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32篇)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性物業 。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并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墻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8.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范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范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________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9.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0.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2.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3.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雇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_____。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衛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匯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到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帳戶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于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將RMB: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帳戶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若雙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系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系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并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_____委員會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系,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張拉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并做到高低用及系牢固。
2、 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倒鏈葫蘆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吊鉤、鏈條及輪軸是否有損傷,傳動部分是否靈活,鏈條自鎖裝置是否起作用,確認各部分情況良好后,方可繼續工作;用手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和,不得猛拉,不得在與鏈輪不同平面內進行拽動,以免造成跳鏈、卡環現象,如一人拉不動,應檢查原因,不宜幾人猛拉,以免發生事故,齒輪部分應經常加油潤滑,棘爪、棘輪和彈簧應經常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更換,防止制動失靈使重物自墜。
4、張拉前應檢查錨具、夾片等是否牢靠,張拉時兩端應有防護裝置,防止鋼絞線彈出傷人,張拉結束后立即進行灌漿。
5、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電源電壓,必須經過二級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有破皮,電動工具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銳利物體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發生觸電事故。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并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 張拉班組
01標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學校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小賣部管理,使學校食堂、小賣部達到衛生、安全、高質、微利的原則,保障師生生活正常進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條例及國務院《學生衛生工作條例》等,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協定如下管理條例。
學校食堂、小賣部承包人應嚴格執行落實,如有違反此協議內容,應自覺接受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應負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建立定點采購食品制,對米、面、油、調味品實行定點采購,并索取相關證據。違者罰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堅持自產自銷原則,嚴禁銷售校外無證食品,違者罰款100元。
3、不采購、不加工、不制作、不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三無”產品,違者每次罰款500至1000元。
4、違反《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經相關衛生部門裁定),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以1萬至2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肉類清理后應做到無血、無毛、無污,魚類處理后應做到無鰓、無鱗、無內臟,活禽宰殺后應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內臟,清洗干凈,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6、蔬菜類按“一檢二洗三泡四切”的順序操作,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枯葉,無老莖,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7、面食無焦糊、酸咸等現象,米飯軟硬適中,不夾生,無砂粒,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熱,肉類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否則每次處以50元罰款。
9、在食品制作中,要認真仔細,食品中不準帶入不該帶入的物品,比如頭發絲、草、蟲子等,否則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不準銷售經營范圍以外和規定不讓出售的食品,違者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
11、不準在規定時間、地點以外經營,違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二、衛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夾,不準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則每人次罰款10元。
2、炊事員上班時穿整潔的工作服,戴干凈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頭發裹進帽中,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
3、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不準隨地吐痰,不在工作間吸煙。男不留長發胡須,女不染指甲,不帶手外飾,不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違者每人次罰款5元。
4、每餐營業結束,調料要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干凈,并處理好剩菜,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5、炊具設備要保持整齊、清潔,工具、用具做到不銹不霉,加工臺面清潔,抹布干凈,一處不合要求處以10元罰款。
6、餐具衛生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檢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7、倉庫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糧食要隔墻離地放在糧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種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處不合格以10元罰款。
8、加工下來的廢棄物要及時打掃,并于開飯前清運。加工切配結束后,要把地面、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一處不合要求的.罰款10元。
9、殘渣剩飯嚴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則每次罰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爐灰要堆放到指定地點,違者罰款10元。
11、食堂對所轄的地面、墻壁、門窗、售飯臺、水池、玻璃、桌凳、碗櫥、門前等衛生區衛生負責,檢查一處不合格的每次罰50元。若上級參觀、檢查有不合格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傷害,責任自負,與學校無關。
2、不準酗酒鬧事,違者罰款200元。
3、食堂要愛護使用公物,人為損害的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公物,罰當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經校方同意,不準轉包、分包。擅自轉包的,校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令停業,且承包費不退;擅自分包的,視為違紀行為,處以承包費20%的罰款。
5、由于人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罰款200元,直到開業為止。
6、在衛生防疫、質量監督部門抽檢活動中,凡是不合衛生或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200元。
7、在學校的重大活動中(如期末考試等),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否則處以500元的罰款。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0**年*月**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本著安全、有效、滿足施工生產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本著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
一、施工升降機在進場作業前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后形成有效記錄,未經入場教育者不準上崗作業。施工升降機在安裝、拆除前,應和乙方共同對施工升降機機組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維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帶安全帽、安全帶。
二、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施工升降機司機進場后甲方必須檢查有效證件安排上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要服從項目部領導和安全部門的管理,不得違反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規章制度,不服從項目部和安全部門的管理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各機組機長除負責本機組安全操作外,還必須負責各機員日常生活用火、用電的安全。
四、升降機安裝后,應經天津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中心檢測合格,并出具有效檢測報告后并經過(出租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報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滿一年后,均應有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三個月應進行一次防墜落實驗。
六、施工升降機司機及安裝、頂升工人嚴禁酒后作業。
七、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至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八、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施工要求配備足夠司機,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得疲勞駕駛,必須嚴格八小時工作制,不得超時,如因疲勞駕駛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機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定期維修、檢查、保養、并作好記錄。
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對甲方下發的安全事故隱患整改,要實行三定原則,不折不扣的進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時間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作必須保證施工現場24小時的正常進行,隨叫隨到,不得擅自離崗、脫崗、睡崗或在崗位中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十二、如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員要負責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及時上報項目有關領導調查處理,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十三、乙方設備進場前必須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機械管理員報送設備出租、安拆單位資料,報送資料必須齊全、有效。老舊設備進場前乙方必須對設備進行一次大修、保養、刷漆,以保證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設備進場后乙方每月最少對設備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檢查,發現設備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填寫維修檢查記錄、定期檢查記錄報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規定每月對起重機械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的,甲方每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設備安裝完畢后20天之內必須辦理完設備檢測。乙方如如超出規定期限未辦理完設備檢測,甲方扣除乙方租賃費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對設備進行頂升、附臂時,應與乙方商定頂升、附臂具體日期,甲方須提前做好現場相關的工作協調安排,通知到受頂升、附臂影響的分包單位全力配合頂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因設備頂升、附臂、維修、操作人員服務質量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及安全狀況,每接到項目投訴一次,經甲方核實無誤后,罰款5000元,罰款從租賃費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發現無證上崗及持假證上崗者,對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罰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個施工現場安裝多臺施工升降機的,按每三臺升降機配備一名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負責對乙方施工升降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及司機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備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對乙方進行處罰。如乙方連續三個月仍未按要求配備駐場機械維修管理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將現場的施工升降機拆除退場,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機拆除后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拆裝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避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相關規定,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__]75號)與《北京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京建施[20__]368號)、《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地方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向拆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如基礎地質條件資料、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確保建筑物料提升機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2、審核物料提升機的備案證明或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等。
3、審核出租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并留蓋有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存檔。
4、審核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和拆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原件,并留蓋有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存檔。
5、審核拆裝單位編制的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規定辦理審核、審批相關手續。
6、編制物料提升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8、監督產權單位對物料提升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對物料提升機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物料提升機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物料提升機拆卸后,注銷使用登記。
10、未按上述1~9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2)建筑起重機械登記備案編號(復印件蓋法人單位公章);
(3)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4)檢驗檢測報告(現場安裝完畢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并出具);
(5)安裝使用說明書;
上述所需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至少提供兩份。
2、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確保物料提升機安全性能符合國家、行業規范及地方標準等的要求。
