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法律顧問合同(精選33篇)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協議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專家顧問服務,服務期間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現經乙方提出,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就終止《服務協議》的相關事項達成本解除法律顧問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服務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至《服務協議》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二、乙方已提供服務期間的顧問費依《服務協議》約定的年費換算為_______________(一年為12月、365天)結算。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應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該筆款項后甲對乙方的應付費用全部結清,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義務。
三、乙方從甲方獲取的全部資料、設備、研究成果等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返還至甲方所在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資料與研究成果乙方不得留有任何影印件或拷貝。
四、本合同終止后,乙方對甲方仍負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永久,保密范圍為服務期間獲取的關于甲方的一切資料、信息以及研究成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保密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則將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與間接經濟損失、公證費、律師費、評估費等。
五、若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甲乙雙方保證其提供的住所、傳真、電話、email等為信息交換、法律文書傳遞的有效途徑,如有變動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如傳真、電話、email發送的,發送當工作日生效;如快遞發送至住所地的,以發送后第5個工作日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
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5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律師費用按年(季、月)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6
委托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顧問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一、合同宗旨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二、顧問人員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
三、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1、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1)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2)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3)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4)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5)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_____糾紛、學生間入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6)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2、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_____、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2)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3)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4)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四、相關約定
1、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2、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3、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滋_____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五、顧問費用
1、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1)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周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2)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_____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_____規定協商另行_____,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_____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七、其他
1、甲方、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任一方都有權選擇合法的調解、訴訟救濟途徑。
2、本合同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4、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7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范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托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合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元,甲方選擇方式支付顧問費:_________________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于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違約或基于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烏蘭察布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 (烏政辦字[20xx]118號) 通知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聘用期限為20xx年十一月三日至20xx年十一月三日;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事務提供咨詢;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代理甲方參與經濟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4、為甲方轄區內單位、個人提供法律知識宣傳、咨詢、代書等;
5、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四、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1、乙方參與法律事務,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保守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3、不得利用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非公開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4、未經甲方授權和許可,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五、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由甲方根據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提前告知乙方,由乙方指定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辦理相關事宜;
六、其他約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原則上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2、如涉及訴訟、調解、仲裁及復雜合同的起草,由雙方具體協商費用
3、如無償提供法律服務中涉及交通、文印、差旅等實際支出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系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1、免費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免費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免費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托,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范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并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托)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鑒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0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3
委托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5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余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遵義市 法律服務所;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范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擬制、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了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托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7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_____、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_____標準減半_____)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_____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律師: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8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19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托,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并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系、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整,簽訂本合同后十五日內支付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元。
2.乙方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0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個人)住 所: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 _____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 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3
委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______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民法典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4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托,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并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系、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后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范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擬制、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了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托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7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依照業務規模、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務范圍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詢。就甲方在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要求對其商業運作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見書,為甲方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據與建議。
3、 草擬、審查、修改、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根據甲方提供的情況,代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制定各類業務合同,職工勞動合同、單位重要決定、公司章程,就專業事項起草并發表聲明。
4、 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并處理工傷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訴訟類事物。根據甲方授權代理追索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行各種業務索賠;主持或參與甲方與其業務對方解決雙方糾紛所進行的耗時較長的談判、調節活動。
6、 代理訴訟、仲裁。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及執行。免費代理總計標的在 萬元之內,超出部分按標的額的1.5%收取費用。
三、 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甲方應做到:
1、 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2、 必要時提前邀請乙方參加有關會議、談判和研究等活動。
3、 確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參加草擬、審核、修改、制定、各種業務合同,甲方應將最終鑒定的合同副本交給乙方備存。
四、 甲方每年于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費用 元。
五、 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特指外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六、 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未經協商不得任意終止合同,合同期滿,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順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8
聘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
前言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企業,依法對 進行經營。根據政府《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月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律師費用按年(季、月)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30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余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3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E-mail:
鑒于甲方建設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項目。為確保該工程依法、高效、順利地實施,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服務內容為就該項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過程中的招標、結算、進度、安全、質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務,具體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員培訓
1、 審查修訂或協助甲方制訂合約管理、質量管理、工期管理、簽證管理、造價管理等規章制度。
2、 協助組建或完善專門的合約管理部門
3、 參與或協助相關人員的建筑法、合同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
(二) 項目招投標及簽約
1、 參與或協助項目各階段招投標中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建設工程合同及相關文書的起草、審核、修訂和談判協商
2、 參與招投標過程并協助監督招標程序的合法性
3 參與和協助項目招標之后各類合同的起草、簽訂、審核,重點就有關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農民工權益保障、進度、質量、安全及竣工結算等條款嚴格把關
(三) 完善履約管理
1、 協助甲方進行履約之前的合同分析、論證,進行合同交底
2、 協助甲方依法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活動進行招標發包,并就有關招標所及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或意見
3、 為甲方提供有關勘察、設計費和有關勘察、設計文件的補充、修改等事項的法律咨詢意見
4、 就建設監理的內容與程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與應注意事項及監理服務收費等問題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5、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各階段履約過程作真實、詳細、相應的書面記錄
6、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有關監理、設計、總承包人、分包商及相關單位的補充協議、簽證、會議紀要、技術資料、圖紙、函件、請示、報告、回復、通知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與保管
7、 協助或督促甲方對設計、施工中的任何變更及變化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及書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協助甲方進行造價管理,嚴格履行合同文本規定的結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約過程,參與有關爭議的協商與談判,必要時以發送律師函的方式為甲方主張權利
10、 協助甲方處理與履約有關的各方事務及突發事件,幫助甲方避免和減少損失及不穩定因素
11、 就建設工程所及工程造價、預算、保險、簽證等關鍵性、敏感性或技術性較強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與建議
12、基于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非訴訟、非仲裁法律服務。
(四) 服務方式
1、日常咨詢類工作采取電話、傳真、電郵、在線咨詢等方式進行
2、乙方根據工作需要,應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隨時安排人員前往甲方處提供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 陳子建 律師作為甲方該項目工程的專項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應及時增加相關專業人員。
(二)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
(三)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六)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聯系電話: ),負責轉達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六)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二)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事后報銷: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因工作而發生的外出廣州市區的差旅費及其他超出正常開支的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辦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法律事務無須付費但如需代理其訴訟、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外的事務的,則雙方需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規定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應優先辦理甲方委托事務并按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70%優惠收費。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給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二條(五)至(七)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又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條 其他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日期: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32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依照業務規模、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乙方的工作和服務范圍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就甲方在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
2、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要求對其商業運作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見書,為甲方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據與建議。
3、草擬、審查、修改、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根據甲方提供的情況,代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制定各類業務合同,職工勞動合同、單位重要決定、公司章程,就專業事項起草并發表聲明。
4、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并處理工傷事故。
5、代理重大非訴訟類事物。根據甲方授權代理追索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行各種業務索賠;主持或參與甲方與其業務對方解決雙方糾紛所進行的耗時較長的談判、調節活動。
6、代理訴訟、仲裁。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及執行。免費代理總計標的在萬元之內,超出部分按標的額的1.5%收取費用。
三、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甲方應做到:
1、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2、必要時提前邀請乙方參加有關會議、談判和研究等活動。
3、確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交通工具等。
4、乙方參加草擬、審核、修改、制定、各種業務合同,甲方應將最終鑒定的合同副本交給乙方備存。
四、甲方每年于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費用元。
五、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特指外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六、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未經協商不得任意終止合同,合同期滿,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順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_年_月_日
解除法律顧問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法律信息;
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后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代理公司登記、注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定期上門服務;
甲方有事約請;
指派專人坐班;
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并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