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調查項目合同(精選3篇)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 篇1
委托方(全稱):
受托方(全稱):
委托方通過____方式(委托/招標/競爭性談判),確定受托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并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開展此項目工作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項目概況
1.1.1項目名稱:
1.1.2項目編碼:
1.1.3項目所屬:
1.1.4立項批準文號:
1.1.5資金來源:
1.2項目目標、任務:
(項目目標、任務概述)
1.3標準和規范
項目的技術指標、質量要求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中國地質調查局規范,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規范: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期限內,應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計算,按工作手段分列總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預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條 項目周期
2.1工作時間: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階段時間:
2.2.1受托方提交設計審查申請時間不遲于:
⑴總體設計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設計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設計____________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設計后15天內完成設計審查。
2.2.2受托方提交野外驗收申請時間(如果有)不遲于 年 月。
2.2.3受托方提交成果報告評審申請時間不遲于:____年 月。
2.2.4受托方提交資料匯交地點______ 和時間不遲于:______年 月。
2.3有關工作期限可以順延情形
2.3.1合同簽訂后,委托方未及時支付第一筆項目經費,超過約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個月的,項目周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按支付影響時間順延;如果經費支付延遲對項目進展造成重大影響的,可另行協商項目周期和各工作階段時間。
2.3.2委托方對受托方提出的項目重大變更書面提議,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未在15日內做出明確書面答復,且影響受托方按時履行本合同的,每超過30天按月計算順延時間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于臺風、水災、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確依據的,由委托方認可可以順延。
2.4.4.項目負責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職責的,造成項目工作中斷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請延期履行。
2.4.5合同當事人規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中國地質調查局關于地質調查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項目的論證評估、任務下達、設計編制與審查、項目實施與監督檢查、野外驗收、項目成果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評審與驗收、資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項工作的責任與義務。
3.1委托方責任和義務
3.1.1及時支付項目經費;
3.1.2負責監督檢查受托方項目管理工作;
3.1.3負責監督受托方工作質量和經費使用;
3.1.4根據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請,組織論證本項目是否續作或結束。
3.1.5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野外驗收;
3.1.6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成果驗收和績效評價報告的驗收;
3.1.7 自行選擇委托在行業排名全國前200位或在本省(區、市)綜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1.8辦理項目資料接受;
3.1.9根據受托方申請,組織本項目的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審查與驗收;
3.1.10根據受托方申請,及時按程序答復有關合同履行變更事項;
3.1.11根據受托方申請,辦理項目終止結算手續
3.2受托方責任和義務
3.2.1按照合同標的約定,全面完成項目工作目標、足額各項工作手段的實物工作量;
3.2.2負責本項目組織實施和條件保障。其中受托方應具備的必要保障條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設備
⑵______________ 測試,應達到______________ 條件
⑶
3.2.3負責本項目技術、質量及其經費管理;為履行本合同,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3.2.4及時向委托方報送項目實施進展工作報告、技術、經費、統計報告和專報,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承辦人在合同履行期間,項目有重大進展、重大變動,包括但不限于發現重要礦產地、重要異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應及時向委托方報送專報;
3.2.5負責編報項目設計方案、最終成果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
3.2.6項目經費應保證用于本項目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委托方要求,嚴格執行項目預算,按照規定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對項目單獨核算,編制項目經費年度決算;
3.2.7 項目完成時應及時編制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并配合中介審計機構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列入項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 匯交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并保管好項目原始資料、實物資料;
3.2.9負責編報項目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3.2.10接受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或委托的機構)的質量、經費檢查,并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2.11合同履行期間,應當遵守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保證項目人員和設備安全,并為開展項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勞動防護設施和保護用品,為野外作業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價款撥付和結算
4.1項目總價款(如果能確定)為人民幣(大寫)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計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費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萬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萬元
4.2本項目資金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按照《財政部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管理辦法》,在項目工作周期內,根據項目實施和成果評估情況,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經費。
4.3______ 年項目經費____萬元,在收到財政撥款后將按下列時間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九條之約定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的5日內,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第一期項目經費;
⑵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撥付申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請后10日內進行確認并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__________ ;
⑶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撥付申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請后10日內進行確認并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 (¥________萬元),此款為__________ ;
