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管理人員競業禁止協議(精選3篇)
高級管理人員競業禁止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競爭業務
1、競爭業務指: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年的時間。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二條 競業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雇員、董事、監事、經理、合伙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提供咨詢建議、財務支持或擔保;
4、引誘、游說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游說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 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高級管理人員競業禁止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員工派往乙方參與________________項目管理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員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甲方員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完成乙方交給的工作任務。該員工如有嚴重違紀行為,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由甲方進行處理。
三、乙方承擔甲方員工_________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甲方承擔其員工________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并為之辦理繳納手續。
五、甲方員工________若提出離職,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對方。協議期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終止合同意向,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周期。否則,協議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高級管理人員競業禁止協議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公司 地址: 負責人: 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家庭電話 本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建筑業的特點,又在雙方熟知《員工手冊》 ,并愿意遵守手冊中各項規定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同時簽訂本勞動合同,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信守所有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約定的試用期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項目部 崗位生產管理工作,按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度,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工作地點在甲方施工項目范圍內,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①、甲方根據【1995】87號《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采用集中工作,春節前后集中休息 。中間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假和生活、工作任務的完成。
②乙方在合同期內除雙方約定的集中休假時間外,必須常年正常出勤,履行職責,認真抓好項目部的管理工作,不得無故曠工。家中有事需回家的,必須向項目部及工程處提交書面申請,在項目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回家,但最長假期不得超過10天,無特殊情況下,乙方擅自回家或超過假期的,雙方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③、年終退場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指揮,按照甲方的安排有秩序、有計劃的退場,不得擅自離開工地提前回家。
四、勞動報酬
①、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生產效益,依法自主定分配形式和水平。 ②、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二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
⑴、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日。
⑵、甲方在四月份前不發放基本工資,并一律不予借款。
⑶、甲方在四月份開始預付基本工資,并在每月的 日前付給乙方,預付基本工資的標準為每月1000元。
2、績效工資
甲方以項目部為單位,根據項目部管理人員各項指標、責任履責考核表的內容,每月分上旬、中旬、下旬對乙方進行認真考核,月底進行綜合匯總,年終進行一次性履責考核綜合評定。甲方在年終根據乙方的職位、擔任的工作、責任的大小、項目部對乙方的工作責任履責考核綜合評定結果和項目部及工程處的經營效益情況,甲方依法靈活自制確定乙方的績效
工資。
3、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工資的計算依據和工資的發放:
①、工資的發放,甲方根據乙方全年的實際出勤和績效工資的級別,年終計算出乙方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的總額,扣除已發的基本工資、借款及其他費用后,在年終一次性付清,但如企業工程款收取困難時,必須實行先支付職工工資,后支付管理者工資,管理者工資遲付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支付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②、如乙方單方面違約,在中途擅自離開甲方企業,另謀職業或回家的處理:乙方當年在甲方工作的出勤不足200天的,乙方只能按基本工資 元/日進行結算,不得享受任何績效工資和獎金等一切待遇;乙方當年在甲方工作的年出勤超過200天的,按乙方核定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80%計算。并根據乙方擅離崗位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情況,對乙方追究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
乙方的獎金按乙方所在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和工程施工的質量優劣情況及項目管理效益獎勵基金來確定,獎金的分配待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工程的最終質量、安全、施工成本測算后,按企業的項目管理效益獎勵有關規定進行分配,并根據項目工程的工程款到賬比例進行兌現。項目管理效益獎勵基金由各項目部單獨計算,決不進行項目部與項目部之間平調。
五、社會保險
⑴、乙方參加甲方企業工作工齡不足五年的,企業為了解決每位管理者的后顧之憂,提前給工齡不足五年的管理者辦理養老保險。如管理者來甲方企業工作不足五年,但管理者本身年齡也超過45周歲,這種對象辦理社保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企業才給予辦理。在辦理過程中因超齡而一次性補交的社保費及醫保費等。全額由社保享受本人承擔。
乙方工齡不足的管理者,社保基金繳納辦法如下:按國家社保基金繳納的規定,自繳部分的費用和其他人員一樣由社保享受者繳納。企業應繳部分的社保費用,工齡超過四年不足五年的個人承擔10%,工齡超過三年不足四年的個人承擔20%,工齡超過二年不足三年的個人承擔30%,工齡超過一年不足二年的個人承擔40%,工齡不足一年的個人承擔50%。
