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精選3篇)
企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種類: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為滿足生產需要向貸款銀行_________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為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用途,貸給借款方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
二、
此項借款,期限_________個月。由借款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應填制借據。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還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三、
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的利率計收;由借款方根據貸款方結息通知按期償還,不能按期償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四、
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_________%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五、
貸款到期時,借款方以_________資金償付或由貸款方在借款方_________賬戶中扣還。
六、
借款方保證按期向貸款方提送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資料。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生產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七、
借款方保證按季從_________中提取_________%補充自有流動資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規定執行,貸款方有權對應補未補自有資金部分所占用的貸款加息_________。
八、
借款方違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的貸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貸款。
九、
保證單位保證借款方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借方如無力償還,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的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十、
借款申請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和建設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三、
其它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合伙項目: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___年。從__年算起。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
企業住所: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范圍:___動植物保護、繁育、標本制作及科學研究,住宿、餐飲服務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 元。
(二)以 出資,為人民幣 元,占 %。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合同;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它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伙合同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人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散決定后十九日內由全體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伙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從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協議 篇3
第一條:宗旨
本協議旨在建立買賣雙方最基本的供貨信譽及供貨品質持續改進的基本原則 。
第二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自買賣雙方協議簽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持續改進
任何違背雙方協議的供貨或服務缺陷,買賣雙方均不予接受。雙方均有義務遵守零缺陷原則,并承諾執行、維護持續改進過程。
第四條 供貨價格
經雙方協商,本著“長期合作、共同發展、互相支持、誠信守約”的原則,就長期供貨價格達成以下事宜:
1、賣方承諾為買方提供的產品的價格原則是:
2、買方承諾在雙方建立長期供貨協議的前期下,協議約定貨物由賣方一家來供貨,但買方有權隨時對賣方的供貨開票價格進行抽查,以檢查協議價格的執行情況,若在檢查中發現開票價格超出協議價格5%之內,則買方直接在貨款中按兩倍超出份額扣除,并敦促買方盡快提出改進措施,連續三次出現類似情況,買方直接取消供貨資格;若實際供貨價格超出協議價格5%以上,一經證實則直接取消供貨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進入買方供貨體系;
第五條 質量檢驗
5.1產品
買賣雙方按照合同,就雙方約定的驗收事項達成協議。以及其它買方要求的、能證明其供貨符合協議要求或符合有關參考標準的文件證明材料。
5.2自我檢驗
1.賣方在發貨前應對供貨的品名、規格、數量等相關參數進行核實,保證達到技術協議的要求。
2.貨物運到買方后,賣方人員應同時到達買方現場,對貨物的規格、數量進行查驗,如發現貨物殘損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相符,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對不符合部分予以無償更換、補發短缺部分或征得買方同意后貶值貨價,并負擔由此發生的買方檢測費和利息等損失。
第六條 質量、服務保證與處罰
賣方應確保其產品符合雙方的合同及技術協議要求,供貨需按照雙方簽定的合同執行且絕不向買方銷售假貨、劣質商品、冒牌商品等;如果賣方違反上述條款,買方有權根據違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損害采取以下措施:
(1)給予警告,重新評估供應商的地位;
(2)終止雙方的合作,賣方承擔一切損失;
(3)若賣方未經買方確認而私自更改品牌或相關規格參數,一旦發現給予本批貨款2倍處罰;若賣方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給予本批貨款的3倍處罰!
(4)若賣方未能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持和定期服務,除按照服務差異情況,扣除其部分服務費用,必要時可取消其供貨資格。
第七條 驗收
7.1.預驗收
賣方應按照雙方簽定的合同和技術協議供貨。 如有任何偏離合同或協議之處,賣方應立即書面通知買方,并提交糾正預防措施。作為買方批準過程之一,必要時買方代表有權在裝運前到賣方處進行現場預驗收。
7.2.終驗收
貨物的最終驗收在買方的生產現場進行。
第八條 供貨結算方式
1、 對于設備類固定資產的采購,按照購置品種或購置數量具體商定付款方式,但預付款額度按照買方要求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30%;
2、 對于備件、工具、材料、三品等其它物資,按照正常業務40天內結算的方式進行開票結算,最長期限不超過90天,若買方可接受承兌支付,承兌支付控制在三個月期限以內( 可接受 / 不可接受 / 協商接受 );
第九條 保質期及索賠
9.1保質期
賣方對本合同所訂購貨物的質保期規定為在買方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二個月或按合同約定。
9.2索賠
在質保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買方將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要求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承擔到安裝現場全部費用。若賣方對索賠要求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通知書二周內回復,雙方將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成立。賣方換貨期限,應不遲于賣方收到買方索賠通知書10天內。如屬微小缺陷,在獲得賣方同意后可由買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買方在合同尾款中扣除。在質保期內,如設備發生大型故障(非人為因素損壞)或貨物出現嚴重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造成停產的一切損失;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