⑷在經雙方確認最終結算后10日內,由委托方向受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 (¥________元)。
4.4項目經費一般不得變更。但出現本合同第五條變更條款,第六條終止和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以及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條款且變更價款的除外。
第五條 變更
5.1除另有約定,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以下情形,應按本條約定協商變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合同履行困難,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需縮短項目周期;
⑶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結果變更項目周期、調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據前期工作進展需變更設計。
⑹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規定的變更情形外合同當事人均可以提出變更,提出變更一方,應及時提出變更要求,收到變更要求一方,應在收到變更要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在5.1(2)規定的變更情形發生后,委托方應及時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項提出明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的處理要求、處理費用,并按第七條補償受托方損失。
5.3因變更引起項目周期變化的,合同當事人均可要求調整主要工作階段時間。但因當事人未按5.2款的約定時間做出答復的除外。
5.4項目經費增加和減少:
5.4.1委托方提出變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調減其他實質性工作的,應追加項目經費。
增加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5.4.2受托方提出變更,如果減少了工作量及其經費,在征得委托方認可后,可按等額經費相應增加其他地質工作;如無必要增加其他地質工作,應減少項目經費。
減少經費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第六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隨之終止,合同當事人不再追索對方違約責任,項目進入結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由受托方書面提出申請,委托方認可;
⑵根據前期工作結果評估,合同已無履行必要,或繼續履行合同會給國家造成更大損失的,合同當事人均可提出終止;
⑶委托方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縮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委托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委托方違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發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受托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違約責任。委托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受托方增加的費用和延誤工期帶來的損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約定期限、或未足額支付合同價款;
⑵委托方違反第5.1款第(3)項約定,自行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答復期限造成暫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違約責任;
⑸委托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⑹委托方因項目資金未落實,造成受托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國家計劃或主管部門重大政策調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7.2 受托方違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受托方違約。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單獨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委托方帶來的損失,如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受托方應以自有資金補償。
⑴受托方擠占、截留、挪用子項目經費的;
⑵受托方偽造資料,弄虛作假,造成實質性影響的;
⑶受托方無故未完成工作計劃(申請野外驗收時間、申請成果報告評審時間、提交成果報告時間、匯交資料時間)且超過6個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項目成果報告或不匯交項目資料的;
⑸受托方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⑹因受托方原因導致工作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托方拒絕、或未能在約定期限對缺陷進行返工或補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經費、野外驗收、成果報告、匯交資料。
⑻本合同有關條款中已約定的應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約定。
⑼委托方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⑽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繼續完成項目,委托方有權另行選擇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繼續使用的行為不免除或減輕受托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受托方違約,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將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負面名單,拒絕受托方在5年內承擔或受托參加委托方項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八條 結算
8.1 發生終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當事人雙方在30日內,就最終結算進行協商,協商成功后,簽訂書面結算書;如協商不成,按第18.2款處理。
8.2受托方的經費補償計算
因第六條免責、第7.1款委托方違約,應計算受托方的經費補償,受托方的經費補償為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的支出,包括:組成撤銷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續事項處理支出。
如經費補償有依據能明確計量的,按實際計算;如經費補償無法確認的,合同當事人約定按下列方式處理:
⑴組成撤銷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
⑶后續事項處理補償: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⑷其他補償: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8.3委托方已付經費保全
一旦發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托方應保全項目經費。在完成項目結算后,受托方應在30天內將項目結余經費按撥款原資金渠道返還給委托方。
第九條 知識產權、保密
9.1知識產權
9.1.1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9.1.2地質調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中國地質調查局所有。受托方及項目組成員享有署名權,獲得獎勵權利,成果和資料再利用權利。
9.1.3合同當事人的人員公開發表與本項目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論文、著作等,應注明受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資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單位正常報送的有關報告除外。專著應提交中國地質圖書館,向社會提供利用。
9.1.4技術性應用類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地質調查科技支撐、數據與服務,其知識產權屬委托方,受托方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當事人都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規定,對屬于國家秘密的事項、資料、文件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責任。
9.2.2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將受托方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9.2.3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項目成果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其他約定:
⑴
⑵
⑶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如果有)
10.1為保證受托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工作量、標準和規范、項目周期等條款履行合同,合同約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10.2履約保證金用于受托方違約時,賠償委托方的損失,且,并不以此為限。
10.3委托方不得以履約保證金作為提高質量標準、縮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進度、減免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的條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無爭議后,應及時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違約責任。
10.4履約保證金,將由受托方以非地質調查專項資金,按合同價款(5-10%)計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經費通知10日內,向委托方約定的賬戶支付。
10.5如果受托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向委托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視同放棄履行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
11.1受托方指派并獲委托方認可的項目負責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職稱資格證書__________________ ,
發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項目負責人經受托方授權后代表受托方負責履行合同。該授權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11.2受托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提出申請,與委托方協商,協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書面同意方可變更。
第十二條 委托業務(如果有)
12.1受托方不得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委托給第三人,或將本項目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給第三人。
12.2受托方可以將難以承擔的輔助性專業技術業務或研究內容委托給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應資質的業務除外。
12.3受托方不得將技術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探、物探、巖礦測試,以任何形式委托給自然人。
12.4確定委托業務承擔單位時,應按照國家、中國地質調查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12.5委托下列工作,受托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鉆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驗(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托業務出包不能減輕或免除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受托方就委托業務向委托方承擔連帶責任。
12.7受托方不得自行變更委托業務,但受托方因需要變更委托業務承擔單位、或增加(減少)委托業務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必須先向委托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變更。
12.8本條所稱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條 項目質量、經費檢查和野外驗收
13.1中期質量、經費檢查及其費用分擔
13.1.1委托方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質量、經費檢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
13.1.2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1.3質量、經費檢查由委托方組織,應在檢查前7日書面通知受托方。
13.1.4質量、經費檢查中的組織人員、專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勞務費用等與檢查工作有關的費用,由委托方負責。
13.1.5對質量、經費檢查中發現需整改事項,由受托方進行整改,有關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13.2野外驗收及其費用(如果有)
13.3.1委托方按有關規定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實和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質量。
13.3.2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
13.3.3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1條第9款規定的時間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驗收書面申請
13.3.4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驗收書面申請15日內進行書面答復,確定驗收時間,組織驗收時間不得超過收到書面申請的30日。
13.3.5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托方可以對驗收組人員組成提出異議,委托方應給予明確答復。
13.3.6受托方應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資料,為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擔與野外驗收有關的費用。
13.3.7驗收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委托方須向受托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野外驗收未通過的除外。
13.3.8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驗收,但不能解除或減少委托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3.3.9野外驗收意見明確需要補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應在收到野外驗收意見后的2個月內完成野外補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補充工作總結;因補做工作,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條有關工作期限和階段性時間規定。
13.3.10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關補充工作資料的15個工作日內,應明確答復是否可以并轉入最終成果報告編寫。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受托方可自行處理。
13.3.11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義務補充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十四條 成果驗收
14.1委托方按有關規定對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終成果進行驗收,包括本項目的報告評審、報告審查,績效評價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驗收。
14.2受托方按照中國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制度要求編制本項目最終成果報告,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總結報告。
14.3受托方在完成本條第14.2款規定工作,應在本合同第2.2款規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驗收申請。委托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申請的15日內,給受托方書面答復是否進行驗收。
14.4委托方向承辦人答復可以進行驗收后的15日內,應組織驗收。
14.5技術標準和規范,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14.6委托方認為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向受托方說明原因,受托方應在彌補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驗收申請。
14.7合同當事人可以就驗收地點、驗收時間進行協商,受托方可以對影響公正的驗收組組成人員提出異議。
14.8受托方應為成果驗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擔與成果驗收有關的費用。
14.9驗收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委托方必須向受托方發放驗收意見書,驗收未通過的除外。如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受托方可自行處理