⑵、乙方因工作能力有限或工作不力不適應甲方的管理工作,勸其離崗的或辭退的,甲方一律不再安排乙方做其他任何非生產性質的管理工作。乙方離開管理工作后,愿意留在甲方班組內從事勞動作業工作的,已經辦理社保的,甲方繼續為其辦理交納社保費用,甲方承擔應由甲方應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只要乙方繼續留在甲方勞動作業至退休的,甲方每年承擔應由甲方應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直至乙方退休。如乙方在勸其離開管理工作崗位后,不愿意留在甲方班組內參加勞動作業工作的,甲方為乙方續交一年的社保費用,甲方承擔續交一年的應由甲方應交比例部分的保險金,一年后由乙方自己交納社保費用,其費用全額由乙方自負,一年后如乙方自己不去交納社保金造成脫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⑶、乙方在中途擅自離開甲方企業,另謀職業或回家的,乙方已經辦理社保的,甲方從乙方離開甲方之日起,不再給予交納社保費用。由乙方帶走社保卡。如甲方已經給乙方交納中途離開之日以后社保費用的,全額由乙方償還,在結賬時扣回。
特別約定:不管什么原因中途離開企業的,從離開之日起,不得享受企業的獎金基金,各種優惠待遇(包括在企業期間未支付的獎勵基金及各種優惠待遇),從離開之日起的社保基金繳納全額自負,如乙方不及時自費繳納社保基金造成脫保等一切后果由離企者(乙方)自負,與企業無任何關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⑴、乙方應當從事自身的安全知識的學習,全面掌握安全知識,確保安全無事故。在自
⑵、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協助項目部建立好安全生產制度;教育職工遵守勞動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從指揮,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⑶、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無安全保護設施的危險作業。并確保自身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七、醫藥費及病假工資、工傷補助金的處理
⑴生病發生的醫藥費及病假工資
1、乙方如生病已經辦理醫保的,甲方一律不再給予報銷醫藥費用,應由保險公司給予報銷。
2、乙方如生病無醫保的,平時醫藥費一律不給予報銷,重病經甲方領導同意住院治療的一次性醫藥費在20xx元以內的自負,20xx元以上部分,乙方第一年到甲方工作的報支30%;乙方在甲方工作2-3年的報支50%,4-5年的報支60%,6-7年的報支70%,8年以上的報支80%,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部分一律自負。乙方住院醫療一律無護理費。
3、病假工資的計算:乙方的病假工資一律為40元/天,憑施工當地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經醫生建議,工程處同意在家養病的打對折,家鄉鄉村衛生院的病假證明無效,病假工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即90天。
⑵工傷發生的醫藥費及工傷補助金
1、施工區域內乙方如發生工傷,未辦理社保的,醫藥費全報,不計算工傷工資,給予工傷補助金,標準按乙方自身平均工資的80%計算,工傷補助金的給付最高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乙方已經辦理社保的,由勞動社會保障局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處理,如勞動社會保障局給付標準達不到上述標準的,甲方給予補到上述標準,但不得超過上述標準。乙方在施工區域內如發生重大因工受傷、致殘、死亡事故,按國家和當地的《工傷保險條例》及本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如發生重傷經工程處領導同意家屬來隊護理,護理費為20元/天。
3、在施工區域以外乙方如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各類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八、勞動考核與培訓
乙方應認真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根據工作性質,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崗位培訓,并確保考試合格。如乙方通過培訓考試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經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九、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承擔根據甲方企業所在地政府規定由乙方承擔的黑色路面費,人民教育基金、綠化基金、防洪基金等費用每人每天1元。
十、獎勵及處罰
⑴、獎勵
1、安全獎:乙方所在項目部,當月未發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未發生任何工傷醫療費用,給予乙方獎勵,標準為主體工程按20xx年度日工資的3%,裝飾工程按2%維修工程按1%。項目經理、安全員增加1%獎勵,技術負責、總施工員、項目副經理增加0.5%。乙方調進調出的按乙方所在項目部的出勤天數計算。
2、質量獎:乙方所在項目部施工質量達到營口市優質結構,建筑面積在一萬平方米以內的獎項目經理每棟優質結構工程1000元。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按項目經理80%計算。其他管理人員按項目經理70~50%計算(根據職務貢獻大小)。優質結構工程面積每
⑵、處罰
1、乙方所在項目部當月不論什么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所在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均有不可推脫的責任。處罰計算,乙方所在項目部月度所有工傷醫藥費等全部總費用在5000元以內的不獎不罰,所有工傷醫藥費等全部總費用超過5000元時按下列的比例進行處罰。項目經理罰6%,安全員、技術負責人、總施工員、副經理罰4%,質量員、鋼筋、木工、翻樣、資料員罰3%,工傷者所在班組長罰10%,其他的項目管理人員罰2%,項目部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和總公司的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2、乙方所在項目部不論發生怎樣的質量問題都必須進行處罰,如造成質量問題影響較大的給予從重處罰。
①、在驗收中一個單體屬不合格產品罰項目經理5000元,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按項目經理60%計算,其他管理人員按項目經理50-40%計算。
②、工程指定棟號創優質結構或省、部級工程未達到要求的每棟樓罰項目經理3000元,其他管理人員按上述第一條比例處罰。
③、乙方如在當年年底獎罰未落實,離開本工程處的管理人員不予計算,來年繼續上班者按比例處罰。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及爭議處理
甲方和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辦理。
甲、已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對方全額經濟賠償。
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一致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甲方企業注冊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企業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約定事項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未及事項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甲方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必須依法共同遵照執行。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負責人: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