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落實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2、甲方的責任
(1)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并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下達整改通知單,進行安全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和項目級安全教育。每年負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工作。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時,負責對分包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權拒絕使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5) 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重要分項或重點部位的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 負責編制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 負責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
(8) 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 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0) 對分包隊伍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11) 有讓分包隊伍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權利。
(12) 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有要求分包隊伍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13) 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14) 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3、乙方的責任
(1) 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率不超過1.5‰。
(2)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到人。
(3) 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隊伍中最先進場和最后退場的人員。
(4) 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全體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全體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情況臺帳、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5) 按要求給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表,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對高處作業地點搭設合格可靠的操作層并對高處作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帶,給每個施工人員配備上正式編號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7)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8)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強制性標準、操作規程和項目規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未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進行季節變換的安全教育,及時進行變換工作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視“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期間的安全教育。
(9) 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練。
(10) 足額使用本單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費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安全防護。
(11) 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認真貫徹落實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
(12) 搭拆大型設備、腳手架和吊籃必須安排有專業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搭拆前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中劃定安全防護半徑、進行周邊防護、安排專人監護。
(13) 對自帶的施工機械按規定要求的時間進行保養和維修。對甲方提供的設備有要求按規定保養和維修的權利。
(14) 發生交叉作業時,在施工前,要與有交叉作業的其他隊伍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規定雙方施工的順序和保護措施并監督人員。
(15) 在施工現場需動火作業時,要到甲方開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置滅火器、安排看火人員。
(16) 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每天組織班組人員活動,活動要有針對性,要有活動記錄,并將班前講話錄每周一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內布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區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生活區管理制度,宿舍必須保持完好且干凈整潔,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亂接電、使用違禁電器等現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內搭設倉庫。乙方倉庫內必須干凈整潔,易燃易爆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不得有住人現象
(19) 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做好飯菜留樣;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負責新入場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對新工人進行提醒,告之應當注意的事項,時間不少于半年。
(21) 每天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垃圾必須傾倒到指定地點。材料必須碼放整齊并符合標準。
(22) 乙方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胸卡。
(23) 甲方對乙方進行罰款時,乙方必須按時將罰款上交甲方,否則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內雙倍扣除。
(24) 以上條款如乙方有違背,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事故處理
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科院令第75號)和《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充第3號)的規定進行辦理。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 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 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 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 甲方書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2. 其他事宜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實際實施。甲方有權利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進行勸說、阻止、整改、處罰。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否則出現事故乙方負全面責任。
3. 杜絕出現乙方因不服從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對甲方的人身傷害。一旦出現,嚴肅處理(一切責任乙方負責)。
4. 乙方應該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5. 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按甲方安全環境部的要求將所須資料交齊后方可進場。
6. 乙方必須在每月23日將工人的考勤表、工資表(簽字、蓋章)報甲方安全環境部。
7. 乙方進行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環境部辦理胸卡,無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8. 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必須向甲方安全環境部提供清單,待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場。
9. 現場吸煙罰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人;不系帽帶罰款50元/人;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當或距明火小于10米,罰款500元/次;亂扔垃圾或機具擺放混亂,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罰款200元/次;著裝不整齊、赤腳、穿拖鞋、赤背等罰款50元/次。現場獎罰制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于乙方失誤而造成的輕傷事故(一人罰款50000元)、重傷事故(一人罰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罰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獎罰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
2. 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 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稱: 加固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落實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2、甲方的責任
