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建統一的中小企業管理服務機構的建議
三、組建統一的中小企業管理服務機構的建議
根據國家經貿委《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從我市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實際出發,為認真應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經濟一體化趨勢帶來的影響,建議盡快考慮和及早抓好我市中小企業管理機構與服務組織的建設,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通過加強財稅、融資、擔保、信息、技術等服務手段,創造有利于中小企業創業發展的公平競爭環境,促進廣州中小企業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1.成立中小企業協調管理部門。
基本方案:設立廣州市中小企業發展局,同時保留廣州市鄉鎮企業局的牌子。
中小企業發展局作為市政府的組成部門,代表政府統一管理全市各類行業、各種經濟成分的中小企業,行使相關的行政職能。在新的機構改革中,可把分散于市鄉鎮企業局、市經委區街工業辦、市商委企業指導處、市外經委企業管理處、市工商管理局個體私營經濟處以及各集團、股份公司等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剝離出來,劃歸中小企業發展局統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局對中小企業的關系,是一種以加強指導、協調和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新型關系,其主要職能是: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協調有關部門關于中小企業計劃的行動,組織和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防止大企業的不正當兼并排擠,保護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推動企業合作,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幫助中小企業提高素質,促進中小企業現代化;組織中小企業的產品展銷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對外經濟貿易與技術合作等。這不僅能最大限度地保護中小企業的利益,而且能更好地推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擴大出口,公平競爭,最終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的穩步發展。
保留鄉鎮企業局的牌子確有必要。一是我市鄉鎮企業局有管理中小企業的成功經驗。多年來,鄉鎮企業局管理著我市9.8萬家鄉鎮企業,管理的企業數量占我市中小企業總量的78.4%,鄉鎮企業的創業發展一直都是我市中小企業的佼佼者。多年的服務管理實踐,使鄉鎮企業局探索積累了一套指導中小企業創業發展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這是統一管理全市中小企業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二是有利于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法律與政策。保留鄉鎮企業局牌子,不僅保持了與設在國家農業部的鄉鎮企業局上下對接,有利于相關工作的開展,而且可以幫助鄉鎮企業繼續享受從中央到地方的政策扶持,有利于鄉鎮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參考方案:如果在機構編制上難以解決,可考慮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局,由市經委管理。同時加掛鄉鎮企業局牌子,接受農業部鄉鎮企業局、省農業廳的業務指導。
2.構建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設立中小企業社會化綜合服務中心。中心歸口中小企業發展局,為事業單位,主要為全市中小企業提供各種服務。中心通過現代化信息網絡與現有的行業性服務機構、社會性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相聯系,形成多主體、多層次、全方位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心作為公共服務機構,根據中小企業的需要,提供貸款擔保、信息傳遞、創業指導、技術咨詢、企業診治、輔導培訓、市場開拓、法律支持和組織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等服務。