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裝修合同
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提供勞務的情形下適用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元、稅金_____、其他費用_____元。
第十五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當按時送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乙方應在驗收后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經乙方驗收后發生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六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應用于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短缺或被更換的,乙方應按短缺材料和設備的價款或材料和設備被更換前后差價的10倍賠償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條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簽訂后,開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驗收后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第十八條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第十九條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后,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第二十條 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有權留取相當于工程總價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六章 結算
第二十一條 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后對價款有異議的,可以要求不超過七日的核價期,核價期內,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付款,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的,核價期至取得評估報告之日屆滿。
甲方委托第三方評估價格的,以《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約定的價格作為計算總價款的依據,按照評估結果結算總價款,乙方應當同意。
第七章 工程進度
第二十二條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為_____天。每日施工時間為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_____時_____分至_____時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時間內,乙方未施工的,不論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誤工期1日處理。不滿1日的按1日處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指派_____為工程駐工地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據要求組織施工,協調、處理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對其指派的駐工地代表的行為均予認可。
乙方更換駐工地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換通知前,乙方對原駐工地代表的行為應當認可。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自行施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條 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術規程》、 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以及國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和雙方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