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煙草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商店煙草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煙草專賣局(分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煙草行業《關于加強煙草行業辦公計算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規定》(國煙辦綜〔 〕 號)、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乙方向甲方鄭重承諾:
一、不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 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和存儲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辦公計算機制作、復制、查閱、傳播和存儲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所禁止的信息內容,以及從事與日常辦公和業務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不將涉密計算機聯入非涉密網絡。
五、不在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不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涉密移動存儲設備。
六、不將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設備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確需攜帶外出的,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七、不外傳公司業務的各項數據。
八、不外傳公司員工資料。
九、不外傳其他公司經營管理信息(包括計算機、網絡相關信息)。
十、確需外傳的,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因違反以上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商店煙草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分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煙草行業《關于加強煙草行業辦公計算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規定》(國煙辦綜〔20__〕95號)、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乙方向甲方鄭重承諾:
一、不制作、復制、發布、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 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和存儲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辦公計算機制作、復制、查閱、傳播和存儲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所禁止的信息內容,以及從事與日常辦公和業務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不將涉密計算機聯入非涉密網絡。
五、不在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設備;不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聯接和使用涉密移動存儲設備。
六、不將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設備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確需攜帶外出的,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七、不外傳公司業務的各項數據。
八、不外傳公司員工資料。
九、不外傳其他公司經營管理信息(包括計算機、網絡相關信息)。
十、確需外傳的,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因違反以上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商店煙草信息安全保密協議書 篇3
用電安全協議書范本一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后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并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并粘貼于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并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采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采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范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后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并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__年12月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