14.10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單位組織本次驗收,但不能免除或減少委托方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14.11成果驗收意見明確需修改報告的,受托方應在收到成果驗收意見后的1個月內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報告,不影響且不順延本合同第2.2條資料匯交期限之規定。
14.12受托方按照評審意見,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后報委托方審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報告后,應在15日內向受托方發送審查意見書。
14.13按本合同第六條終止的,對已經完成部分工作任務可以形成成果報告的,可編寫報告或總結,執行本條之約定。
14.15本項目通過成果驗收后的30日內,應進行成果登記。
第十五條 資料匯交
15.1受托方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匯交資料。
15.2標準和規范按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15.3匯交資料經________________審查不合格的,應在______ 規定的期限內補充和整理相關資料,重新匯交資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托方承擔。
第十六條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⑴合同書;
⑵合同補充協議
⑶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⑷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⑸本合同規定引用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⑹項目總體設計、續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質量、經費檢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6.1.2下列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以最新簽署的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⑴新開項目評審意見
⑵續作項目考核意見
⑶項目工作任務、預算調整申請及批復意見
⑷野外驗收意見書(如果有)
⑸報告評審意見書
⑹資料匯交證明
⑺其他變更及其應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條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達成一致,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如果合同當事人未就爭議達成協議,當事人一方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訴訟。
16.3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6.4本合同中所稱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確認”字樣材料,均以紙質并經合同當事人一方簽字(蓋章)確認的文件為準,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傳真。所稱“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達、傳真日期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項目成果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按規定匯交完地質資料,辦理完項目結算手續,雙方責任與義務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 篇2
發包方: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20________年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1、為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并能共同守約執行。
2、雙方合作的基礎: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共同發展。
3、雙方合作的目標:長期合作,謀求產品的更大市場占有率。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______系列產品在_____區域內,授權乙方獨家代理銷售。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有權確立代理區域內的銷售方式。
2、有權在代理區域內進行各種促銷活動及廣告發布。
3、代理區域內的分銷、零售商戶及銷售、庫存狀況、客戶退貨及反饋,須每月定期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報告。
4、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政策及價格體系,不得在代理區域外或非價格體系內銷售。
5、自覺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及價格體系,不得有損害甲方知識產權及企業形象的作為并協助配合甲方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對侵犯甲方權益的行為進行報告及打擊。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6、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且任何往來款項需匯至甲方指定賬號.沒有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的款項,甲方則視為未收款。
7、乙方和甲方確定試銷關系以后銷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轉交給乙方負責后期的經銷,在此期間甲方不得重設分銷商,影響乙方的銷售。
三、代理、經銷數量、廣告支持
1、代理商、經銷商之銷售數量要求:各經銷商首次提貨量在必須在_____臺以上,乙方試銷期為_____個月,試銷期銷售額不能低于_____臺。
2、如確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動的支持,乙方需把相關的資料傳給甲方,經過甲方審核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廣告或推廣上的支持。
四、交貨與訂貨
1、交貨、訂貨:由乙方下定單至甲方經甲方確認交貨時間,乙方將全部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甲方按期將貨物發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
2、乙方每次訂貨量運輸費用有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本協議之營銷價格全部為不含稅之價格,如代理要求發票,則在代理價格上加收稅款。
五、售后服務
1、乙方應至少有一專職人員負責甲方產品的售后服務,并有能力進行簡單維修及判定客戶申訴、調換貨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諾由售出之日起______個月包換,______年內免費保修,所有保修服務按照保修單處理。
2、乙方在擔當甲方產品代理時,有銷售與甲方同一類型的產品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確定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銷售范圍,。并能嚴格執行甲方公司規定的價格體系,監督其他代理商串貨及不執行價格體系銷售的行為。
4、甲方在已確立獨家代理商區域內,不再確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場及產品材料價格變化而引致產品調價時,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妥善處理價格體系。
6、甲方保證乙方的權益,對代理商的違約行為:不按價格體系及總代理區域銷售等進行懲罰和制止。
7、甲乙雙方正常合作期間返修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如果乙方月銷售額低于______元,或由于乙方項目轉變造成雙方______個月未合作,協議自動失效,甲方將不再承擔維修及其他任何費用。
六、違約及終止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乙方違約,甲方將視情況,停止供貨,終止代理協議等措施,嚴重損害甲方企業利益及形象、破壞產權等行為,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予與處理。并追究經濟損失。
2、雙方中任一方終止代理協議,需提前______個月告知對方,并取得對方同意。有關終止代理協議善后工作,雙方商議解決。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解釋權在______方。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以______方所在地法律機關仲裁為準。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質調查項目合同 篇3
甲方(授權方):
乙方(代理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優勢互補的原則 ,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代理項目
1.1、甲方正式授予乙方X公司“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整體運作。
1.2、乙方代理的項目為承接的所有內容,具體建設內容見附表1.
