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訓協議書(精選3篇)
外訓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平等、自愿之原則,協議約定如下:
一、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外訓協議,并約定乙方于甲方內的服務期限,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訓費用包括兩部分:(一)培訓費用(¥: );(二)受訓期間的膳、宿、交通等費用(參照“出差管理規定”中出差補助標準);培訓費用由甲方預先支付。
三、乙方報銷外訓費用參照“外訓管理規定”第四款的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報銷:
(一)外訓不合格的,不予報銷;
(二)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交通工具或費用時,不得報銷交通費;
(三)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全部膳、宿時,不得報銷餐費、住宿費;
(四)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部分膳、宿時,已提供部分不得再行報銷。
(五)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管理規定及保密等事項的,不予報銷。
四、乙方外訓完畢,所用培訓教材應交于文化培訓中心,由文化培訓中心依照公司“圖書管理規定”統一編號、存檔。
五、乙方外訓所取得之證書,經人事科登記后由其本人負責保管。
六、乙方離職時,應當依照本協議及公司離職手續有關規定辦理。
七、未盡事宜,雙方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
(蓋 章)
年 月 日
外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平等、自愿之原則,協議約定如下:
一、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外訓協議,并約定乙方于甲方內的服務期限,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訓費用包括兩部分:(一)培訓費用(¥: );(二)受訓期間的膳、宿、交通等費用(參照“出差管理規定”中出差補助標準);培訓費用由甲方預先支付。
三、乙方報銷外訓費用參照“外訓管理規定”第四款的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報銷:
(一)外訓不合格的,不予報銷;
(二)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交通工具或費用時,不得報銷交通費;
(三)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全部膳、宿時,不得報銷餐費、住宿費;
(四)訓練機構或公司已提供部分膳、宿時,已提供部分不得再行報銷。
(五)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管理規定及保密等事項的,不予報銷。
四、乙方外訓完畢,所用培訓教材應交于文化培訓中心,由文化培訓中心依照公司“圖書管理規定”統一編號、存檔。
五、乙方外訓所取得之證書,經人事科登記后由其本人負責保管。
六、乙方離職時,應當依照本協議及公司離職手續有關規定辦理。
七、未盡事宜,雙方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
(蓋 章)
年 月 日
外訓協議書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 年 月份當面溝通后,乙方根據溝通內容和甲方的具體需求,向甲方提交了《 培訓方案》。 年 月 日乙方接到該方案已經通過甲方認可的 通知,甲、乙雙方認為有必要將該方案定義為本合同附件。
為了更好的幫助甲方提升 人員的 技能和 能力,從而提高甲方的 水平。為了有效地實施《 培訓方案》,雙方就針對甲方人員進行 培訓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培訓內容
1.1乙方根據《 》(附件一)為甲方開發、準備有關課程。
1.2乙方指定 為乙方培訓聯絡人,負責培訓相關事項的溝通。
第二條 培訓講師
2.1 乙方經與甲方協商,決定選派 負責本次培訓的日常統籌工作,選派 作為本次培訓的講師。
2.2 乙方應當保證選派專業人員組成專業隊伍支持本次培訓,乙方需調換其它具有同等業務能力的專業人員參加本次培訓的,應當在調換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2.3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認為乙方選派的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其它專業人員,乙方應當及時調換人選。
第三條 培訓對象
乙方為甲方提供培訓的對象為:
第四條 培訓時間
4.1本培訓自 年 月 日起,為期 周,共進行 時的培訓,依據培訓實施時間表進行,如遇節假日,時間自動順延,或雙方另行商議利用節假日進行培訓。
4.2如確有特殊情況,須提前3天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調整培訓時間。
第五條 培訓場地及器材要求
5.1 甲方提供培訓場地和培訓所需器材。乙方應在培訓日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培訓所需器材和其它必要準備工作。
5.2 乙方負責制作培訓講義等文件,在培訓當天上課之前發放到參訓人員的手中,做到打印清晰工整、裝訂牢固、人手一冊,費用已包含在培訓費用中。
第六條 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
6.1本合同標的培訓(輔導)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整(¥ )付款方式為轉賬匯款,具體支付時間如下:
收款單位:
收款銀行:
銀行帳號:
6.2 乙方應當 (時間)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義務
7.1.1甲方有責任按照支付條款中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7.1.2甲方應委派一個培訓協調人員,負責協助乙方安排培訓事宜及內外部溝通協調。
7.1.3甲方應負責培訓期間在甲方安排培訓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
7.2 乙方的權利義務
7.2.1乙方應按約定提供完善的培訓服務,確保講師及工作人員準時到場,并有效組織控制培訓課程順利進行,保證培訓質量。培訓后負責培訓的實施及培訓后的學員評估,調查學員學習效果,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2.2乙方自行負責安排授課人員培訓期間的工作場所、交通及食宿。
7.2.3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的文件和培訓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若因乙方提供文件或培訓內容發生糾紛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拆遷、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7.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7.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7.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照常全額支付培訓費用。
8.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按培訓費用全額賠償。
第九條 保密
9.1甲乙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9.2甲方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對外公布乙方提供的文件或培訓內容。
第十條 其它
10.1本合同所稱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行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裁決。
10.3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補充相關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附件:《 培訓方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聯系方式:
住所地: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