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立首次的股東會決議(通用3篇)
新設立首次的股東會決議 篇1
參加成員:______________
決議事項:
一、全體股東同意設立______________公司;
二、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四、全體股東選舉由______________擔任______________公司的執行董事(根據章程約定,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__擔任公司監事。
五、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六、本決議股東簽字后生效。
七、本決議一式五份,股東各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八、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到工商局辦理設立公司業務。
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設立首次的股東會決議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1、茲有合伙投資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萬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萬,共籌資金萬元。并由甲方的名義投資注冊,該公司共投資萬元。投資后甲方占該公司%的股份,乙方占該公司%的股份。經其他股東同意,甲方為該公司的正式股東。
2、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該公司、共擔該公司投資風險、共負盈虧,投資過程中的盈虧,按投資股份分攤。
3、根據公司的股東協議和章程,甲方獲該公司的分紅或所得各項利益,甲方須依照股份額及時與乙方分配。
4、甲方應將該公司的經營,財務,資金運作狀況告知乙方。
4、股權轉讓,需甲乙雙方同意,不可單方面轉讓股權,如果單方面轉讓,接收方接受股權無效。因股權轉讓所獲收益,也按股份份額分配。
6、本協議一式三份,投資公司備存一份,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同意受其約束。違約者承擔違約法律責任。如果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經營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只接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書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簽訂。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 _________________
新設立首次的股東會決議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轉讓及轉讓方式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二、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其按本協議第一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形式的質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權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確認其向乙方轉讓公司?%的股權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同意,公司其他股東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4)甲方保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三、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四、變更登記
2、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六、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公司、公證處各執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出讓方(甲方):(蓋章)
年?月?日
受讓方(乙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