(1)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并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下達整改通知單,進行安全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和項目級安全教育。每年負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工作。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時,負責對分包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權拒絕使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5) 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重要分項或重點部位的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 負責編制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 負責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
(8) 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 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0) 對分包隊伍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11) 有讓分包隊伍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權利。
(12) 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有要求分包隊伍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13) 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14) 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3、乙方的責任
(1) 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率不超過1.5‰。
(2)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到人。
(3) 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隊伍中最先進場和最后退場的人員。
(4) 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全體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全體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情況臺帳、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5) 按要求給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表,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對高處作業地點搭設合格可靠的操作層并對高處作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帶,給每個施工人員配備上正式編號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7)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8)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強制性標準、操作規程和項目規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未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進行季節變換的安全教育,及時進行變換工作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視“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期間的安全教育。
(9) 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練。
(10) 足額使用本單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費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安全防護。
(11) 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認真貫徹落實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
(12) 搭拆大型設備、腳手架和吊籃必須安排有專業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搭拆前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中劃定安全防護半徑、進行周邊防護、安排專人監護。
(13) 對自帶的施工機械按規定要求的時間進行保養和維修。對甲方提供的設備有要求按規定保養和維修的權利。
(14) 發生交叉作業時,在施工前,要與有交叉作業的其他隊伍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規定雙方施工的順序和保護措施并監督人員。
(15) 在施工現場需動火作業時,要到甲方開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置滅火器、安排看火人員。
(16) 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每天組織班組人員活動,活動要有針對性,要有活動記錄,并將班前講話錄每周一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內布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區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生活區管理制度,宿舍必須保持完好且干凈整潔,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亂接電、使用違禁電器等現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內搭設倉庫。乙方倉庫內必須干凈整潔,易燃易爆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不得有住人現象
(19) 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做好飯菜留樣;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負責新入場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對新工人進行提醒,告之應當注意的事項,時間不少于半年。
(21) 每天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垃圾必須傾倒到指定地點。材料必須碼放整齊并符合標準。
(22) 乙方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胸卡。
(23) 甲方對乙方進行罰款時,乙方必須按時將罰款上交甲方,否則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內雙倍扣除。
(24) 以上條款如乙方有違背,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事故處理
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科院令第75號)和《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充第3號)的規定進行辦理。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 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 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 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 甲方書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2. 其他事宜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實際實施。甲方有權利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進行勸說、阻止、整改、處罰。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否則出現事故乙方負全面責任。
3. 杜絕出現乙方因不服從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對甲方的人身傷害。一旦出現,嚴肅處理(一切責任乙方負責)。
4. 乙方應該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5. 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按甲方安全環境部的要求將所須資料交齊后方可進場。
6. 乙方必須在每月23日將工人的考勤表、工資表(簽字、蓋章)報甲方安全環境部。
7. 乙方進行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環境部辦理胸卡,無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8. 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必須向甲方安全環境部提供清單,待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場。
9. 現場吸煙罰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人;不系帽帶罰款50元/人;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當或距明火小于10米,罰款500元/次;亂扔垃圾或機具擺放混亂,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罰款200元/次;著裝不整齊、赤腳、穿拖鞋、赤背等罰款50元/次。現場獎罰制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于乙方失誤而造成的輕傷事故(一人罰款50000元)、重傷事故(一人罰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罰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獎罰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
2. 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 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書 篇3
教師安全協議書范本一
