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團職工進修學習協議書(精選3篇)
后勤集團職工進修學習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為加強甲方職工隊伍建設,鼓勵職工提高個人素質,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攻讀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
學歷(力),其中脫產進修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同意在乙方脫產進修期間支付乙方生活費每月______元人民幣,并承擔單位部分的保險費用(按_____繳費基數繳納),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甲方在每月生活費中代扣。
3、乙方學習結束后必須回甲方工作,并履行服務期____年以上,如乙方違約,必須退賠甲方在其進修期間為其承擔的所有費用,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
元。
4、乙方在進修期間,須遵紀守法,刻苦專研、勤奮學習,集中精力完成學習任務,如因違反進修學校校紀校規或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應服從甲方的相關處理決定。
5、未盡事宜,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6、簽約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各項條款所列內容,并信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自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遵照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后勤集團職工進修學習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甲方職工隊伍建設,鼓勵職工提高個人素質,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__
1、甲方同意乙方自__ 年__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攻讀__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 學歷(力),其中脫產進修時間自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月____ 日。
2、甲方同意在乙方脫產進修期間支付乙方生活費每月______元人民幣,并承擔單位部分的保險費用(按鎮江市繳費基數繳納),個人部分由本人承擔,甲方在每月生活費中代扣。
3、乙方學習結束后必須回甲方工作,并履行服務期____ 年以上,如乙方違約,必須退賠甲方在其進修期間為其承擔的所有費用,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 元。
4、乙方在進修期間,須遵紀守法,刻苦專研、勤奮學習,集中精力完成學習任務,如因違反進修學校校紀校規或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應服從甲方的相關處理決定。
5、未盡事宜,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提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6、簽約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各項條款所列內容,并信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自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遵照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后勤集團職工進修學習協議書 篇3
《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八次會議于20__年6月29日,現予公布,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去年在蘇永照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學習了《勞動法》這門課程,蘇老師結合教材與事例,給我們講述了勞動關系中所規定的權利,我們應在法律允許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及當權利受到損害時,該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系統的閱讀了《勞動合同法后》深有感觸,因為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后,我覺得對我們來說用處很大,尤其是我們即將踏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就應該懂得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以及應注意的事項。
該法規定,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勞動關系勞動關,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而且還要看自己簽訂的是有固定期限的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怎樣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怎樣的勞動合同算無效合同等等。如果我們不懂這些,不去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即使用人單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也不知道。如果一帆風順還好,但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我們也應該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也應根據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我們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議等,我們也應該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以至于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該法中,還讓我了解到了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有效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報酬權益,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平常加班應是平常工資的150%,周末應是平常工資的200%,節假日應是平常工資的300%。所以,我們應該努力爭取我們的勞動所得,依法獲得我們的勞動報酬,一旦權益受到侵害,應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還有,隨著時間或者環境等一些原因,我們經常會面臨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該法中規定了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解除時用人單位應該怎樣做才算合理,以及解除之后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權益: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后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及保留那些材料等等,更值得我們了解清楚的還有用人單位的哪些做法違反了法律,應對勞動者做出哪些賠償,例如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五條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勞動行政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百分百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等,以及勞動者因不了解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或其他原因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的,也應負有相應的責任。
這些都對我們以后的職業生涯有重要的指導幫助意義。我們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中規定的各項法規,并能在自己在勞動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