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贊助協商合同(精選3篇)
體育賽事贊助協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推動汽車賽事這一文化體育項目的開展,并為我省文化體育事業和經濟發展助力,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
獨家冠名意向協議。
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推廣運營機構,乙方是本賽事的獨家冠名單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是經批準授權的大型賽事。
2、的比賽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定。
3、比賽地點為省________________(體育中心)。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方為本賽事某地區獨家運營單位,負責賽事的申辦、落地、宣傳和組織工作。
2、乙方為獨家冠名單位。
3、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為: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權利
1、甲方擁有的申辦和組織權,以及比賽場地的廣告權,甲方有權確定賽事名稱,
2、依照賽事要求,甲方負責牽頭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的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的籌備和組織實施。
3、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甲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的賽事新聞發布會及賽事宣傳和推廣的相關工作。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贊助費用。
5、甲方在實現乙方的贊助回報過程中,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比賽風格內容合適的資料。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使用賽事的名稱標志,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有權審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賽事名稱標志的各類物品,在質量、設計、適當性、使用途徑等方面都應得到甲方審查合格后才能生產和發售
8、甲方有權自行開發的與賽事相關的各種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類物品與其在設計上具有顯著區別性,不允許乙方與甲方形成直接競爭。
第四條甲方義務
1、乙方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主管單位申請本賽事立項、審批等相關工作。
2、在得到賽事批文后,乙方負責向當地政府、公安、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舉辦比賽的所有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負責各方的協調工作。
4、乙方應按賽事和甲方的需要,及時組織賽事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宣傳的相關工作。
5、乙方應積極對甲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6、甲方有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保護乙方形象。
保守雙方的秘密。
第五條乙方權利
1、擁有該賽事的獨家冠名權和戰略合作伙伴權利。
2、乙方有權維護獨家贊助商的權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況下,乙方有親自維權的權利,同時有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的權利。
3、乙方片甲方使用賽事名稱、標志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見、要求甲方更正的權利。
4、合作期滿后,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本賽事取得及省體育局批文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賽事確定賽事日期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甲方支付本賽事的運營費用,為獨家冠名費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本賽事正式開賽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本賽事獨家冠名費用的40%尾款,即: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對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
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遲支付贊助費用,以每天支付到期應付款項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延遲____________天后,視為乙方放棄履行合同,甲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總贊助金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賽事的權利。
4、在甲方履約的前提下,甲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行比賽,甲方應承擔責任,并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作期限
本賽事合作期限: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九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意向協議。
2、本意向協議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條不可抗力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
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意向協議引起或與本意向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提請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則進行仲裁;或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本意向協議構成雙方之間就本意向書所述的內容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協議;
2、本意向協議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意向書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3、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意向協議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
本意向書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何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駛。
4、本意向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5、本意向協議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體育賽事贊助協商合同 篇2
甲方: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為了保障體育賽事的成功舉辦,籌集賽事運作資金,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賽事贈與協議。
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運作機構,負責統一辦理賽事捐贈工作的單位;乙方是有意捐贈賽事的企業法人,資信良好,且熱衷并積極參與中國體育事業的單位,愿意按本協議約定捐贈資金(或產品)。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1“區域”是指在中國內地境內。
1.2“贈與賽事”是指。
1.3產品/服務是指。
第二條捐贈資金的支付和實物的交付
2.1乙方無償捐贈甲方資金共計人民幣(大寫)萬元。
支付期限: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將捐贈資金交付給甲方;
甲方銀行賬號:
開戶行:
戶名:
2.2乙方無償捐贈甲方產品/服務,其市場價值不低于人民幣(大寫)萬元,(產品/服務清單見附件1)。