為了加強安全防范、杜絕隱患、落實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落實每位教師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了事的失職行為的發生。按照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本著分級管理,明確責任的原則,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責任檢查、維護學校教學設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每學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并按計劃實施。
3、學校要積極動員學生家長給學生購買學生平安險。
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記錄,保證施工人員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市場和公司監管。
二、教師責任
1、上課鈴聲一響,任課教師必須馬上進入教室,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教師不得中途擅自離開課堂。
2、重視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課間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制止、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學生上課時,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開課堂。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課、放學。
3、體育教師在上課時,要組織好學生,在學習中要做好示范動作,并有保護措施。
4、實驗教師在上實驗課時,要組織好學生,提前向學生講清注意事項和實驗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實驗藥品及器材。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5、教師是課堂安全的直接責任人,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任課教師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班主任,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就醫工作。班主任應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重大事故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生活老師對每個小朋友的性格、生活特點要了如指掌,及時和班主任、家長溝通。每晚要不定時的進行查看,幫助小朋友蓋被子,防止小朋友晚上掉床事故發生。
6、如有學生無故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其家長取得聯系,追查缺課原因。科任教師每節上課時,應清點該班學生人數。對缺席的學生應逐一核實,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系,進行核實。
7、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學生學習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8、班主任要組織好每天的放學工作并在門房簽字。放學后,教師若滯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節假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
9、上午上最后一節課和上晚課的教師要組織、帶領學生進餐、就寢。學生就寢后,和保育員辦完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
10、不準私下允許非寄宿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寄宿生晚課。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
12、除上述內容外,教師必須同時遵守執行學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如向前小學教師值日管理制度)。
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13、對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要依據相關規定或法律追究其責任。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向前小學校長(簽字):__________
不準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要保證教學過程的安全性。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要結合學科特點,實時進行安全教育。
20年月日
責任教師(簽字):__________
20年___月___日
教師安全協議書范本二
為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細節,我校特制定本協議內容如下:
1、任課教師上課期間為班級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嚴格遵守教學時間,課前做到候課制,課中做到守崗制,課尾做到守時制。
2、每節上課時任課教師要了解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特別是在教室外上課的,教師每節課都要認真清點人數,對無故缺勤的學生要及時了解缺勤原因,及時查找,若有異常,應與班主任及時取得聯系,以便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上課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課堂,要全程監護學生學習、作業(特別是體育課、課外活動課、實驗課存在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應該集中精力認真負責)。教師有權拒絕來訪者,教師不能處理與課堂無關的事。要按時到崗維護好課堂秩序,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4、任課教師要嚴格按教務處的課務分工安全上好每一節課,任課教師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調課的(以教務處的記載為準),視受課者為直接責任人。未經教務處同意,任課教師私下互相調課的,學校仍視當班者為直接責任人,實際當班者為間接責任人。
5、戶外課教學,不允許教師、學生離開學生群體,在一切活動之前必須明確具體地提出安全要求,并在教師指導、監控下進行活動。
6、對學生的批評教育方式要得體,在任何情況下,任課教師都不得有諷刺、挖苦、辱罵、毆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人格、把學生趕出班級等行為。對表現異常或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善于疏導和安撫。課上發生的事故,應由任課教師自行處理,不得推給班主任處理(可以請班主任幫助協調處理)。
7、教師不得讓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或體質虛弱的學生參加劇烈體育、勞動技能活動,在體育、勞動技能活動中要時刻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
8、體育教師及其他課外活動課教師,上下課前要認真清點人數,分組要確立各組責任人。嚴格檢查體育鍛煉場地、器械等設施安全情況。學生要在體育教師的指導監督下使用體育器械。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不得隨意外借。
9、科學實驗教師在教授實驗課時,涉及到電、毒、腐蝕、可能爆炸等教學內容方面,教師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指導與防范。
10、課余時間,教師不得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謀私利。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參觀,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進行,不得私自組織學生郊游等各種活動。
11、教師發現學生有違紀違規或做不安全的游戲、活動時,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有人教唆、肋迫、引透未成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
12、教師要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有發現閑雜人員進入校園,要留心盤問,并動員其離開校園。要認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
13、教師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游戲、登錄非法網站等。
14、教師要根據學科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15、教師要注意觀察校園內相關教學、生活場所內的各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后要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匯報。
16、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時,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和報告教務處。
17、發現學生受到社會不法侵害時,要及時采取報警等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18、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并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采取相應救治措施,不得推遲、拖延。
19、保持全天候手機、電話通訊暢通;遇到特殊情況或接到緊急通知,應第一時間趕到指定地點待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參與事情的靈活處理。
20、任課教師對其使用的教學設備、器材、用具等做到經常檢查,保證安全使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1、在各種公益勞動中,不參與有毒、有害、有損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22、教學用電任課教師要嚴格控制,指導學生安全使用。信息技術課任課教師要嚴格管理,不定期檢查線路安全、電腦安全等,防止發生意外。
23、科任教師離開教室時做好窗戶關閉工作。
24、課任教師因違反工作規程要求而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受到學校的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進行經濟賠償;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將由法律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教師(簽字):
學校(蓋章):
xx小學
20xx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