易燃易爆單位的檢查;商務部門重點開展大型農貿、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檢查;文化部門重點開展對娛樂場所的檢查;文物部門開展對文物古建筑等的檢查;教育部門重點開展對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的檢查;旅游部門重點開展對賓館飯店、旅游景點的檢查;住建部門督促落實道路建設規劃、供水管網布局,核準應建消火栓的數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鶴的建設工作及水源保障工作;民政部門重點開展對福利企業、福利院、養老院的檢查;衛生部門重點開展對醫院,特別是住院樓、門診樓等場所的檢查。公安機關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多警聯動,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全面規范監督執法,對各類消防行政許可、消防監督檢查、火災事故調查及消防行政處罰等案卷開展自查,著眼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實戰演練;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對“九小場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對城中村、社區的監督檢查;公安督察部門要依法對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進行監督,督促有關警種履行職責,行使職權。
三是推進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區政府組織住建、發改、水務等部門,推進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和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檢查公共消防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情況,制定發展計劃,明確完成時限,保障建設經費,落實工作責任。
(三)總結考核階段(9月20日前)。區政府及行業部門要對本轄區、本系統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會消防安全常態化治理能力的長效機制,鞏固、深化專項行動成果。公安機關要組織開展夏季消防檢查考核工作,推動工作落實。各行業部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全面進行自查自檢,并上報專題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加強火災防控工作、夯實火災防控基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舉措,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認真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依法監管,認真履職。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行業消防安全職責,扎實做好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