3、按有關規定對物料提升機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物料提升機的安全技術狀況完好,對物料提升機的檢查、維護、保養每月至少兩次,嚴禁夜間保養物料提升機。并填寫“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將“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記錄”交甲方備案。
4、物料提升機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未按上述1~4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6、因物料提升機設備問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
(1)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2)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裝和拆卸合同原件二份,并留甲方存檔;
(3)拆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原件與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經甲方核驗后,將復印件留甲方存檔;
(4)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5)安裝與拆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蓋法人單位公章);
(6)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確認單;
(7)施工機械檢查驗收表(物料提升機)表AQ—C9—10;
(8)物料提升機拆裝方案(經法人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與蓋法人單位公章);
上述所需蓋法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至少提供兩份。
2、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前,必須要簽訂三方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方可進場施工。
3、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或拆卸作業時的安全生產負責。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物料提升機及現場施工條件,保證安裝與拆卸時,不影響周邊建筑與設施及人員的安全。
5、對進入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6、物料提升機安裝與拆卸前,要填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送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
7、在從事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作業2個工作日前,將經甲方和監理單位審核合格的《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報送工程所在地區縣建委。
8、物料提升機安裝和拆卸作業前,必須對擬安裝和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委托單位與甲方聯系。
9、安裝和拆卸作業時,要設置警戒區,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拆裝工藝和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組織安裝、拆卸作業,并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并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11、安裝和拆卸作業時,要有專業技術人員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進行現場監督。
12、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要按照技術規范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物料提升機進行檢驗和調試,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安裝作業結束后物料提升機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要求。
13、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同委托單位共同聯系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14、物料提升機未經驗收合格不允許任何單位使用。
15、未按上述1~14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16、因物料提升機在裝拆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現行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與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三方簽字蓋章生效,并至物料提升機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蓋分公司章)
分公司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現場負責人(簽字)
丙方(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現場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五.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
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站(廠、庫)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
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后不得轉包給其他
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
過;
4、施工人員進廠(站、庫)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
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
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
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氣(壓縮空氣、天然氣)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廠(站、
庫)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氣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
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
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
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施工車輛進廠(站、庫)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于5km/h,出廠必須經門崗值班人員檢查,
出具經甲、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出廠(站、庫)物品放行單,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站庫、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
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
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發包單位:(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機械工件噴漆作業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噴漆場地、電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膩子等噴漆所需材料);以及噴漆勞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員隨甲方員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備;噴漆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給乙方承包費。
二、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派予的噴漆工作。
(1)乙方人員在甲方噴漆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護甲方設施,團結工友;節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費及丟失,及時清理現場,愛護環境不得超標排放。
(2)乙方負責乙方噴漆人員的管理、安技和勞保措施落實及安全培訓,確保乙方人員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病,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負責。
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衛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人員的各類社會保險等自理。
(4)乙方人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人為或失誤造成損壞應予賠償甲方損失。
三、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依《民法典》處理。
發包方:____制造有限公司責任人______
承包方:責任人______
年月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有限責任公司
二、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并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由于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后,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并將機械設備處于安全狀態。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斗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200元并清除施工現場。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安全標簽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該說明書(或安全標簽)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說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范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GB16163-1996)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后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簽,標簽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簽》(GB16804-1997)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于30Mpa、公稱容積不大于1000L、移動式可重復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志》(GB7144-1999)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20__]2250號附錄17-1)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并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于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說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并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系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甲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聯系方式: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現場安全負責人,其聯系方式: 。上述甲乙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全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2、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4、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5、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在乙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后,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3、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用電。
4、 如乙方提出相關要求,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并依照執行。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5、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6、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機械材料告知、報驗、驗收、取得使用登記牌等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
7、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8、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1、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2、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或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總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塔式起重機
設備統一編號
項目名稱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選擇起重機械型號、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與出租方協商確定合理安裝位置,組織簽定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群塔作業必須制定方案)及書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具備安裝、拆卸現場條件,做好場地與道路的暢通及電力電源設施的配備,起重機作業范圍內設施安全防護的搭設。
3、 提出起重機械使用計劃,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裝、頂升、錨固及拆除等準備工作。
4、 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塔機基礎施工。由出租方技術人員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整機安裝驗收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5、 對起重機械安裝質量監督檢查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機械自驗收合格30日內,在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標志掛在設備明顯處。
7、 提供司機的食住環境,保證機組人員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責任
1、 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租起重機械必須具備和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 根據總承包方提供的結構型式、安裝位置及地質情況與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機械定位勘察與位置確定并制定進場計劃,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簽定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書。
3、 做好機械設備安裝方案,提供基礎圖紙并技術指導基礎施工。總包方組織施工,出租方與安裝方驗收合格后才可安裝。如委托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安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同一臺設備的安裝,頂升和錨固必須由同一安裝企業來完成。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存檔,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4、 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投入使用前必須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機械性能、吊裝內容等進行書面安全使用說明,對吊裝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記錄,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
5、 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對吊索具磨損檢查與卡具正確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備機械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作業“十不吊”規定,做到優質服務,不得故意刁難工地,嚴禁違章作業,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7、 設備故障必須即時組織檢修與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操作證件交總包方存檔。
9、 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3
發包人:
承包人: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工程施工安全,確保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國家、行業有關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確保安全施工,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 工程安全工作管理協議。
一、專項安全生產費用
本工程合同價款中的2%為專項安全生產費用,本工程的專項安全生產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專項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按照財企[ ] 號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工程結算時承包人應提供相應金額的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實用憑證,承包人未能提供憑證的,發包人應扣回相應的安全生產費用。
二、安全風險抵壓金
承包人繳納給發包人工程款 3%~5%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 ,按照規定,扣減相應保證金,工程驗收合格后,退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本工程應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三、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承包人派駐本工程現場的項目經理是 證號:
承包人派駐本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人員是 證號:
四、發、承包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程、通知等。
2、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派遣項目經理等管理人員,組建安全生產(消防、應急、職業健康)管理組織機構,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召開周安全例會,組織周安全大檢查、安全隱患排查,進行安全考核,治理安全隱患和“三違”違章行為。
4、進入施工現場后發包人和承包人項目負責人具體簽訂實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考核標準》(含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劃分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區)。
5、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發現違章作業及時制止。
6、按照規定程序編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臨時用電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設專職安全員旁站監督。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按照預案進行演練。
7、按規定投入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費用使用臺賬。
8、作業機械、安全工器具、設備設施進場前檢查報驗,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使用。
9、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對動火條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逐條確認。
11、發生事故,要盡全力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12、由于一方責任發生事故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五、發包人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對承包人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其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開工前對承包人負責人和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發包人應組織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應及時向承包人傳達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
4、監督檢查承包人施工人員的作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承包人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監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履行職責。及時制止各類違章作業。對違章者則依據本單位獎懲規定進行處罰。
5、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
6、監督檢查分包單位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作。承包人應派遣有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實際不具備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的人員發包人有權提出更換要求。承包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在現場服務時間得不少于22個工作日且不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總包單位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7、為經承發包雙方檢查符合條件的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需要辦理工作票的工程辦理工作票雙簽發。
8、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9、不違規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六、承包人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本工程執行“先簽合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得轉包或者層層分包。不得和沒有合同關系的供應商(如氧氣乙炔供氣、氣瓶租賃、吊車租賃)發生關系,臨時用工按照規定應簽訂勞動合同。承包人要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承包人負責為本單位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并接受發包人監督檢查。
2、承包人應當具備有關政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安全施工許可證并應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承包人應提供連續三年無安全生產事故的證明,應有滿足工程安全需要的安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
3、項目經理應取得承包人的授權書,未取得授權書的無權履行項目經理職責。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由承包人委派并出具委派書。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提供與承包人相關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
4、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消防、應急、職業健康)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合同總價配備:①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5000萬元-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③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④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
承包人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省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防腐施工分包單位無論規模大小,都要設置專職安全員。
由于承包人未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承包人的專職安全監護人未按照規定履行安全監護責任的造成事故的,由承包人負責。
5、電工、焊接與熱切割、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涂裝作業、腳手架搭設等特殊工種作業應持證上崗,承包人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承包人負全責。電工、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防腐作業等有職業禁忌癥要求的工作人員,由承包人組織進行體檢。
辦理動火工作票、電氣工作票、熱機工作票、有限空間作業票、起重作業票的有特種作業的必須先驗證后辦票。未辦理工作票組織施工發生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6、承包人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的要求。防腐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公司安全操作規程。
承包人項目部應對本項目的從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人員花名冊及培訓合格成績報總包單位備查。
設備在施工現場的后續安裝制造人員(如噴淋管、除霧器廠家現場安裝)的安全教育培訓設備廠家應提供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明,并附培訓考核合格人員名單。
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報發包人備案。
7、承包人應遵守發包人現場項目部關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承包人項目部轉發的業主對整體項目的安全管理要求。承包人應當服從發包人的安全生產管理,承包人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8、倉庫、電纜存放點、防腐施工點、帶濾機房、配電室、就地箱、電子間、工程師站、CEMS室氨水儲罐等部位為重點防火部位,為每個部位配備不少于兩個有效滅火器。
氧氣、乙炔應存放在開放式或者半開放式的庫房內,乙炔庫房和氧氣庫房間距不得小于10米。可燃材料倉庫、堆場及其使用場地、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能小于15米,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米。防腐作業面要求工完料凈場地清,材料空桶交回倉庫統一臨時存放。
9、承包人應按照項目所在地省級建筑施工安全標準管理或者按照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浙建建〔20__〕54號要求并結合脫硫脫硝工程特點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0、按照規定程序編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臨時用電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設專職安全員旁站、監督。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按照預案進行演練。應由技術人員組織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等的培訓學習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簽字確認。
進入現場后承包人應編制安全施工方案編制計劃報發包人批準。
11、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季節性施工,應經安全評估并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項目施工前,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寫、審查、簽發應規范。
動火作業、交叉作業、大件(10噸以上)吊裝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帶電作業、高空攀爬作業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監護人不在崗應立即停止施工。
12、承包人應當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承包人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進場前應進行報驗,經驗收合格才能進場使用。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13、承包人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現場的臨時邊、溝、坑、孔洞圍欄或蓋板等由承包人負責。分部分項工程中間交接必須同時移交臨時安全設施孔洞蓋板、臨邊防護、警示標志、環境衛生,同時交施工場地及環境。工程建設時安全設備設施必須實現“三同時”,辦理中間交接手續時安全設施設備應與主體工程同步移交。中間交接未同時移交“三同時”安全設施設備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方負全責。
交接手續辦理后,接收單位負責維護作業區域空洞蓋板、臨邊防護并對作業區域安全環境清理負責。
14、承包人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對設置的安全警示標志負責,承包人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由承包人負責。
15、承包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所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工器具。承包人要培訓教育、督促施工人員按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維護管理使用、報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16、設備設施領取到安裝現場后承包人應做好的防護措施。
17、承包人項目經理每周召應開一次安全例會,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每天對施工現場至少巡檢一次,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要有記錄。對 “三違”行為進行考核,安全考核要有記錄。
承包人發生違章作業和不安全行為,發包人有權按照發包人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考核標準》進行經濟處罰,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違章作業和不安全行為,發包人可以做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8、承包人在施工期間,要按發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策劃的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設備維護負責。按合理順序施工,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發包人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時清理。承包人至少每周清理一回垃圾,清理不及時發包人組織清理的,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按實際發生額的3-5倍扣除。
19、承包人發生事故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發包人,不得隱瞞、拖延不報。事故調查由發包人組織進行,承包人配合。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事故,由承包人統計上報,并送發包人備案,經濟損失全部由承包人自理。
承包人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的,發包人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0、承包人項目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承包人公司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21、施工期限超過一年的(不到一年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每年11月15日前由承包人負責合同范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評價,評價標準按照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__ 附錄A執行,評價成果文件報給承包人項目部,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應在11月20日前將評審文件遞交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22、發包人和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各類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七、安全目標管理
1、杜絕重傷(含職業病)以上事故;
2、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3、杜絕較大以上經濟損失事故;
4、控制一般經濟損失事故;
5、控制輕傷事故;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八、事故責任
凡由承包人責任造成事故的,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承包方未經發包人同意超越合同工程范圍施工造成安全生產事故時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凡是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安全施工的進行處罰:不戴安全帽100元/人次,不系安全帶200元/人次,輕傷0.5萬元/人次,重傷5萬元/人次,死亡10萬元/人。
九、其它
1、本協議條款中未盡事宜,要按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的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后失效。
3、本協議正本兩份,副本兩份,發包人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承包人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4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圍:
4、 承包形式:
5、 工程合同編號:
6、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電網及設備事故;
3)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4)不發生火災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確保浙江省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爭創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和省公司及以上流動紅旗。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DL5009.3《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8) 國家電網公司Q/GDW 250-20__《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9) 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
10)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1)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2) 建設管理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經電網系統內單位培訓并取得相應安全資質證書)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叁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管理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符合國網要求的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 施工現場總平面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統一布置,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志、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
11)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按規定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 督促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 按工程建設管理綱要,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并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 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7)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8) 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9)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0) 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單位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管理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 按照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監理審查通過后組織落實。
