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晉企業孵化合同(精選3篇)
新晉企業孵化合同 篇1
孵化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創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加快高新技術成果的轉化,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構成孵化與被孵化的關系。現就有關孵化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協議各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均在高新區,并依法納稅;
2、申請進入孵化器時,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企業成立時的注冊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4、主要從事國家科技部規定范圍內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知識產權明晰,具有較強的高新技術研發和產業化能力;
5、原則上職工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人數的70%以上;
6、企業團隊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對技術、市場、經營和管理有一定駕馭能力。留學生和大學生企業的團隊主要管理者或技術帶頭人,由其本人擔任。
7、產權關系明晰,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人員。
8、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孵化場地,房屋使用的相關事宜雙方簽訂附屬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另行約定。
2、乙方入駐后,甲方按《濰坊高新生物園發展有限公司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相關優惠政策。
3、乙方入駐期間,甲方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提供政策指導,積極協助乙方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及國家、省、市火炬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各類計劃和基金,協助企業爭取各項優惠政策并進行跟蹤管理和服務。
4、甲方就下列服務給予乙方必要協助: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銀行開戶、專利申請、IS09000質量認證咨詢服務、資產評估服務、企業管理咨詢、商務服務、培訓服務、人才招聘、技術職稱資格評定、法律咨詢及物業管理等。
5、乙方若在3年內達到畢業條件,可優先進入加速器進行加速,或者到高新區內購買或租賃土地、廠房,甲方將給予協助。
6、甲方定期組織企業間的聯誼活動,交流企業發展經驗,開展業務合作。
7、甲方協調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入駐企業的貸款支持,幫助企業疏通資金渠道、搭建融資平臺。
8、其他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約定的科研開發用途使用入駐場地。
2、乙方發生工商注冊、經營范圍、股東股權、地址、合并重組、注銷等工商變更或主要研發、管理人員和研發項目變動等情況時,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在變更后3日內到甲方備案。
3、乙方應自甲方向其交付房屋之日起15日內入駐孵化器并開展工作,逾期不入駐的,將取消其孵化資格。
4、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規,由于經營不當造成的虧損以及由此而帶來的債權、債務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甲方的要求需及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甲方承諾將予以保密:
1) 按要求按時如實報送財務報表和稅務申報表(復印件),認真完成政府部門交辦的各項財政、統計等信息報送工作,特別是財政月報、每年一度的火炬統計和每3年一度的國家級孵化器復核等工作;
2) 主要管理人員的資料。
6、乙方應每半年向甲方提供項目孵化進展報告,年底提供一年的工作總結及財務報告。甲方將對入孵企業每年實行一次末位動態化管理,有權根據《企業入駐申請表》、財務和稅務報表、進展報告及其他資料和調查,視情況對乙方做出繼續或終止孵化協議的決定。
7、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嚴格履行協議規定,及時交納水、電、網絡、房租和物業管理等費用。
8、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對孵化企業的一切規章制度,維護孵化器的正常工作秩序。
9、根據政府職能部門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10、其他權力義務
第五條 乙方在孵化期內的孵化目標
1、第一孵化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孵化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孵化年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孵化關系的解除
(一)甲方有權在下列情況出現后,書面通知乙方糾正或整改。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整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終止孵化決定,解除孵化關系并收回乙方使用的房屋:
1、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入駐孵化器并開展工作;
2、乙方業務進展緩慢,企業發展未達到孵化預期的;
3、乙方提供虛報報告、資料及報表,造成惡劣影響的;
4、乙方進行違法活動,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
5、乙方房屋面積未能充分利用,或擅自將房間轉租給第三方的;
6、乙方不及時提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所述資料;
7、乙方未能按有關規定及時交納房租費及其它費用;
8、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協議書及其附屬合同約定的行為。
(二)乙方在孵化期間出現不滿足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條件的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終止孵化決定,解除孵化關系并收回乙方使用的房屋。
(三)乙方提前達到《濰坊高新生物園發展有限公司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畢業條件,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協議書終止、解除的,雙方簽訂的附屬合同同時終止或解除。
(四)乙方在孵時限一般為5年,按《濰坊高新生物園發展有限公司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畢業條件,孵化期滿后,經甲方核準,符合條件即可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如果乙方經5年時間孵化仍無明顯發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孵化關系,并辦理相關遷出孵化器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孵化滿3年,經審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評審,符合“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及“海外高層次人次引進計劃”的人才及創業企業,如需繼續孵化,應于本協議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繼續孵化的申請,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考察、評議,通過審批后,續簽孵化協議。
第八條 從企業入駐之日起,每滿一年為一個孵化年度,本協議規定的孵化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新晉企業孵化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與乙方關系: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延長合同期限、并辦理本合同續簽手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乙方愿意服從并接受。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公司業務的相關地區。若因經營需要,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乙方愿意服從安排,并積極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制定的崗位標準。
第三條:工作、休假時間及培訓安排
鑒于本行業特殊性,乙方具體作息時間將根據公司業務情況做靈活調整:
甲方有權依據工作需要調整上班時間并提前通知乙方。在非休假期間,乙方應保證隨時可以給學員上課。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公司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進行必要的學習及統一培訓,主要由公司內部組織。
第四條:勞動薪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______元/月,正式聘用后,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和獎金加課時費,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課時費為______元/時,課時費隨教師職級調整而變動。
每月___日為當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五條:因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乙方患病或負傷、死亡的,無論是否發生在工作時間,乙方均不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待遇,甲方也無須承擔給付乙方工作報酬以及補償、賠償等責任:
1.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的;
2.自傷、醉酒、斗毆、打鬧的;