二、甲乙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全力提供技術支持給乙方,保證項目最終的質量符合項目建設合同約定內容。如乙方需要,甲方可派出工作人員到市場予以技術支持。甲方人員只承擔自己的差旅費用(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項目明細后,來確定項目的'代理價以及市場的指導價。但項目的最終價格由乙方與項目方來確定。乙方在支
付給甲方項目代理款后,其余款項歸乙方所有。
2.3、在項目周期內,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4、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乙方支付的項目代理費用,甲方有權延遲、停止項目運作,所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的調研、推廣、建設、公關過程中產生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2.6、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公司的《技術保密協議》、《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款項。
2.7、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運作過程中,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對外形象以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2.8、本協議所簽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它方。
2.9、
三、項目合同簽署方式
3.1、方式一:乙方與項目方直接簽署項目合同,乙方負責項目款的約定和收取,甲方只負責收取項目代理協議中約定的項目代理款。
3.2、方式二:如項目方提出要求,乙方認可后,甲方與項目方直接簽署項目合同,乙方負責項目款的約定和收取,甲方按照約定,在收到項目款后,按代理協議約定扣除項目代理款后,返給乙方。
四、項目代理款的支付方式
4.1、如項目合同按照3.1中簽署,支付方式如下:
4.1.1、付款時間:
4.1.2、付款方式:乙方需將約定的款項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4.2、如項目合同按照3.2中簽署,支付方式如下:
4.2.1付款時間:按照項目合同中約定的時間由項目方直接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項目款3個工作日內,按甲、乙方簽署的《項目返款協議》返給乙方。
4.2.2、付款方式:項目方將項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將約定款直接打入乙方指定賬戶。
4.3、甲方開戶行:甲方 賬號:
乙方開戶行:
乙方 賬號:
五、簽署的相關協議
5.1、由于項目款無法在《項目代理協議》簽署之前獲知,所以,在項目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簽署《項目代理費用約定》。乙方按照《項目代理費用約定》付款給甲方。
5.2、如項目合同按照3.2中簽署,甲、乙方需簽署《項目返款協
議》。按照項目合同及《項目返款協議》,甲方返款給乙方。
5.3、上述《項目代理費用約定》、《項目返款協議》兩項協議,必須與本協議一起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6.1、協議期限: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項目完成,款項結清后終止。
6.2、本協議簽署地點:
七、協議的終止
7.1、乙方在代理項目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對外形象和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簽署的本協議。
7.2、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與乙方簽署的本協議。
八、協議糾紛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出現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九、協議文本及附件
9.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
印無效。
9.2、本協議附件包括:
9.2.1、附表1-甲方骨干院校建設項目內容
9.2.2、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9.2.3、乙方代理商承諾書。
9.2.4、《項目代理費用約定》。
9.2.5、如項目合同按照3.2中簽署,附件還包括《項目返款協議》。
甲 方:
代表人: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