4)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
5) 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并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監理審查備案。
8) 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 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并落實防范措施。
10) 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 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1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13) 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4) 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監理審查備案。
16) 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7) 按規定和要求,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簽認。
18) 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查后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實施。
19) 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20) 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21) 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總體規劃,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監理審查通過后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符合規范。
22) 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3) 對進場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并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5) 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前應先簽訂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對對方單位進行交叉作業區危險點告知,采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6) 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7) 建立和執行危險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危險品倉庫設置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部分)要求。
28) 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9) 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并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30) 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或備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31) 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32) 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后排放。
33) 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砼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4) 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采取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5) 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并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
36) 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7) 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分包,應嚴格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范圍內。
38)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9)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 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 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
4) 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 取得浙江省電力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按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總額的50%給予獎勵,取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按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總額的100%給予獎勵,兩項獎勵不予累加。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附則
1、 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 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5、 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6、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5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內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依法從嚴治理作業現場,確保工廠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條例法規等有關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人員,應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正常生產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乙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乙雙方指派負責人負責聯系,監察督促對方執行的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作業現場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甲方雙方有協助對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的一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一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另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改認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在落實整改后方可作業。一經生產, 就表示該該單位確認生產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生產單位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0、甲乙雙方的人員,對公共區域的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學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雙方指派負責人協商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5、甲乙雙方在工作區域需要更改水電時,應注意對方的水電線路的保護,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對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6、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方人員在生產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事故報告制度執行,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市)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
三、協議解除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協議: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2. 因一方工廠搬遷無法履行。
四、附則:
1. 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使用于協議雙方,如遇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寶安區安監、消防部門各備案一份。
3. 本協議即簽訂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武鄉西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與 (以下簡稱乙方)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項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責任,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隨合同生效而生效,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一、甲乙雙方共同安全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害事故;
2.不發生設備損壞事故;
3.不發生火災;
4.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5.不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6.不發生誤操作事故;
7.不發生嚴重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生產事件。
8.杜絕違章指揮、違章管理、違章作業,不造成裝置性違章。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項目基本情況
1、工作范圍: 。
2、工作地點: 。
3、工作環境:主要危險源是 。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進行。
5、工作性質:自主作業管理,甲方進行必要配合。
6、工作手段:乙方自帶必要的工器具、機械及加工設備等。
7、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甲方必須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乙方應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一)資質審查:
1.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建筑施工企業還需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審查承包單位簡介和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承包單位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和安全生產情況,應選擇有相近工作經驗的運行、維護、檢修、試驗、改造的承包單位;最近3年內沒有發生兩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沒有發生重大施工質量問題。
3.項目經理必須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員工技術素質符合要求。對生產事故負有安全責任的項目經理,五年內不得擔任項目經理及以上安全生產崗位職務。
4.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包括:安全職責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調查制度和各類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員配備符合相關規定且滿足要求,承包單位300人以上的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設專職安全員;施工隊伍超過30人以下的設兼職或專職安全員。
6.要求全員持證上崗,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須經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進網作業人員持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7.保證安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要求。
8.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和勞動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相關證明材料和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證明。
9.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10.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11.以上材料乙方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二)實行“兩金兩費制度”
1、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安全生產保證金、安全措施費,并經甲方項目具體負責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細目審核、甲方概預算部門進行費用審核。乙方將不低于承包合同金額的2%作為本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且將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生產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
安全生產措施費主要包括: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維護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所需費用;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施工現場防冰凍雨雪等自然災害所需費用。
2、安全風險抵押金:
乙方交納給甲方承包款3~5%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元。(違章罰款從合同款中扣除)
四、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2.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對乙方工作負責人、安全監護人資格進行考試認定,并下發正式文件通知內部有關崗位和通報相關單位。
4.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甲方在崗前安全培訓中應讓乙方知悉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掌握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方法及相關警示標識的含義,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開工前,甲方的項目負責人和專業人員與乙方項目負責人和專業人員進行對口書面交底,雙方簽名確認;甲方項目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監督乙方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有雙方簽名的交底記錄;項目負責專業技術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規程考試合格,并應有完整的記錄,合格者發給“安全上崗證”。
6.對有可能造成停電、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高空墜落和其它生產事故的工作任務,甲方針對工程特點組織主要危險因素專題技術交底,督促乙方編制確保作業安全的主要危險因素防范措施,甲方進行審核合格,并檢查乙方安全技術交底層層到位,方可開工作業。在主要危險因素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中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分別落實。
7.甲方安排的作業監護人,要提醒乙方作業人員工作范圍危險源,并提出防范建議,發現違章立即制止,并做好記錄。協助乙方辦理工作票手續和工作許可手續。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違章作業時,甲方有權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9.由于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按中介分析結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應盡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圓滿完成。
五、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遵守與本合同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程,保證甲方免予承擔由于乙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程規定的任何責任。
2.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項目全部或部分進行違法轉包、分包、托管、代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掛靠有資質的單位承包項目,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也不能轉讓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 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責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者,應全面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安全職責。
4.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監督機制,并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督人員 ,認真開展安全監督工作,并隨時和甲方互通情況。開工前應自上而下進行危險點分析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完整的記錄。乙方應主動邀請甲方安全技術人員到位進行監督檢查。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6.乙方對所有工作人員的身體素質、精神狀況、技能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及工期延誤負責。
7.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規定中的相關部分,考試、體檢合格方可進行工作,并將考試成績書面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備案。以后若發生人員變更,在進入現場前,保證遵照以上程序辦理,工作票負責人、簽發人另行說明。
