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通用3篇)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
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與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
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
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
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
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
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試制費用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
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專利權或著作權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所有權與使用權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保密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不可抗力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合意管轄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集成電路試制事宜,特立本合約,并同意條件如下:
第一條 標的物:委托芯片名稱_________(ICNo._________),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尋適合之代工廠,就標的物進行集成電路試制。
第二條 功能規格確認
一、甲方完成本設計案之各項設計及驗證后,應將本產品之布圖(Layout)交由乙方進行集成電路制作之委托事宜。
二、甲方的布圖(Layout)資料,概以甲方填寫之TAPEOUTFORM為依據,進行光罩制作。乙方不對甲方之布局圖(Layout)作任何計算機軟件輔助驗證。
三、標的物之樣品驗證系以乙方委托之晶圓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WAT)值為準,甲方不得作特殊要求。
四、如甲方能證明該樣品系因乙方委托之代工廠制程上之失誤,致不符合參數規格范圍,雖通過代工廠標準的晶圓特性測試,仍視為不良品。
第三條 樣品試制進度
一、甲方須于委托制作申請單中注明申請梯次,若有一方要求變更制作梯次,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后始可變更。
二、原案若有因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于事由發生時,盡速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議定交貨期限。
第四條 樣品之確認
一、樣品之確認以第二條第二、三款之規定為依據,甲方不得對電氣特性提出額外的樣品確認標準,若因甲方之布局圖(Layout)與TAPEOUTFORM不符,而致試制樣品與甲方規格不符,因此所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應于收到標的物試制樣品后______日之內完成樣品之測試。若該樣品與甲方于委托制作申請單及TAPEOUTFORM中指定不符,且甲方能證明失敗之樣品是緣由制程之缺失所造成,甲方應于______日之測試期限內以書面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未于此______日之期限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則視為樣品已為甲方所確認。
三、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所提之異議書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異議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評定。若甲方所提出之異議經評定,其系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應要求代工廠重新制作樣品。新樣品之測試與確認,仍依本合約第二條第二、三及四款規定行之。除本項規定重新制作之外,甲方對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賠償之請求。
四、如新樣品仍與甲方指定之規格不符,則甲方得要求終止合約。但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已付予乙方之費用,且不得就本合約對乙方為任何損害賠償請求,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除已付費用外之補償。
第五條 試制費用
試制費用依乙方制定之計費標準為準。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填送委托制作申請單、委托制作集成電路合約書及TAPEOUTFORM電子文件,連同擬下線的布局檔案資料傳送至乙方,并由乙方寄送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予甲方。
二、甲方收到芯片制作繳款通知函______月內應以即期支票支付費用予乙方,乙方于收到費用后始制寄發票寄予甲方。甲方需于付款后始能領取該標的物。
第七條 專利權或著作權
甲方保證所委托之設計案布圖(Layout)資料絕無任何違反專利權或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若有涉及侵害他人權利之情形,概由甲方負責,如造成乙方損害,并應賠償之。
第八條 所有權與使用權
與本設計案有關之光罩及制程資料之所有權與使用權均歸屬乙方。甲方為制作光罩需要、同意乙方將布局圖資料交由乙方委托之代工廠,但乙方應責成代工廠嚴守保密責任。
第九條 保密
甲方所提供本設計案之布局圖(Layout)及光罩均為甲方機密資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所委托之代工廠不得將該資料泄漏予任何第三者,亦不得將相關之資料、文件,挪作與履行本合約義務無關之其它用途,或提供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約因天災、戰爭或其它非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履行時,一方應于事由發生時通知他方,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助他方將損害減到最低。
第十一條 合約有效期限
一、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至簽約日起滿______年自動失效,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得另以書面續約。
二、本合約于合約期限屆至前可因下列事由終止之:
(一)雙方書面同意。
(二)甲方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終止合約。
(三)如甲方有受破產宣告、清算、重整等事由,或其負責人犯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四)甲方所交付之布局圖有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之情形時,乙方得不經預告終止之。
第十二條 合意管轄
因本合約所生爭議,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悉依_________有關法令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約附件為合約的一部分,與本合約有同一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約之修訂、變更或增刪,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之。
第十六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印花稅各自負擔。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產品集成電路制作協議 篇3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范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
對于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于收到后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并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復或書面確認后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并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1)預付貨款
(2)貨到付款
(3)鋪貨后按結算周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采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周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周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后,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
(2)轉賬支票
(3)電匯
(4)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后,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