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精選3篇)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合同的內部控制,避免或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企業在建立并實施合同內部控制制度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風險控制,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一)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合同應當實行分級和歸口管理;
(二)合同談判應當保證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合同雙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應當審查,合同起草應當規范;
(三)合同審核應當建立不同部門會同審核制度,財會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
(四)合同訂立程序應當合法合規,合同專用章應當及時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訂立形式應當規范;
(五)合同履行應有監控,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違約與糾紛審批程序和處理流程應有明確規定。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審批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
不相容崗位(或職責)應包括:
(一)合同的談判與審批;
(二)合同的審批與執行。
第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授權委托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應當由董事長(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董事長)簽章或者授權委托他人代理簽章。
授權代理簽章的,企業董事長應當簽署授權。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代理人應當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不得轉委托。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經濟業務性質、組織機構設置和管理層級安排,建立合同分級管理制度。
屬于上一級合同管理單位權限的合同,下一級單位不得簽訂。
如下一級單位認為確有需要簽訂超越權限的合同,應當提出申請,經上級合同管理單位批準后,依授權或委托簽訂。
第七條 企業應當實行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及下級合同管理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 行規范。
歸口管理部門一般應當設立法律事務崗位,由具有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編制控制
第八條 企業應當明確合同簽訂范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業務(如單價或總價在一定限額以上),應當簽訂合同。
第九條 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合同正式訂立前的談判、資格審查與草擬等流程,確保合同的簽訂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和企業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舞弊、欺詐等風險。
第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合同內容對標的物的生產商、價格及變化趨勢、質量、供貨期和市場分布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論證,掌握市場情況,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加強對合同談判的管理,確保雙方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指定法律、技術、財會、審計等專業人員參加談判,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家參與。
對于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應當予以記錄。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對擬簽約對象的民事主體資格、注冊資本、資金運營、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市場信譽、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對合同的履約能力和獨立承擔的能力,并查證對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草擬合同。
合同原則上由承辦部門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業法律顧問或聘請外部專家起草。
如由對方起草合同,企業應當認真審查并提出意見。
國家或行業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業可以優先選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加以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審核控制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會同審核制度。
合同承辦部門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當將合同草案送有關部門會同審核。
第十五條 企業財會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收付、資產轉移等與財務會計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審核,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經濟性:符合企業的經濟活動范疇;
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資信可靠,資金充裕;
具有在額定權限內訂立合同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三)嚴密性: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
計算方式正確;
財務等有關附件齊備。
(四)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
資金使用合法;
結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條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資產的來源和使用程序進行抽查審核,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二)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三)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資金結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第十七條 企業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整體進行審核,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一)合法性:包括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主體合法是指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內容合法是指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政策,無顯失公平的內容。
(二)嚴密性:條款齊備、完整;
文字表述準確;
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手續完備;
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三)可行性: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相關合同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全。
第十八條 合同審核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核后,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由審核人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簽字。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性語言。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退改重審制度。
對審核中發現的重大錯誤、遺漏和不妥之處,審核部門應當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
合同承辦人修改之后,應當重新提交審核。
第五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二十條 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編號并報企業董事長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同時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專用章專人保管和收回制度。
印章管理部門(或崗位)不得對未經編號或缺少合同審核、報簽文件以及代簽而缺少授權委托書的合同用印。
合同用印后,應當及時收回合同專用章并妥善保管。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2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 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__年__月__日起至自__年__月__止。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 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3
甲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生效,于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3)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
5.其他:__________。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從事___工作,該崗位工作任務與職責如下:
該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崗位按照下列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第八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崗位的薪酬制度雙方約定為:
第十條雙方約定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元/天,事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病假扣除標準為___元/天,曠工扣除標準為元/天。
第十一條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甲方按月將工資打到乙方帳戶上,乙方在指定銀行領取。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隨意、無故克扣乙方工資;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資:(1)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2)甲方代扣代繳的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甲方可從乙方本人的工資中扣除;(5)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六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八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確認,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可以就工資、崗位、工作內容等事項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未經與對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合同約定事項進行單方變更。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雙方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其他相關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__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_________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除甲方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下列行為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的行為,乙方具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予補償:
1、連續曠工______日或_____年累計曠工_____日以上;
2、對別人惡語中傷、辱罵,造謠生事,詆毀公司或他人的名譽、信用的;
3、對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嚇、脅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撥是非,教唆、煽動他人怠工或者罷工,參與打架斗毆的;
5、私自接受業主和客戶饋贈的;
6、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的;
7、盜竊公私財物的;
8、連續兩次在群眾測評被排在后三位或被公司處理兩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會不良力量解決公司內部問題的;
10、蓄意違抗公司或主管領導的合理安排或調遣,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條乙方因工作失職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三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試用期滿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作為代通知金。
第三十條具有《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情形的,合同終止。
第九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觀過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本合同被確認為無效;
(2)本合同訂立時,其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實,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使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觀過錯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
(5)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
(6)乙方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規定而造成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
第三十二條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時,應該按照甲方的規定辦理好工作、辦公用品、財務和其他交接手續,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約定的款項后支付乙方的剩余的工資。甲方應在法律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時間內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和辦理各種關系轉移。
第十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五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規章制度作為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
第四十二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家庭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