8.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安全職責,加強對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特別應加強容易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等作業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乙方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著裝整齊、佩戴工作標志,符合安規著裝規定,應隨身攜帶或佩戴甲方發給的“安全上崗證”,并在施工中隨時接受檢查。乙方保證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施工。非技術性的施工項目,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55歲。所有員工不得有電力生產的職業禁忌癥。在合同期間,乙方應為雇用的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10.由于乙方人員過失、違章作業或責任造成的設備、電網事故,火災等事故,承包單位根據合同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由于乙方人員過失、違章作業或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工期延誤、設備損壞,乙方負全部責任。對于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該項項目合同的執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負責賠償由于乙方過失或責任造成甲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以及負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如有不同意見必須在有效時間內反饋。實行安全日報告制度。
13.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及時清理垃圾和廢棄物。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按規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施工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所周圍的通道和污染環境。
20.乙方應將工作場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勞動者,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防治公告欄,并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以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識。
21.乙方應組織制定并實施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及時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
六、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所產生的扣款,甲、乙雙方約定從安全風險抵壓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結束時從承包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輕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一萬元,造成人身重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二萬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設備損壞、環境污染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由于乙方責任發生特大、重大及火災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當不足于彌補甲方損失時,以實際發生的損失額度計)。
4.由于乙方責任發生嚴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5000~50000元。
6.乙方人員發生下列違章情況,被甲方人員發現時,應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據情節每人次扣罰人民幣300-20__元。
(1)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按規定正確著裝;
(2)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未進行定期試驗;
(3)未經電工培訓合格人員從事電氣作業;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或掛在閘刀開關上使用;
(4)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作業;
(5)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或不裝漏電保護器,使用中不戴絕緣手套;
(6)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與實際不符,使用中導致事故發生或延誤事故處理;
(7)工作或休息時倚靠欄桿或坐立在欄桿、腳手架上;
(8)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
(9)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穿帶鐵釘、鐵掌的鞋等;
(10)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
(11)在氫油區使用鐵制工具又無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
(12)安排未經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
(13)各種孔洞蓋板掀開后未裝設遮欄、警告標志;
(14)擅自跨越安全遮欄;
(15)照明行燈不按規定電壓使用;
(16)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證件不符合要求;
(17)未進行安全培訓即進入現場(無安全上崗證);
(18)不按規定裝設安全防護網;
(19)生產現場吸煙或有煙頭;
(20)隨意挪用現場安全設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21)電氣人員走錯間隔;
(22)無正當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23)未辦理任何設備試轉手續或安全措施未恢復即進行試轉;
(24)其它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甲方《反違章管理標準》及其它規章制度的行為。
7.未盡事項按甲方《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反違章管理標準》、《文明生產管理標準》等規定中條款執行。
七、其它事項
1.工程發生不安全情況時,屬乙方責任,由乙方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甲方應給予配合,乙方應將結論書面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甲方行業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 , 甲、乙方各執一份(作為合同附件),安全監督部門、項目負責部門存留一份。
4.本協議后面應附有施工中的安全、組織、技術、環保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質證書的復印件及《發(承)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隨合同生效而生效,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7
甲方(總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航站樓項目部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機場新建T3A航站樓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國際機場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標準規范,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落實總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施工現場的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確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絕火災事故。
根據總分包合同約定,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配齊消防設施,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明顯標志;設立消防器材棚(箱),設專人維護保養,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做好鉛封;器材實行掛牌制,載明配發日期,藥劑更換日期,負責人,以便進行檢查。
2、甲方的責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權,制定企業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動火審批流程,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可以與安全生產例會合并召開)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與每周安全檢查同時進行),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業、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和現場違章吸煙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動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的同時,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知識的培訓。
(5)、項目部技術負責人須組織編寫對防水作業等重要分項或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負責建立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對分包隊伍違章動火、現場違章吸煙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8)、有讓分包隊伍按照規定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的權利。
(9)、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器材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10)、指導、協助乙方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救火有功單位和個人由甲方獎勵1000-10000元。
3、乙方的責任
(1)、杜絕火災事故,對本單位的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進行管理。
(2)、乙方必須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動火審批規程;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到人。
(3)、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齊持有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嚴禁無證操作;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4)、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5)、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6)、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技術和知識培訓,提高員工保養和使用消防設施的能力,適應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
(7)、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組織進行演練。
(8)、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參加工地消防領導機構,出席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認真貫徹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現場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對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認真履行登記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無丟失、無挪用、無埋壓、無損壞,隨時保持良好的狀態。損壞消防器材、設施,除賠償損失外,對當事人處罰款1000元罰款。
(10)、乙方動火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一切明火作業和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備案,并辦理動火證,動火時必須按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備滅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員。證件不全或不按規定執行,罰款500元。
(11)、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需設專庫存放,責專人看管,庫房內嚴禁通電和住人,在使用過程中,作業現場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12)、除專設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倉庫吸煙,如發現每人次罰款200元。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吸煙的煙頭必須入缸,嚴禁亂扔煙頭。
(13)、施工現場和辦公區、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熱的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加熱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14)、防水作業按作業面積 1只/15㎡配備滅火器,防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面四周必須派專人監護,作業完后監護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施工前必須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門備案。當防水作業面四周距明火作業點小于10米或與明火作業形成交叉作業時,嚴禁進行防水施工;必須施工時應上報甲方進行協調。
(15)、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救火,及時搶救傷員,并同時報告現場項目管理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二、事故處理
1、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立即確認簽收,并立即執行且按時完成達到要求,不簽收或不執行或不能按時完成,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除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乙方還應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納叁--貳拾萬元罰金。
3、上述罰款甲方可以從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中扣除,若當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不足罰款時,將視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債務,甲方保留隨時追討該到期債務的權利。對乙方違規的處罰只要事實存在不一定必須征得乙方確認,甲方的處罰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獎罰除按上述條款執行外,另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獎勵的標準: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獎罰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用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 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 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c) 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三、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學
乙方: 住宿生、家長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現已住進學生宿舍,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監護人負一切責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通知家長作停宿處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或學校行政值班領導,由值班老師或學校行 政領導負責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蚊香、收錄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嚴肅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臺、跨越窗戶、攀爬走廊等危險地段,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作停宿處理并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監護人負責。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圍墻出校園,如有違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負責,并作停宿處理。(請假必須得到班主任的允許,并完善簽字手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鋪。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亂扔。
(5)在宿舍亂涂、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墻上。
(6)下晚自習后一小時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 ,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嚴禁在校內外追逐打鬧、打架斗毆、玩水、玩火、乘車等行為。如因此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
應急電話_____________(校長)
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住宿生、學生監護人簽字并蓋右拇指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0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強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現“零死亡”的目標,實現“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確保項目部達到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項目部標準。杜絕“三違”,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中安全生產,規范職工行業行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經充分協商特簽定本責任書,此責任書與勞務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二、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乙方要確保全部人員參加培訓,且必須全部考核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應召開班前會,每周五有班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乙方應確保全體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周一的安全例會。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杜絕“三違”現象,在組織施工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進行作業,并嚴格按JGJ59—11標準和其他安全規章制度進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七、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十、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方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查責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標
