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合同(精選3篇)
公司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廣播電臺/電視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擬錄制演唱會的投盜方與舉辦方,現代表該演唱會的全部投資方委托乙方進行現場轉播該演唱會。
2、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約定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許可合同關系。
為此,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演唱會概況
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演唱會”,屬商業演唱會,是以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2、演出場次:場。
3、演出規模:約名觀眾。
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于年月日時至時,在市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6、演唱會的節目:具體節目清單及主要演出人員、單位,由甲方于演唱會舉辦前提供給乙方。
二、廣播/電視轉播
1、授權內容:
2、全程廣播/電視轉播;并且,乙方轉播時有權對轉播內容進行適當加工整理、技術處理和編輯。
(1)授權方式:甲方許可乙方對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
(2)授權平臺:乙方所屬電臺/顏道進行播映,包含/不包含其所屬衛星電視頻道。
(3)授權播出區域為:乙方所屬電臺/電視頻道在中國大陸的播映范圍,但不包含在中國大陸以外的落地廣播/播映。
(4)授權播出次數、期限:實況轉播,并于本次演唱會當天播出次。
(5)授權播出性質:甲方授予乙方的廣播/電視播出權為獨占性使用權,即在約定區域、期限內,僅有乙方享有本次演唱會的廣播/電視播出權。
(6)轉授權:甲方給予乙方的播出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轉讓、分許可給他人或再授權其他廣播電臺/電視臺、頻道播出。
2、上游授權:
(1)表演者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廣播/電視轉播,其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員、單位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2)詞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權人)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廣播/電視轉播,其已取得涉及全部音樂詞曲及其他作品原文作者(版權人)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3)乙方認為必要時,可要求甲方提供上述上游授權的授權文件或證明文件。
3、歸屬:本次演唱會內容及相應。
制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
三、許可費用
1、就甲方許可乙方進行本次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乙方向甲方支付許可費元。
2、乙方按以下進度支付許可費,甲方收取各筆款項時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1)于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
(2)于本次演唱會結束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
四、其他約定1、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上述各項條款對違約責任另有特別約定的,則優先使用相應特別約定。
(2)在授權期限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專有出版權許可第三方使用。
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賠償損失且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其因此所得報酬的%交付對方作為對方的補償。
(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即構成違約;延遲履行義務,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元違約金外,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延遲履行義務,應按日支付約定元違約金。
(4)如甲方未能如期舉辦演唱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支付約定許可費用總額的%的違約金。
2、爭議解決: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地(如: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需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郵編。
(2)乙方指定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郵編。
4、合同生效與文本:
(1)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_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擬錄制演唱會的投資方與舉辦方,在取得演唱會表演者授權的前提下,現代表本次演唱會的全部投資方委托乙方進行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系具有音像制品出版資質的機構,愿意接受甲方委托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
3、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約定演唱會錄制與出版的委托合同關系。為此,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演唱會概況
(一)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__演唱會”,屬于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___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二)演出場次:________場。
(三)演出規模:約________名觀眾。
(四)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在________市____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五)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六)演唱會的節目:具體節目清單及主要演出人員、單位,由甲方于演唱會舉辦前提供給乙方。
二、錄制與出版
(一)錄制授權:
1、甲方確認已獲得表演者同意和獲得涉及作品作者或版權人相應授權,許可乙方對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全程音像錄制和拍照。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次演唱會錄制的拍攝畫面、素材及音視頻、照片等拍攝素材,其版權完全歸甲方。
3、乙方錄制完成后,應在本次演唱會結束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一套母帶以供甲方保存和使用。
(二)出版委托:
1、甲方委托乙方根據其對本次演唱會錄制內容制作并出版音像制品。
2、乙方進行出版時,有權對錄制完成的內容進行適當加工整理、技術處理和編輯,由此形成的版權亦歸甲方。
3、乙方出版前,應在確定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確認后,方可正式出版。
4、授權出版區域為:________。
(1)中國。
(2)中國_____、澳門、_____地區。
(3)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4)________國。
5、授權出版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算。期限屆滿時,乙方不得再行出版、復制,但可繼續發行、銷售已出版的庫存音像制品。
6、授權出版性質:甲方授予乙方的出版權為獨占性使用權,即在約定區域、期限內,僅有乙方享有本次演唱會的音像制品出版權。
7、轉授權:甲方給予乙方的出版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轉讓給他人;但在乙方對音像制品進行發行、銷售時,可自行委托其代理方進行發行、銷售。
(三)上游授權:
1、表演者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員、單位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2、詞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權人)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錄制并出版音像制品,其已取得涉及全部音樂詞曲及其他作品原作者(版權人)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三、音像制品的制作與發行、銷售:
(一)出版約定:
1、出版時間:乙方應于甲方確認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日歷天內(不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版。甲方延期確認出版內容,出版日期相應順延。
2、出版形式、數量:第一次出版的為DVD________張、VCD________張、錄像帶________部、CD________張。
3、乙方如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的________個日歷天以前通知甲方,并按每延遲一日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
(二)出版名稱:本次演唱會出版時名稱確定為《________》,如變更出版名稱應征得甲方同意。
(三)其他事項:
1、本次演唱會首次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但甲方不得將贈送的音像制品用于銷售。
2、在授權出版期限內,乙方可自行決定重新復制、出版,并且在每次重新復制、出版后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送DVD________張、CD________張。
3、未經甲方另行授權,乙方不得將本次演唱會中單個表演或單曲演唱或者本次演唱會部分內容,制作、出版音像制品。
四、許可費用
(一)就甲方許可乙方進行本次演唱會音像制品制作、出版,乙方向甲方支付許可費________元。乙方在許可期限內再次制作、出版音像制品時,無須另行支付費用。
(二)乙方按以下進度支付許可費,甲方收取各筆款項時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1、于本合同簽署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2、于本次演唱會結束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3、于甲方確認音像制品出版內容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________%。
五、其他約定
(一)違約責任:
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除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外,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延遲履行義務,應按日支付約定________元違約金。
4、如甲方未能如期舉辦演唱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支付約定許可費用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二)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聯絡: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乙方指定聯系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四)合同生效與文本:
1、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擬錄制演唱會的投盜方與舉辦方,現代表該演唱會的全部投資方委托乙方進行現場轉播該演唱會。
2、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約定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許可合同關系。
為此,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區訂立條款如下:
一、演唱會概況
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演唱會”,屬商業演唱會,是以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2、演出場次:場。
3、演出規模:約名觀眾。
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于年月日時至時,在市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并共同委托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6、演唱會的節目:具體節目清單及主要演出人員、單位,由甲方于演唱會舉辦前提供給乙方。
二、廣播/電視轉播
1、授權內容:
2、全程廣播/電視轉播;并且,乙方轉播時有權對轉播內容進行適當加工整理、技術處理和編輯。
(1)授權方式:甲方許可乙方對本次演唱會的現場表演進行同步。
(2)授權平臺:乙方所屬電臺/顏道進行播映,包含/不包含其所屬衛星電視頻道。
(3)授權播出區域為:乙方所屬電臺/電視頻道在中國大陸的播映范圍,但不包含在中國大陸以外的落地廣播/播映。
(4)授權播出次數、期限:實況轉播,并于本次演唱會當天播出次。
(5)授權播出性質:甲方授予乙方的廣播/電視播出權為獨占性使用權,即在約定區域、期限內,僅有乙方享有本次演唱會的廣播/電視播出權。
(6)轉授權:甲方給予乙方的播出授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轉讓、分許可給他人或再授權其他廣播電臺/電視臺、頻道播出。
2、上游授權:
(1)表演者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廣播/電視轉播,其已取得全部出演人員、單位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2)詞曲及其他作品作者(版權人)授權:甲方承諾,對于本次演唱會現場廣播/電視轉播,其已取得涉及全部音樂詞曲及其他作品原文作者(版權人)的同意,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后果。
(3)乙方認為必要時,可要求甲方提供上述上游授權的授權文件或證明文件。
3、歸屬:本次演唱會內容及相應。
制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
三、許可費用
1、就甲方許可乙方進行本次演唱會廣播/電視轉播,乙方向甲方支付許可費元。
2、乙方按以下進度支付許可費,甲方收取各筆款項時應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發票。
(1)于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
(2)于本次演唱會結束后個工作日內,支付許可費的%。
四、其他約定1、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上述各項條款對違約責任另有特別約定的,則優先使用相應特別約定。
(2)在授權期限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專有出版權許可第三方使用。
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元、賠償損失且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其因此所得報酬的%交付對方作為對方的補償。
(3)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即構成違約;延遲履行義務,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元違約金外,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延遲履行義務,應按日支付約定元違約金。
(4)如甲方未能如期舉辦演唱會,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支付約定許可費用總額的%的違約金。
2、爭議解決: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地(如: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需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郵編。
(2)乙方指定聯系人:,電話,傳真,手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郵編。
4、合同生效與文本:
(1)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_______ (簽字)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