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駕駛員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送貨駕駛員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為公司車輛駕駛員,根據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為加強車輛管理,明確責任,控制相關費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車輛的權屬及責任
本協議中車輛為甲方所有,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管理及保管,并有權隨時對車輛進行監督。乙方(駕駛員)為車輛在使用時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的駕駛及日常維護管理。
二、車輛的使用保管
1、車輛使用責任人負責車輛具體的駕駛、安全及日常維護。
2、車輛使用責任人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關規定。
3、車輛使用責任人對車輛的備品備件要愛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據綜合管理部的提醒,有義務對公司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或發現車輛有異常或里程數夠保養里程須建議綜合管理部進行車輛維修保養,確保車輛狀況完好。保養項目及維修費用必須在維修前電話告知綜合管理部進行審批。
4、每次在出車前,都要認真檢查車的各個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隱患。
5、在公車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后,無論責任在誰,責任人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寫出書面說明。
6、發生我方責任事故后,我方應主動協助對方、配合交管部門及保險公司解決問題,因私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所確定的免賠差額,由使用人承擔,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責任人共同承擔。
7、提倡勵行節約的原則,使用人在保證車輛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樹立節約的思想,提高車輛的使用率。
8、乙方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出現交通違章,如果因個人問題出現違章,由使用責任人自行承擔。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現違章由乘坐人自行解決。
9、嚴禁亂停亂放、酒后駕駛、嚴禁違章駕駛、超速駕駛,若出現責任事故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使用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10、未經公司批準,公司車輛不允許私自外借或借給無證人員使用,若違反規定出現各種問題均由使用責任人承擔。
11、責任人不得將公司車輛進行改裝,一旦發現,取消其駕車使用資格,公司收回車輛。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12、在車輛調配或移交時,原車輛使用人必須把隨車的資料及行駛證、油卡等證件全部上交到綜合管理部,經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手續,如有遺失,原車輛使用人負責全部賠償,新用車人員應當到綜合管理部辦理用車手續。接車人必須全面檢查車輛外貌是否無損,駕駛是否正常。
三、駕駛員用車注意事項及獎罰制度
1、出車前必須認真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嚴格按照既定路線行駛,并在隨車的《行駛路段登記表》上記錄清楚行駛地點、時間及公里數。未按要求登記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禁止公車私用,將車輛交予其他人員駕駛或交予無證人員駕駛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若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者須經總經理或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后,可將車輛資料及車輛交予指定人員。(備注:指定人員必須有簽署《駕駛員安全用車協議書》)
3、未經綜合管理部同意私自出車者,發現一次罰款駕駛者100元。
4、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駕駛室內嚴禁亂丟垃圾,亂放物品,必須隨時保持駕駛室內的衛生清潔,凡經檢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5、周末或節假日公司車輛必須停放在宿舍內,鑰匙統一交到綜合管理部保管,若因送貨、接人等原因需要用車者,須致電綜合管理部經理,待同意后方可使用車輛,否則按一次100元罰款處理。
6、車輛發生事故、故障或刮花、碰撞后,必須第一時間告知綜合管理部,若隱瞞不報被查出者,每次處以罰款100元。
7、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事宜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送貨駕駛員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車主)審核同意聘用乙方,(車主)牌照號新車輛駕駛員。
一、乙方(駕駛員)的權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時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甲方和租賃方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自簽定本協議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車輛安全押金元;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如一方在本協議期內無行車事故、車輛認為損耗等事故發生,在接觸協議的1月內,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交納的車輛安全押金。
2、薪金與補助。
A、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月薪金元。使用期滿后同意繼續留用的,月工資為出勤元/天,休息元/天。出勤達到天以上電話費補助元。
B、補助。試用期不含在本協議期限內。簽訂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訊費補助元。
C、請假在1周以上1個月以內,該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出勤天數)通訊補助不計發。
D、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甲方車輛實際營運情況給駕駛員發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資和補助中含有醫療、養老保險部分,甲方不再給乙方辦理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到勞動部門辦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該項費用。
F、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乙方工作職責:
1、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及租賃方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與租賃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
2、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
3、遵紀守法,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如因聯絡阻礙,導致未能及時出車,扣除當月電話費不貼。8小時外和雙休日、節假日也須服從租賃方調度安排按時出車。
4、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遵守單位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參加租賃方單位的打掃衛生和文明創建活動,協助做好租賃方單位其他有關工作。
5、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文明行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嚴禁利用車輛或將車輛擅自借給他人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6、乙方不得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行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乙方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胎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7、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本車輛,否則,在該事件內發生甲方車輛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同事交納車輛行駛證、養路費、交強險保險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船使用費、車輛保險卡等。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乙方應如數交回以上手續。
9、聘用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三、乙方安全行車責任
1、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租賃方提供的交通法規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學習活動,并積極參加、配合租賃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租賃方的管理。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甲方、租賃方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4、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器良好。
5、積極配合甲方和租賃方做好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6、聘用期內,乙方是該車輛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車輛如發生大小交通事故、發生行車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除像保險公司索賠外)均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
1、應積極地辦齊車輛的行駛證、保險證,并按期參加年檢。
2、按照租賃方管理體制部門的要求,配齊車輛營運設施設備。
3、甲方應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4、甲方應按期組織乙方(駕駛員)學習運管、交通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5、做好乙方(駕駛員)的管理。聘用前,甲方應對駕駛員的準駕資格、職業道德、服務態度和駕駛技能進行考核,若甲方(車主)需要更換駕駛員,需租賃方同意。
6、甲方要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若因乙方的原因違章受罰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乙方解釋清楚。
7、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甲方或租賃者有權解除合同。
五、聘用協議提前通知解除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A、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務、違反租賃方車輛有關管理制度等,經甲方認定不合格的;
B、租賃方與甲方撤并或縮減編制需要裁員;
C、駕駛員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D、甲方車輛因故決定停用或出售、報廢的;
E、訂立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大成協議的。
2.駕駛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A、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秘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B、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或請假超過一周達3次以上的。
C、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為謝租賃方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D、貪污、到其偶爾、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E、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F、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發現達3次的;或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使用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的;
G、非工作時間內擅自使用車輛,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的; H、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協議的執行和解除。
聘用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麥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協議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效力不變。
七、協議期限屆滿,聘用協議終止。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聘用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賃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復印件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送貨駕駛員安全協議書 篇3
小編為大家收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勞動合同范本,希望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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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