1、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
2、嚴格執行工地的有關規定,確保本建設工程項目達到JGJ59—99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的要求。
3、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杜絕非典型肺炎或其他傳染病的出現及傳播。
4、培訓教育:對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培訓覆蓋率100%,持證上崗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十二.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紀律處罰規定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罰款200元,不正確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帶)罰款200元。
2) 高空危險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違者罰款500元。
3) 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嚴禁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物件等,違者罰款200元。
4) 違章動火及在施工現場內戲耍打鬧者罰款200元。
5) 坐在腳手架防護欄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罰款200元。
6) 擅自挪動或拆除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志,罰款200元。
7) 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清退出施工現場。
8) 嚴禁酒后上崗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出施工現場,并處200元罰款。
9) 違反其它安全操作規程者,依照有關條款給予經濟處罰或清退。
10) 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施工人員不準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準故意破壞工地安全標志板牌、數字牌。違者罰款200元。
11) 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必須通過電工接線,嚴禁私拉亂扯。違者罰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違反JGJ59—11標準或沒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屬于工作時間內,所發生的任何負傷損失及相關醫療費用概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
十四、乙方因違反甲方的現場安全紀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懲罰,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合同,并將其清退出場,概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十五、補充條款: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1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________縣地區實際情況,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樓內墻面,天棚刮膩;鋼窗維護刷漆,辦公室、會議室門拆舊換新;地面鋪磚維修;衛生間整體改造;燈具等電器拆舊換新;線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開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計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總承包形式;
(二)合同價款:根據甲方現場工程量預估和定額預算,預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結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體工程內容:根據甲方按需求現場指定位置項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現場工程簽證的工程量執行結算工程造價。
四、發包人(甲方)責任
依照合同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責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積極組織施工;
2、 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項目;
3、遵守施工現場環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創建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支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嚴 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經質檢部門或 甲方、監理代表檢驗的隱蔽工程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應當檢驗而未進行檢驗的原材料 不準提前使用。(鋼材必須使用包鋼等大廠材料,水泥必須使用正規廠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后,按工程進度付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并結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質量保修
按照國務院1999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的規定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時交工,工期順延,情況嚴重的另行議定。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工程內容:乙方在現場人員總數: 人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總則:
1、服務地點為廠區。
2、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3、 雙方應設定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2、有權利嚴格審查乙方安全保障體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4、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
5、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并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6、配合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開展事故救援服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并有責任阻止非本工種相關人員進入現場;
④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準制度。
6、應對服務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乙方使用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從具有政府有關勞動安全產品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8、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服務人員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管理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及時報告,并組織整改,清除隱患。
9、遵守甲方管理規定,接受甲方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和按相關規定進行的安全考核。
10、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安全責任并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事故。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如實向甲方報告,并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2、乙方應提供安全檢查、培訓、學習實施方案給甲方備案,乙方在執行中必須有痕跡記錄。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 、建設方及總包方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廠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廠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廠區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廠、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并保證設備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項目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后,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復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范和制度,甲方、監理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采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采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并確保體系正常運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設備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甲方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
5、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六、補充條款:無
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合同》時效相同。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合同》約定服務時間結束,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審核通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__)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置、擺放安全標志;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志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范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置規范、明顯的安全標志。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志不符合技術規范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范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并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于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采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__ 年12 月 15 日至 20__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于20__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規范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在 深圳市 區 工業城 路 廠房 層 (以下簡稱:租賃場所)上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廠房租賃期間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議如下:
1、 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1、雙方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條例和規定,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2、雙方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3、雙方應當主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1.4、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急準備。
1.5、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變準備。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當事方應當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及對方報告,并盡
力協助進行緊急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2、甲方安全責任:
2.1、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材料。
2.2、甲方有責任對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為乙方的接口及綜合管理單位。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和現場調閱有關安全資質、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培訓等安全資料。
2.5、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生產場所、辦公生活場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價,并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2.7、甲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乙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
3、乙方安全責任:
3.1、 乙方應提供在租賃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照。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3.2、 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由乙方負責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3、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
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3.5、乙方應當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員工應當持證上崗工作。
3.6、乙方必須自行提供本單位員工必備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乙方必
須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和監督。
3.8、 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接亂拉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3.9、 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11、 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3.12、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
3.13、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及時辦妥相關手續,并將備案材料交甲方存檔。
3.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擅自轉租。
3.15、乙方不得損毀、丟失甲方原有消防設施;乙方應自行配置、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3.17、乙方若在廠房內進行動火、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專項作業應按《專項作業許可證審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業管理處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經物業管理處保安員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不可動工。
3.18、乙方對確定為重大危險源或重大安全隱患的,應按有關規定報告市、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設備損毀、或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3.20、 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3.20.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未按規定登記注冊以及無證、無照、
無安全生產資質從事生產經營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產、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
3.20.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3.20.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3.20.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4、其他條款
4.1、 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向甲方繳納人民幣 元作為安全生產保證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乙方承擔所在租賃廠所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于相應租賃合同終止時終止。
5.2、未盡事宜應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和修訂款項可經雙方協商或另行簽約。