交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于年月日前將產品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交貨地點:。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2.3乙方產品有瑕疵或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將產品退回乙方,并可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在乙方交付本協議約定的資金/產品后,應向乙方頒發榮譽證書和紀念牌匾,以示感謝;
3.2協助乙方完成資金/產品的劃轉和交接工作,并出具相關手續;
3.3甲方保證將乙方提供的產品/資金用于,不得用于其他商業行為。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按時將捐贈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按時將實物運往甲方指定的地點。
4.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和所屬行業的質量標準,不得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成分,不得含有國際奧委會所限制的,包括但不限于興奮劑等藥物成分。
若需進行興奮劑檢測,則還應提供相關的待檢產品和費用。
同時,乙方還應保證捐贈產品符合我國技術、保密和材質要求。
交付時所提供產品的保質期不少于10個月,所提供服務的使用期亦不少于10個月。
4.3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開戶銀行及賬號、衛生檢測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一切與企業資質有關的資料,以上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2。
4.4在產品推廣和營銷活動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不損害、和甲方的名譽。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本次訂約行為進行任何商業宣傳。
第五條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所有內容和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悉的有關對方的保密信息進行嚴格保密。
除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向第三方披露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披露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部分。
第六條區域限制
本協議僅在本協議約定的區域范圍內有效,乙方在區域范圍外不享有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如果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守約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2乙方應當保證交付產品的質量和性能與其產品說明書或廣告上表述的相一致,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退還乙方產品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
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
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
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無須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
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應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只能選擇一種)
11.1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他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
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
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做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
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
12.8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9本合同正本壹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12.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體育賽事贊助協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成功進行運動會新聞宣傳和電視轉播工作是運動會成功舉辦的重今標志,為了最大限度發揮新聞宣傳優勢,做好運動會新聞報道工作,開發和維護運動會電視轉播運資源,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今者電視轉播權合同。本協議中,甲方為賽事組委會,乙方是負責動會新聞宣傳 報道和電視資源開發的電視播出機構,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剎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合作內容:甲乙雙方的合作內容包括賽事的電視宣傳報道、全國版權電視轉播(含直 錄、復播)、賽事及其衍生的電視節目中的電視廣告、地方電視版權資源開發等事宜。
1.2 合作方式:甲乙雙方為賽事合作伙伴,共同開發電視資源、共享利益,電視資源的收益根據甲乙雙方的協商確定。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 運動會賽事資源及信息的發布權。
2.2 運動會宣傳信息的發布權。
2.3 運動會賽事電視轉播(含直、錄、復播)以及賽事衍生的節目中的電視廣告資源(包括開幕式前大型主題活動、專題報道、賽事直播)的開發權利。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及時提供運動會競賽日程。
3.2 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運動會電視公共信號。
3.3 負責賽事電視轉播權全國版權的維權服務。
3.4 負責提供雙方約定的接待卸民務。
3.5 負責提供以下技術及設備保障,協助乙方進行運動會賽事轉播。
3.5.1 提供____平方米的新聞中心的主演播室;
3.5.2 對乙方為運動會設立的移動演播室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3.5.3 提供____單邊注入點(所發生的費用和技術需求由雙方技術部門協商解決)。
3.6 負責乙方對運動會宣傳報道的資料提供、采訪及配合乙方完成運動會宣傳報道工作。
3.7 負責維護電視臺全國電視版權的獨占性,在進行地方電視版權開發銷售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3.7.1 賽事直播必須延時____秒與乙方電視臺同步直播;
3.7.2 賽事直播信號只提供給與參賽方有關的省市電視臺。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 運動會電視轉播權全國版權的排他權。
4.2 運動會無形資產和榮譽稱號的使用權。
4.2.1 運動會會徽和吉祥物的使用;
4.2.2 運動會組委會合作伙伴 ______電視臺。
4.3 運動會廣告。
4.3.1 運動會開、閉幕式____類廣告牌各____塊;
4.3.2 運動會賽場內____類廣告牌共____塊。
4.4 LOGO廣告。
4.4.1 運動會新聞發布會的背景板;
4.4.2 運動會證件;
4.4.3 運動會比賽門票;
4.4.4 運動會吉祥物模型。
以上廣告發布按運動會組委會的統一規定辦理。
4.5 賽事電視廣告招商的開發權和收益權。
4.5.1 乙方開發的電視廣告,收益分配甲方____%,乙方____%;
4.5.2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排他權的原則;
4.5.3 乙方開發的廣告須提前告知甲方,以利于甲方統籌安排;
4.5.4 乙方開發的范圍根據甲方的要求確定。
4.6 賽事地方電視版權開發的利益共享權,收益分配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開幕之前進行運動會賽事的宣傳和轉播。
5.2 運動會比賽期間來用組合報道形式全方位報道運動會,報道的時間、形式、頻道根據雙方的協商確定。
5.3 運動會的宣傳報道。運動會宣傳報道主要安排的頻道和欄目根據雙方協商確定,重點播出以下內容:
5.3.1 組委會新聞發布會;
5.3.2 組委會重要活動的報道和宣傳(含直播)。
5.3.2.1 開幕式的宣傳、播放和報道;
5.3.2.2 閉幕式的宣傳、播放和報道;
5.3.2.3 火炬傳遞的宣傳、播放和報道;
5.3.2.4 其他主題活動;
5.3.2.5 運動會的后續宣傳報道。
5.4 運動會的特別專題報道。
5.5 運動會宣傳報道、賽事轉播(含直、錄、復播)以及賽事衍生節目中的廣告招商的維權義務。
5.5.1 維護運動會贊助企業權益,妥善處理維護賽事贊助商的排他權益與最大限度地拓展廣告招商空間的關系;
5.5.2 運動會贊助企業與非贊助企業在乙方制作和播出的運動會電視廣告界面應當有明顯的區別,避免出現足以使第三人誤解的視覺效果。
5.6 對甲方提供的運動會贊助商的宣傳片和專訪的報道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