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物業管理合同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 代表(簽名):_____
時間: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