5.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說明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其他事宜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6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陜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并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于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酒后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桿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設備數量、經同意后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并應做好絕緣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采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特板厚度應大于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于0.6m,小于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動;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松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凈,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煙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并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后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7
甲方: (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灣區佳鋮電子廠廠房(三期)監理業務。因項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承接本項目監理業務后,應按國家、省市主管部門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并配備相應監理人員;
2、乙方因為監理質量事故造成經濟和甲方信譽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若乙方未能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理,項目在質量和安全檢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評和處罰的,甲方將分別處以該項目經理費1%的罰款,甲方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告批評或直接安排人員負責監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乙方所承擔的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處罰的,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監理項目出現不良行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牌,應積極協調業主、施工單位解鎖,停牌超過五個工作日后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0元,并從第6個工作日開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復工為止
6、乙方監理的項目如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甲方企業被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1000元/分。總監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元/分。專監及監理員扣分不記管理違約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8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立協單位
分包單位: 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天泉港龍佳園B標段工程的人工挖孔樁項目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分包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項目: 人工挖孔樁
4、分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甲乙雙方協議內容:
甲、乙雙方總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級勞動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和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辦法、規定。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組織勘察現場,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①甲方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應相應編制“安全生產管理計劃書”。
②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技術保證措施。
③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并根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公司規定進行檢查。
④乙方在施工中,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對“四口、五臨邊”應當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的措施;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及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若由于乙方忽視而造成的后果則由乙方負責。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安全負責人應對施工班組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張 志 彬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75號令規定,在事故發生后應由責任方立即報告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站、總工會及公司安全部門;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一)甲方的職責:
1、審查乙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督促乙方嚴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組織施工和管理。
2、審查乙方施工企業資質、法人委托、施工管理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三機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上崗證。
3、督促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及時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應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并及時整改情況反饋甲方安全監督部門,乙方末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責成停工整改,停工期間經濟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4、貫徹誰施工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甲方應督促乙方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調查、處理、統計知上報。
5、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6、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施工合同,新增項目應及時補簽補充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成立有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機構,有一名領導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現場辦公場所必須張掛乙方單位施工安全與消防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員管理網絡牌。
2、特殊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殊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勞動部門培訓、復審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三機工經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與市建筑業協會安全專業委員會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及環境污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章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4、乙方負責所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的防臺防洪工作應聽從防臺防洪指揮部的指揮;如有自然災害和人員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負責。冬季要做好防寒的勞保防護工作;夏季施工乙方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注意勞逸結合,工地要備足開水;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搞好飲食,如發生中暑、中毒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事故,后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向甲方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7、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配足個人勞保防護用品;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環境保護法》及甲方的安全生產和防火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乙方必須按建設部“JGJ59—99新標準”要求,抓“十項”安全管理落實,做到文明生產;每天工完場地整潔。如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施工現場存在嚴重隱患,經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8、乙方的人員,對安全生產要全方位、全過程的進行預測、預控,防止各類事故發生。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語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需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9、乙方必須經常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做到“三不傷害”。
10、堅持“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報告甲方安全監督部門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后,方可安排上崗作業。
11、乙方對工程施工所需各特殊作業人員及三機工必須到位,甲方原則上不予借調。若乙方實在一時難以到位時,甲方可短期借用,待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到位后馬上調回。但必須在用工前向甲方勞工部門辦理借調合同手續。借調職工在乙方施工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企業負責調查處理,報告統計。
12、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重傷、傷亡事故,遵照國務院75號令,應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甲方,并做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和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制訂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負責事故報告、統計、處理。
四、安全生產紀律:
第一條:凡是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建筑“三寶”(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的給予經濟罰款20-50元,發現一次罰一次。
②.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拴好安全帶,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員與安全員責令其停工,按曠工處理,并給予經濟罰款100元。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規定掛設好安全網,如不按規定掛設好安全網而發生事故的,要給予經濟處罰50-100元。
第二條:嚴禁光腳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褲和不穿衣服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違章者罰款30-50元(如是現場管理人員加倍重罰)。
第三條:嚴禁灑后作業,違者罰款50-100元。且施工員與安全員有權隔止其施工作業(并按曠工處理),否則造成一切責任,由自己負責。灑后鬧事者,按廈門市與公司有關治安管理條例處懲。
第四條: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鬧事,違者視情節輕重,有權責令其停工、寫檢查,并給予經濟處罰200元。
第五條:凡是電器設備不按規定作接零、接地保護的,對操作電工罰款50-100元;私接電線的罰款100元。
第六條:配電箱必須加鎖管好,保險絲等要符合規定,配電箱內不得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標準的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處罰30-50元。
第七條:現場的防護設施,末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發現,給予罰款100-200元。
第八條:嚴禁在施工現場隨地在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如有第二次違章者,必定重罰。
第九條:施工現場臨時工棚、職工宿舍、配電室、木工棚與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配備消防器材,嚴禁使用三爐(如電爐、煤油爐、火爐),如果有被發現的,除沒收爐具外,并給當事人處已50-100元罰款。
五、附 則:
1、本協議制訂的各項規定適用于各協作單位雙方。
2、本協議經各協作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監督部門一份。
3、本協議同工程經濟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4、違反本協議,按照廈門市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及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廈門分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給予罰款。
目標責任協議書簽字處
甲方:(蓋章)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9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陜西建工集團五公司西安工業大學北信學院項目部
工程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工程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工程分包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止: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止: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 有效期止:
2 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 雙方的義務
3.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3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 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5 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對乙方進行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2 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實施。
4.3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4 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和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4.5有權審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無證上崗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準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監理、建設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或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2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本單位危險崗位人員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5.3 根據所承擔工程的特點,負責制定、實施所施工工程和區域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方案,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
5.4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5.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5.6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5.7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為從事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承擔保險義務。
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并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
5.8 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配合甲方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9 不能雇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5.10所有參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的各項管理
規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斗毆或參與外部違法事件,若發現違法事件,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司保衛處及時取得聯系,并控制事態的發展,對違法者及時送公安部門處理。
5.11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工地的治安工作檢查,乙方應經常對工地進行檢查,工地宿舍各處嚴禁有賭博、賣淫、淫娼,禁止隨便留宿外來人員。
