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小型工廠盤讓契約書(通用3篇)
手機小型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1
立契約書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工廠盤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 盤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 市 路 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 年 月 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 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 廠房房地、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 萬元整。
(二) 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 生財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 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 萬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甲方收受帳款絡于一切必要的協助。
三、 付款辦法:
(一) 前條第一項的價格,于本契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 萬元,余款 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 前條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于交收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為交收日期。并定于 市 路 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 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 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 乙方聲明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又甲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 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2名。保證人對于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辦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 公司
代表人:
保證人:
乙方: 公司
代表人:
保證人:
年 月 日
手機小型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型號、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廠內交貨。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港站和費用負擔;供方為需方代辦托運至需方指定的工地。費用由需方承擔。
五、隨機備品的數量及供應辦法;按發貨清單收貨。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交付定金伍萬元整,余款貨到后一次性付清。
七、違約責任:按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機小型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3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簽署本合同,具體細節如下:
一、為固定價格,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各種產品現行國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材料質量保證期為: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空港環河東路),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提供1、汽車2、火車3、船舶運輸至(1),運雜費用由需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污染環境。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需方提供1、檢斤(過磅)2、檢尺計量方式。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
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后1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并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十二、結算方式:先款后貨,銀行轉賬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結算。
十三、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無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3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派專人指揮供方送貨車輛。
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并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并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影響。
4、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結清帳款后自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