3.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4.自殺的;
5.無證駕駛、酒后駕車及駕駛或乘車無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的;
6.其他有悖社會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7.其他有違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形。
第六條:保密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的秘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2.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學員檔案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培訓資料,內部使用的一切資料。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合同規定的秘密和信息。
第九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從事教學活動,把所獲取的學員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學員的檔案資料透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包含會議紀要、文件、制度、運作流程、規范、培訓資料等資料。
第十一條: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的工資保密制度,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內部員工薪資及相關福利待遇的數據和資料、員工的勞動合同和有關協議、各類薪資及福利待遇的有關資料等。
第十二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同事的檔案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特別是聯系方式。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等均歸甲方所有,若前等載體是甲方配備的,甲方需要使用該已經記錄需要保密對象的載體或乙方離職的,乙方應返還該載體。若該載體由乙方自備,且該需要保密的對象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的,甲方
有權將保密對象復制到甲方所有的載體上,且乙方須將原載體上的保密對象消除。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或侵犯甲方秘密信息的,乙方因此所得之全部利益
應返還給甲方,并按照其任職期間總收入的一半金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承擔(包括:調查取證費用、仲載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全額賠償責任。上述賠償金等甲方可以從乙方尚未領取的工資等報酬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屬于嚴重違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第十六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十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源謀取個人利益,包括自辦與甲方業務類型和經營模式相似或存在競爭關系的單位。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甲方直接或間接客戶產生經濟利益關系。
第二十條:未經甲方許可,私自利用甲方資源把學員帶出去上課或轉介給其他同業機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個學員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在乙方任職其間或乙方離職半年內,使用乙方的肖像及個人資料,用于市場宣傳。若離職半年后還需使用的,再與乙方商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程,愛護甲方財產,愛護公共環境,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和各種社會活動,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相關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以對內部規章制度,薪資制度、獎金制度、上下班時間、休假制度等進行修改補充,也可以根據需要制定新規章制度,乙方同意屆時遵照執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辦理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乙方在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若乙方未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或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工作崗位的,均屬擅自離職。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的,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在學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出離職,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若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直接、間接)超過5000元,則乙方需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過錯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的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者;
5、乙方以欺詐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虛假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個人榮譽等)與甲方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1、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2、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若因乙方存在前述某一情形造成甲方或客戶損失的,甲方還可以要求乙方給予相應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要求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譽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經甲方許可或授權,私自向他人收取費用的;;
2、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如自然災害、政策原因等)
3、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授課的;
4、未經甲方許可,從事第二職業的;
5、對外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6、無故連續曠工5日,或一年內曠工累計10日的;
7、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8、散播不利于甲方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的;
9、未經甲方許可,利用甲方名義從事對外活動的;
10、虛報出勤記錄的;
11、甲方《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嚴重違紀行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已離職離崗,甲方也有權繼續追究乙方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1、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不配合辦理移交手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
3、違反保密義務的;
4、違反合同約定和法津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應在七天內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甲方依據事實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應當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在服務期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應明確在協議上。具體標準如下。
2、若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扣罰(可從乙方工資報酬中直接扣除)、降職降薪、解除合同、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等處罰。
3、入職后,甲方為乙方提供基本的職業培訓,由公司內部組織,以幫助員工順利適應公司工作要求,熟悉公司運作流程等,此培訓不直接收取乙方費用,但兩年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的培訓損失20__元。
4、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議、文件等都被本合同取代。
第三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新訂立或調整的規章制度等,亦自動作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符的不再履行,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都勻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注:甲乙雙方聯系地址如發生變更,須提前書面告知對方,以保障通知或資料準備及時的送達。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新晉企業孵化合同 篇3
企業招商員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
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