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場作業安全合同(精選3篇)
同場作業安全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項目期限
施工期限: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全部竣工
三、協議內容
為了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中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經各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各方遵照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具體條款如下:
1、協議各方(以下簡稱各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各方都必須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人員。各方施工現場應明確工作現場總負責人和安全員,如果同時有幾處工作,每處指定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負責現場安全監護工作。
3、各方負責協調施工作業時的工程調度,必須服從項目部管理部門的工作安排。
4、各方指定專人負責相互聯系、協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施工調度等。未經對方許可,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當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范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5、各方負責組織各自施工工序時,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各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必要時必須設專人進行監護管理。
6、各方嚴禁隨意拆除對方設置的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桿、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拆除時,以書面形式征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施工完畢后立即恢復原狀,并經原搭設單位驗收;如不能在一個作業班內施工完畢,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嚴禁亂動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機具及安全設施。
7、各方必須保持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暢通;有危險的出入口處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項目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運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范圍,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或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后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8、各方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或吊箱吊運,并派人現場監護,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及禁止他人逗留。
9、各方進行大型交叉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安全措施,經項目批準并進行交底后才允許施工。
10、各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沖突時必須報項目現場負責人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斗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后果由肇事方承擔,并且項目部將處以重罰。
11、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12、各方對各自的施工區域進行治安保衛工作。不得隨意動用對方的待安裝設備、施工機具、材料等,各方在施工時要做好各方的成品保護工作。
13、各方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現場排水措施,并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墻、滾石溝等)。
14、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用電時,應使用各自的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5、簽約各方按該協議執行,對違反協議或給對方造成損失者按相關制度、紀要執行,以上未盡事宜由項目部與各方協調解決。
16、由一方作業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作業不當方承擔。
17、該協議各方簽字后開始執行至退場后自動終止。
甲方負責人(加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加蓋章):
協議簽字日期: 協議簽字日期:
同場作業安全合同 篇2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本工程為深圳市天然氣輸配系統工程(東段工程)深井陽極施工,需打3眼深井,每眼約50 米左右深井。現委托乙方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保量的建成,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深圳市天然氣輸配系統工程(東段工程)深井陽極施工工程。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鉆孔、井管安裝,投礫、封孔、固井、泵體安裝、抽水、水量、水溫檢測。
5、 工程標準:
(1) 根據周邊地質資料,預計水井深度 左右,實際成井深度由乙方根據施中的地質情況而定。
(2) 所用井管材料為: 。
(3) 出水量: 噸/小時,水溫 。
(4) 水質標準:符合生活飲用水標準。(近似周邊水井水質)
(5) 止水方法:粘土球封閉。
(6) 濾料:采用優質石英砂,要求符合成井填礫要求。
(7) 水泵型號為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開工日期前,為乙方提供200平方米無安全隱患的施工場地。地表無房屋、林木、空中無高壓電、通訊電纜、地下無暗溝等施工障礙。
2、保證至施工場地的公路暢通,使乙方在施工期間能正常運送機具和工程材料。
3、免費提供施工所用電、水、泥漿的排放。
4、負責現場井位的確定。
5、協助乙方做好施工場地的物資保管和安全保衛工作。
6、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工程價款和有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要求提出鑿井工程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2、 保證按合同技術要求的條款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的監督。
3、 自備鑿井工具為甲方施工,機具運輸費用自理。
4、 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 于竣工前向甲方提供成井的實際井深、井體結構、取水層位以及止水工藝等資料。
6、 按時開工,按時竣工并交付甲方驗收。
第五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竣工后,甲方必須在兩日內組織驗收。如不驗收并使用的,此井視為合格井。
2、 驗收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5項的約定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 工程價款:深井施工單價為 元/米。
2、 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簽訂施工機械和人員進場后支付工程總造價的60%工程款;成井出水交驗時結清所有工程款。
3、 如因甲方取水手續或人為原因,使工程中途不能施工,甲方補助乙方 元。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個別條款確需變更的,雙方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 乙方:
同場作業安全合同 篇3
1.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
4.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
5.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
6.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部門報告。
7.審核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資格。
8.審查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單位應提供安全設施的產地、廠址以及出場合格證書。
9.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協助業主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監理單位:____________
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