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精選3篇)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
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與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
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
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
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
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
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試制費用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
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專利權或著作權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所有權與使用權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保密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不可抗力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合意管轄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 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ICNo.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 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Layout)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Layout)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TAPEOUTFORM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Layout)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WAT)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 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 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Layout)與TAPEOUTFORM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TAPEOUTFORM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 試制費用
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TAPEOUTFORM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 專利權或著作權
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Layout)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 所有權與使用權
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 保密
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Layout)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 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 合意管轄
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產品的_________地區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乙方授權甲方為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地區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銷售區域內的長期利益。
2.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結束后,雙方可續約。雙方保留自簽約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權利,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雙方責任,權利:
乙方:
1.乙方保證甲方所需產品貨源的供應。
2.乙方負責給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文件及產品宣傳資料。
3.乙方負責技術支持,免費對甲方進行技術咨詢,培訓,指導。
甲方:
1.甲方保證按時支付貨款,按期完成銷售額。
2.甲方必須設立營銷網點,銷售_________產品,不銷售其它同類產品。
3.甲方保證不向代理區域外銷售。若需銷售需得到乙方書面同意。
4.甲方必須擁有一定的銷售及技術人員,以做好產品銷售及售后服務工作。
雙方負責為對方保守商業和技術機密;使用于或包含于產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或其他工業產權均為乙方獨家擁有。一旦發現侵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措施保護乙方權益。由于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協議一方無法預見,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該方不負責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盡快
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
三、經銷條件:
1.甲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批進貨_________元以上。
2.協議簽定3個月內為產品推廣期,不計銷售任務;之后每個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銷售額。若是甲方未完成規定銷售額,乙方有權變更合同條件。
四、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
1.乙方保證產品及配件的質量,對直接用戶產品及配件三個月保換,一年保修。
2.乙方的產品及配件的技術和售后服務標準以產品說明書和保修卡所列條款為準。
3.乙方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委托甲方具體實施。
五、代理價格:
所有單價均為人民幣不含稅價格,若市場價格變化,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需要另行商定進行調整。
六、運輸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貨物數量規格由甲方提前兩周書面向乙方下訂單。
2.甲方將貨款存入乙方帳戶后乙方將貨發送給甲方。
3.如果批量訂貨總金額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擔運輸費用。
七、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應以合同法為依據提交仲裁。
2.本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