5.12乙方人員在校內外發生的各種違法事件,由乙方負責。
5.13對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數清,情況明,禁止男女混住。
6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 協議的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7.2 本協議書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分包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7.2.2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的法人委托書,加蓋乙方公章。
7.2.3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0
甲方(發包方) :
乙方(承包方) :
為了規范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在 承包食堂(以為簡稱:食堂)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食堂承包期間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議如下:
1、 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1、雙方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條例和規定, 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明確專 (兼) 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2、雙方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3、雙方應當主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1.4、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 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急準備。
1.5、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對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 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甲方安全責任:
2、甲方安全責任:
2.1、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材料。
2.2、甲方有責任對承包食堂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為乙方的接口及綜 合管理單位。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 查,確保承包場所的安全生產,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和現場調閱有關安全資質、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 培訓等安全資料。
2.5、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生產場所、辦公生活場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 價,并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2.7、甲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乙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乙方安全責任:
3、乙方安全責任:
3.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在承包包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 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照,查驗、復印留存。
3.2、 食堂如不符合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由乙方負責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 方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3、 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 乙方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3.5、 乙方應當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 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 員工應當持證上崗工作。 3.6、乙方必須提供本單位員工必備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7、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乙方 必須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和監督。
3.8、 乙方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 禁亂接亂拉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3.9、 嚴禁“三合一” ,禁止人員在承租的食堂內居住。廚房、燃氣房內禁止吸煙,不準將打 1/1 火機、火柴,危險化學品帶進廚房。
3.10、 凡涉及消防、安全許可的,乙方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 活動。
3.11、 凡涉及特種設備的,乙方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3.12、乙方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
3.13、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 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及 時辦妥相關手續,并將備案材料交甲方存檔。
3.14、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變房屋使用性 質。乙方裝修改造時,涉及到供電和給排水增減容時,需向甲方行政部、工程部門提 供設計圖紙及書面申請,行政部組織工程人員審核、現場勘驗,經書面確認改造無潛 在危害和不良影響后方可實施。
3.15、乙方負責對承接的甲方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安全使用,費用自理;乙方不得損毀、 丟失甲方原有消防設施;乙方應自行配置、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自 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制定應急預案, 并組織應急演練。
3.16、乙方若在廠房內進行動火、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專項作業應按《專項 作業許可證審批流程》 (WI094001 附件 8)到物業管理處辦理《作業許可證》 ,并 派專員監督。經物業管理處保安員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不可動工。 月;乙方至少每月
3.17、乙方至少每半年清理一次煙道,最近一次清理的時間是 20__ 年 清理一次抽油煙機;清理依據交甲方備查。
3.18、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設備損毀、或人員傷害事故、行政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9、 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
3.19.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未按規定登記注冊以及無證、無照、 無安全生產資質從事生產經營的。
3.19.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19.3、改作生產、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
3.19.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3.19.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食堂、場所。
3.19.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4、其他條款
4.1、 本協議生效后 3 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向甲方繳納人民幣 元作為安全生產保證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 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乙方承擔所在租賃廠所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 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 應返回給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于相應租賃合同終止時終止。
5.2、未盡事宜應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和修訂款項可經雙方協商或另行簽約。 5.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一、協議目的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機(或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維修施工任務,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設備安全,根據合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經甲乙方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
二、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 程 地 址:
3、 承 包 范 圍:
4、 承 包 方 式: 施工升降機(或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維修等分項工程
5、 施 工 期 限: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保證以下責任目標:
1、安全目標:
1)杜絕發生死亡事故。
2)避免發生重傷,輕傷頻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標:
1)分包方與相關人員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和三級教育率100%。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合格率達到100%。
3)每月由分包方相關負責人對設備安全檢查和反饋率達到100%。
4)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一般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嚴重違章的有權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對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施工隊伍,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充分體現“安全一票否決制”的嚴肅性。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各種工器具、設備和器材, 對不符合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安全使用規定的設備和工器具有權禁止其使用。
甲方對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且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人員,有權對其停工。
甲方有權對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其作業。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的勞動保護著裝及特殊防護用品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停止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辦法:(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確佩戴的處罰50元/人次,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處罰100元/人次。(2)違章使用嚴禁使用的工器具、設備處罰500元。(3)禁止偷盜塔吊、電梯安裝相關設備及配件,如發生此類事件調查核實后,按照所投到設備、配件價格雙倍賠償,造成誤工及數額較大情節嚴重者,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二) 甲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甲方應制定建筑起重機械使用應急救援預案,并做交底。
在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三)甲方的責任
甲方負責審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安全方案,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作業環境、危險程度、應急方式的安全交底,并監督檢查執行。
甲方為乙方提供和創造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環境與勞動條件。若施工現場需動火時,甲乙雙方派專人監護。動土作業時,由甲方負責聯系相關辦理手續,并監督標明的地下管道、電纜等隱蔽工程的標高及走向,同時進行現場確認標識。
甲方負責施工(安裝、拆除、維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的權利
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聯系作業所在單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裝、拆除、維修)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二) 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乙方應當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乙方進行安裝時,應組織相關人員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并加蓋安裝單位公章。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乙方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三)乙方的責任
乙方必須履行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現場安全督察體系和網絡,明確安全第一責任人,現場作業要有專人負責安全。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人員未接受入廠安全教育,以及進入現場未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的,嚴禁進入現場作業。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電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所在單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和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自覺接受作業所在單位、甲方安全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乙方應根據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項目的內容編制《施工組織方案》與《安全措施》,經作業所在單位和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進入現場作業的各種勞動保護、安全防護及消防器材應自備。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人員應在規定的區域內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超區域作業。節假日、夜間和作業所在單位休息時間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經甲方和作業所在單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作業所在單位的各種設備,否則后果自負。
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施工休息期間不得亂竄。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廳門外必須設紅色警示燈。
乙方在必須服從作業所在單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產區域使用的臨時電纜中間不得有斷頭線,并要懸空以防破損漏電打火花。
乙方在生產區域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嚴禁用鐵器敲擊現場設備和管線。
乙方在生產區域施工(安裝、拆除、維修)清理時,嚴禁亂堆亂放清理的廢棄物和可燃物,保證作業現場的文明施工。
六、 違約責任及處理
除了以上甲方“責任”中所明確的,甲方原因所導致的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以外。在本次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雙方的人、財、物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涵蓋以下方面:
乙方承擔未受有關安全教育,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具,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區域、超時限作業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乙方承擔違反甲方或作業所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違反安全規程、不按施工方案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乙方承擔由于自身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擅自動用作業所在單位設備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作業所在單位人員受到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 不可抗力責任劃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戰爭、動亂)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所造成的甲乙雙方人、財、物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身的人、財、物的經濟損失。
八、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并簽訂本協議,與合同同時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簽訂。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2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范本,歡迎閱讀。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性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于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后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后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相關責任方認定簽字校車運營單位:_____心校車公司
負責人簽字:
學校名稱:_____中學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_____中學
__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